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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四


  “当然知道,周师父准备如何答复?”

  鹰爪周诚摇头苦笑,说:“司马山主如不在府城左近出手,在下管不着,即使要管,周某也无此能耐。”

  “周师父对此事持何种看法?”文昌问,他心中在打主意,暗作决定。

  但他知道,今后麻烦大了,不出面是不行了,施家父女前途多艰。

  鹰爪周诚哼了一声说:“只要司马山主不在本府附近伤天害理杀人越货,在下不愿自讨没趣,再说,谁教姓施的曾是朝庭大员?这就够了,用不着为他们惋惜。”

  文昌双目神光倏现,问:“阎王沟的使者还在吗?”

  “目下仍在舍下。唉!蔡兄与施家……”

  “请转告来人,施参政乃是我亡命客的猎物,任何人想岔出一枝,咱们将有人刀头溅血。在下走的是斜谷古道,从连云栈出褒城,就是要在入川要道上等候下手。司马奇如果不想自找麻烦,叫他放手不可沾手染指。”

  鹰爪吃了一惊,说:“糟!他们准备明日午间动手,将人劫往阎王沟,这时要使者转告,岂不太晚了些?”

  文昌推椅而起,向汉江秃蛟说:“凌兄,劳驾派人取在下的琵琶和一百两银子来,在下须立即上道,快!”

  “蔡兄,按路程,这儿到褒城是五十余里,出去很晚了。”鹰爪周诚说。

  “在下要到阎王沟。”文昌简捷地答。

  “请听我说,由周某火速打发人回报,同时蔡兄如果用每一时辰二十里的脚程先赶至设伏地,比到阎王沟要人好多了,阎王沟中好手上百,进易出难哩!”

  “设伏动手处在那儿?”

  “在城北三十多里褒河峡谷中,那是不太险峻的栈道,但相当危险,一面是绝壁,一面是乱石奔流。那地方很易找,曹操在石上留了‘滚石’两个字,不需问也找得到。”

  从汉中到褒城,都是平原。褒城正是南北栈道的分界枢纽,东北的斜谷古道也在这儿会合。古道终点褒谷在县北五十里,阎王沟正在后的西南面,南距设伏处只有十多里,对方早该准备停当了。文昌往上赶,必需先经过设伏处。

  他总算不虚汉中之行,假使没有遇到汉江秃蛟,必将终身抱撼,他万万料不到有人在途中动手打施家的主意。

  破晓时分,他先到了褒城,两个时辰,他一口气将近赶了六十里,说快不快,但也有点累了。

  活阎王司马奇,算起来是黑旗令主的死党,五丁神曾经概括地告诉过文昌,所以文昌心中甚为焦急。

  到了褒城,他放了心,三十多里要是真正赶路,只消半个时辰,距午间早着哩。他决定宰了活阎王,先树下威望,沿途必定方便得多。

  他心中有点委决不下,就是没有人可以出面明助施家保镖,假使闯过了这一关,按理,他向施家动手不过是举手之劳,怎能一直往下跟而不下手?

  “管他呢!到时再说,也许我可以假装受伤,找到未能及时下手的借口,啊!我必须先找一把趁手的兵刃了。”他心中在暗自打算。

  褒城,是一座平原上的古城,一片平原广野。向北望,十里外便是无尽的高山。平原上,麦浪飘摇。东面是褒河,滚滚南流。

  这儿是古妖姬褒姒的家乡,据说,褒城的美女天下闻名云云。

  县城并不大,褒河的对面山脚附近,山居的土著倒是相当多的,隔河相望,全是一列列的土窑洞,有一条木桥方便人客,无形中将城和乡拉在一块儿了。

  文昌到了北街,远远地,便看到了一间打铁店的招牌入目,上面刻着字:“褒城铁店。专门打造耕具蹄铁,精炼琢磨兵刃暗器。”

  大门左右,贴了一副龙飞凤舞的对联,写的是:“手艺天下闻,汉中第一家。”口气确实不小。

  铁店前半段是货架,后半段是锻炉和原料场。

  右侧临街处,也建有一座炼炉,皮风箱呼呼,炭火熊熊,一名赤膊师父和一名小后生,用大小铁锤叮叮当当敲打了一具大铁耙,由师父钳住快冷了的成品,往黄泥水中淬火,“嗤”一声浓密的白色水雾蒸腾。

  文昌一身青直裰,肋挂小包裹,大踏步进了门。他人生得俊,个儿高大,仪表非俗,青布直裰掩不了他的英风豪气。店主人眼睛够利,迎上含笑道:“客官好早,请里面奉茶。”

  文昌抱拳为礼,说:“打扰了,小可要买一把剑,可肯让小可一观?”

  “客官请看货,请问是打造吗?”

  “不,小可要赶路,要现成的。”

  店主走到兵器架旁,扭头打量了文昌一眼,淡淡一笑,不去架上取挂在架上的剑,却拉开了一边长柜门,伸手虚引说:“客官请任意挑选一试,看看可有趁手的?这里面是百炼上品,最轻的六斤四两,最重的九斤九两。”

  六斤四两的剑,剑身薄而窄,但只能走轻灵,不能使用格架拦托,通常是高手名家使用。九斤九两的可以挡硬家伙用,使用起来势沉力猛,大多是练剑有成的好手所用。但一般来说,即使是三流人物,也喜欢使用六斤四两的剑,因为臂力不够,而且可以充充名家,只消唬唬不懂拳脚的人就成。

  柜中共有十几把连鞘长剑,其中一把装饰得十分美观。鲨鱼皮鞘,云纹镀金护壳边。上护偃半圆,下护锷突出便于架托。镶银缠丝靶,青铜雕花云头,大红流苏,丝条缠蛟筋挂带。另一把搁在一旁,黑木旁鞘,外罩绵蛇皮,蛇皮斑斑剥剥,破烂处显出里面的木胎,难看的要命。鞘尖是铜丝一般的鞘箍,护锷是同料的八叶内弧;也就是说,错字决可以趁手,却无法扣托。靶也是同质的奇怪金属,似铁非铁,似铜非铜,是连剑铸成再刻花的,刻的是拖了一条怪尾巴和一只脚的六只雷鸟,怪尾巴形成奇怪的握纹,正反皆可握实。云头上未饰剑穗,蹩脚之至。

  文昌略一打量,伸手便拿起那把古剑。店主呵哈笑,摇头道:“许多名家伸手时,便抓这把烂铁,但都会失望的丢手,真怪。”

  文昌一按卡簧,剑无声的跳出,恰好落实掌心,首先便吃了一惊,心说:“天!好手艺,造剑的人了不起。”

  他拔剑出鞘声息毫无,他不用看,便说:“鞘口和鞘内的夹片,是真正的纯金所造。”

  “啊!客官像是知道哩!”店主悚然叫。

  文昌不理他,仔细察看剑身。剑身确实窝囊,青中带灰,斑斑剥剥,锈蚀得像是蛤蟆皮,怎算是剑?但入手甚重,重量不下十斤。

  他扣指一弹,“噗”一声闷响,毫无金铁之声。他是兵刃行家,大由大奇,按理如此沉重的剑,不像是蚀腐了的哩!

  “唔!怪!”他自语。

  再弹几记,他略一沉思,暗运神功伸两指挟住剑身,内力徐吐。不久,突觉指尖有浮动之象,松开一看,怪!锈斑已尽,并无异状,但他却心中一动。

  他微微一笑,点点头,将剑身贴在耳边,默运神功扣指猛弹。

  在外人听去,仍是一声“噗!”但在他耳中却变成了雷声隐隐。

  “请问,这把怪剑是从何处得来的?”他问。

  “是东面城固城县南斗山一个樵子拾得的,卖给小店作废铁。小店因形态与今世的剑不同,留在这儿让客人品识。”

  “多少银子?”

  “怎么?客官想买?”店主讶然叫。

  “不错。”

  “客官竟买这把废剑?杀鸡么?哈哈哈!”店主狂笑不已。

  “多少银子。”文昌木无表情地问。

  “客官真要?”

  “在下从不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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