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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第一章 总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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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汉唐继承时代 第一章 总说 汉唐间之学 风周季,处士横议,百家并兴,焚于秦,罢黜于汉,诸子之学说熸矣。儒术为汉所尊,而治经者收拾烬余,治故训不暇给。魏晋以降,又遭乱离,学者偷生其间,无远志,循时势所趋,为经儒,为文苑,或浅尝印度新思想,为清谈。唐兴,以科举之招,尤群趋于文苑。以伦理学言之,在此时期,学风最为颓靡。其能立一家言、占价值于伦理学界者无几焉。 儒教之托始 儒家言,纯然哲学家、政治家也。自汉武帝表章之,其后郡国立孔子庙,岁时致祭。学说有背孔子者,得以非圣无法罪之。于是儒家具有宗教之形式。汉儒以灾异之说,符谶之文,糅入经义。于是儒家言亦含有宗教之性质。是为后世儒教之名所自起。 道教之托始 道家言,纯然哲学家也。自周季,燕齐方士,本上古巫医杂糅之遗俗,而创为神仙家言,以道家有全性葆真之说,则援傅之以为理论。汉武罢黜百家,而独好神仙。则道家言益不得不寄生于神仙家以自全。于是演而为服食,浸而为符篆,而道教遂具宗教之形式,后世有道教之名焉。 佛教之流入 汉儒治经,疲于故训,不足以餍颖达之士;儒家大义,经新莽曹魏之依托,而使人怀疑。重以汉世外戚宦寺之祸,正直之士,多遭惨祸,而汉季人民,酷罹兵燹,激而生厌世之念。是时,适有佛教流入,其哲理契合老庄,而尤为邃博,足以餍思想家。其人生观有三世应报诸说,足以慰藉不聊生之民。其大乘义,有体象同界之说,又无忤于服从儒教之社会。故其教遂能以种种形式,流布于我国。虽有墟寺杀僧之暴主,庐居火书之建议,而不能灭焉。 三教并存而儒教终为伦理学之正宗 道、释二家,虽皆占宗教之地位,而其理论方面,范围于哲学。其实践方面,则辟谷之方,出家之法,仅为少数人所信从。而其他送死之仪,祈祷之式,虽窜入于儒家礼法之中,然亦有增附而无冲突。故在此时期,虽确立三教并存之基础,而普通社会之伦理学,则犹是儒家言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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