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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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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时的封建社会,这是非常大胆的论调。 普通人,不但不敢在大庭广众中说出来,甚至于连想想也会被认为是礼教叛徒的。 但目前的劫余生,却是大胆地,在大庭广众之中说出来了。 这,当然够新鲜,也够吸引力。 开宗明义既然说得那么独特而精辟,以后的故事,自然更为动听,也更为吸引人。 也由于故事说得太精彩,太吸引人了,因此,在整个说故事的过程中,场子里面鸦雀无声,除了终场时的那一阵有如春雷爆发似的掌声之外。根本没人插口说过一句话,当然,也更没人过问那枝黑尺的问题了。 *** 一连十天,劫余生这个说书场子,场场都是爆满。 至于那柄黑尺,除了第一天时,人群中有人问过之外,在十天当中,似乎被人遗忘掉了。 当然,听说书的人可以遗忘,当事人的劫余生,他是不会遗忘的。 于是,在第十一天的夜场开始之前,劫余生一扬手中的那枝黑尺,忽然没来由叹了一声。 人群中有人讶问道:“先生,你的生意好得不得了,干嘛反而叹起气来?” 劫余生苦笑道:“在下叹气不为别的,是为我手中这枝黑尺叫屈。” “哦!难道说,这十天来,一直没遇上识货的人?” “是啊!原先,我以为洛阳城是卧虎藏龙之处,一定能找到大行家的,但结果我是失望了。” “先生预定在这儿待多久?” “半个月……” “啊!那么,连今天在内,已经只有五天啦!” “不错。” “如果今宵有人能识得这枝黑尺呢……” “那么,这一场就是最后一场……” “这么说来,如果这儿真有人能识得你那枝黑尺的话,我倒希望他再过四天才来。” 场外有人笑道:“世间事,那能这么尽如人意。” 语气虽很平常,但却声如洪钟,使得全场的人,都循声瞧去。 那是一少,二老,三个身着长衫的人,正缓步进入场中,循过道向劫余生座前,缓步而来。 三人中,年轻的一个,就是天一门中的总巡察曹子畏──现在,他应该是天一门中的少主了。 另外两个,是年约半百的灰衫老者,一个身裁魅伟,右颊上有一道刀疤,一个是中等身裁,目光阴沉。 三人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三个人都佩着长剑。 三个人一字横排,在劫余生面前站定之后,立于正中的曹子畏才冷笑着问道:“阁下,对联上所说的黑尺是否就是这一枝?” 说着,并抬手向劫余生手中的黑尺一指。 劫余生点点头道:“不错。” 曹子畏接问道:“我可以仔细瞧瞧吗?” “当然可以,但不能动手。”他很大方地将黑尺放桌上。 “不动手,怎能瞧得仔细?” “年轻人,这儿灯光如昼,你又不是老眼昏花,何况,距离又这么近……” 他的话没说完,曹子畏已是剑眉一扬,扬手凌空向那枝黑尺抓来。 别瞧他年纪轻轻,但一身功力,却已到了骇人听闻的程度。 尽管他们之间的距离在五尺以上,但随着他那凌空一抓之势,那枝平放在桌上的黑尺,竟然应手而起,向他的掌心投射而去。 当然,曹子畏的俊脸上,也浮现一片得意的笑容。 不过,他那得意的笑容,有如昙花一现,一下子就消失了。 原来那枝眼看就要被他以“凌空摄物”的功力,抓到手中的黑尺,忽然迅疾地沉落桌面上,并发出一声“砰”然震响。 劫余生仍然若无其事地,端坐原处,只是条桌一端,已多出一个身裁高大,有如矗立着一座铁塔的年轻人。 这个年轻人,就是四个月之前,将他自己当给利民当铺的傻大个拾得儿。 才四个月不见的拾得儿,像是已经脱胎换骨似的,气质方面,完全变了。 此刻,他身着一身蓝布短装,足登千层底的布鞋,打扮仍然有点土气,脸上也似乎还透着那么一点儿傻味儿,但神态之间,却有着一股无形的慑人英气。 他,沉稳如泰山似地,卓立条桌的一端,一支右掌搭在条桌上,目注曹子畏微笑道:“曹总巡察,这儿,可不是任人撒野的地方。” 曹子畏是大行家,自然是明白遇上了扎手的高明人物。 同时,对于拾得儿,他也并不陌生,并且还一度想将其杀掉过。 尽管他心中有点暗自震惊,但却同时有着更多的不服气。 只见他俊脸一变之下,突然一扬双眉,冷哼一声道:“小爷高兴!” 随着这话声,那枝静卧条桌上的黑尺,猛然一下跳了起来。 但也仅仅是那么跳一下,却又静卧不动了。 原来曹子畏那支凌空抓向黑尺的右掌,一直是原式未变地比拟着,而拾得儿那支搭在条桌边缘的右掌,也仍然是老样子。 这是一种别开生面的内功较量法。 一个是“凌空摄物”,另一个是“隔物传力”。 由距离上看,似乎是拾得儿占了点便宜。 但在行家想法上却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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