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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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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族之始建国也,以家族为模型。又以其一族之文明,同化异族,故一国犹一家也。一家之中,父兄更事多,常能以其所经验者指导子弟。一国之中,政府任事专,故亦能以其所经验者指导人民。父兄之责,在躬行道德以范子弟,而著其条目于家教,子弟有不帅教者责之。政府之责,在躬行道德,以范人民,而著其条目于礼,人民有不帅教者罚之。(孔子所谓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是也。古者未有道德法律之界说,凡条举件系者皆以礼名之。至《礼记》所谓礼不下庶人,则别一义也。)故政府犹父兄也,(惟父兄不德,子弟惟怨慕而已,如舜之号泣于旻天是也。政府不德,则人民得别有所拥戴以代之,如汤武之革命是也。然此皆变例。)人民常抱有禀承道德于政府之观念。而政府之所谓道德,虽推本自然教,近于动机论之理想,而所谓天命有礼,天讨有罪,则实毗于功利论也。当虞夏之世,天灾流行,实业未兴,政府不得不偏重功利。其时所揭者,曰正德、利用、厚生。利用、厚生者,勤俭之德;正德者,中庸之德也(如皋陶所言之九德是也)。 洎乎周代,家给人足,人类公性,不能以体魄之快乐自餍,恒欲进而求精神之幸福。周公承之,制礼作乐。礼之用方以智,乐之用圆而神。右文增美,尚礼让,斥奔竞。其建都于洛也,曰:使有德者易以兴,无德者易以亡,其尚公如此。盖于不知不识间,循时势之推移,偏毗于动机论,而排斥功利论矣。然此皆历史中递嬗之事实,而未立为学说也。管子鉴周治之弊而矫之,始立功利论。然其所谓下令如流水之源,令顺民心,则参以动机论者也。 老子苦礼法之拘,而言大道,始立动机论。而其所持柔弱胜刚强之见,则犹未能脱功利论之范围也。商君、韩非子承管子之说,而立纯粹之功利论。庄子承老子之说,而立纯粹之动机论。是为周代伦理学界之大革命家。惟商、韩之功利论,偏重刑罚,仅有消极之一作用。而政府万能,压束人民,不近人情,尤不合于我族历史所孳生之心理。故其说不能久行,而惟野心之政治家阴利用之。庄子之动机论,几超绝物质世界,而专求精神之幸福。非举当日一切家族社会国家之组织而悉改造之,不足以普及其学说,尤与吾族父兄政府之观念相冲突。故其说不特恒为政治家所排斥,而亦无以得普通人之信用,惟遁世之士颇寻味之。(汉之政治家言黄老、不言老庄以此。) 其时学说,循历史之流委而组织之者,惟儒、墨二家。惟墨子绍述夏商,以挽周弊,其兼爱主义,虽可以质之百世而不惑,而其理论,则专以果效为言,纯然功利论之范围。又以鬼神之祸福胁诱之,于人类所以互相爱利之故,未之详也。而维循当日社会之组织,使人之克勤克俭,互相协助,以各保其生命,而亦不必有陶淑性情之作用。此必非文化已进之民族所能堪,故其说惟平凡之慈善家颇宗尚之。(如汉之《太上感应》篇,虽托于神仙家,而实为墨学。明人所传之《阴骘篇》、《功过格》等,皆其流也。) 惟儒家之言,本周公遗意,而兼采唐虞夏商之古义以调燮之。理论实践,无在而不用折衷主义:推本性道,以励志士,先制恒产,乃教凡民,此折衷于动机论与功利论之间者也。以礼节奢,以乐易俗,此折衷于文质之间者也。子为父隐,而吏不挠法,(如孟子言舜为天子,而瞽瞍杀人,则皋陶执之,舜亦不得而禁之。)此折衷于公德私德之间者也。人民之道德,禀承于政府,而政府之变置,则又标准于民心,此折衷于政府人民之间者也。敬恭祭祀而不言神怪,此折衷于人鬼之间者也。虽其哲学之闳深,不及道家;法理之精核,不及法家;人类平等之观念,不及墨家。又其所谓折衷主义者,不以至精之名学为基本,时不免有依违背施之迹,故不免为近世学者所攻击。然周之季世,吾族承唐虞以来二千年之进化,而凝结以为社会心理者,实以此种观念为大多数。此其学说所以虽小挫于秦,而自汉以后,卒为吾族伦理界不祧之宗,以至于今日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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