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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


  老人目送秋华的背影去远,老眼中突现凶光,冲秋华的背影冷笑一声,自语道:“这种好心肠的人活该下地狱,小辈,不怕你不死。”

  说完,急步疾趋墨池旁,向藏身在假山中的青衣人举手一挥,然后出园而去。

  青衣人是个中年大汉,紧跟而上低声叫:“咱们快两步,跟……”

  “你想死不成?”老人板着脸问。

  “我?你……”

  “这种见多识广经验丰富的江湖浪子,你敢跟踪?把事情搞砸了,二爷不剥了你的皮才怪。”

  “我们……”

  “鱼儿已经上钩,正往鱼兜里跳,你急个什么劲?”

  “要不要先赶回去……”

  “你最好少找麻烦,早定好了的万全妙计,用不着你操心。咱们只管保护小龙,只负责万一小辈不上当,如果他仅请人带小龙回龙爪村,咱们便负责领小龙回家,其他的事自有二爷安排,你急个什么劲呢?你想贪功邀赏,弄得不好,送掉老命才犯不着。走吧!咱们慢慢回家,可能到家之后,小辈已被吊起来了!”

  两人谈谈说说,向西走了。

  转过一条大街,接近大南门,街上行人渐多。街左一座卖小食的小摊上,一名穿白衣的人正在那进食,浑身风尘仆仆,白衣已被尘土沾满,几乎变成土黄色了。身上悬着剑,凳旁搁了一个包裹,显然是赶夜路刚进城的人。

  这人一眼瞥见老人的脸容,赶忙低下头自语道:“妙啊!原来这老贼躲在成都纳福,可躲得安逸。且盯上他,这次可不能轻易放过他们三个恶贼了。”

  他会了帐,远远地低头而行,紧盯住两人匆匆走了。

  龙爪堰是成都平原无数水利工程之一,管束着都江,龙爪村就在堰附近,是一座只有四五十户人家的小农村。这座村属于华阳县管辖,出西校场向南走,不止五里,约在七八里左右。

  龙爪村只是一座极为平凡的小农村,平凡得毫不惹人注意。但上游三里地,那座占地约三四里的小山下,大财主周二爷的宅院却是大大的有名。周二爷的大名是应举,字公权,是华阳县大财主之一,不仅家有良田千顷,而且在府城南面万里桥东,没有资本雄厚的华阳粮行,拥有二十余艘运粮船。水陆江湖朋友,皆知道周二爷的华阳粮行大秤入小秤出,油水多多。可是,他们也知道华阳粮行的底子硬,拥有不少水陆能耐登峰造极的好汉。除非是外地的冒失鬼,不然,稍有头脑的人,绝不敢打华阳粮行的主意,打主意须防大祸临头。

  周二爷本人据说不会武艺,他的两子两女却曾请过名师学了两手花拳绣腿,但尚可派用场防身。可是,他们并不认为自己是武林人,极少与武林朋友结交,倒是粮行中的押运伙计们,与武林人稍有交情,但也仅止于见面打打招呼的交情而已。

  总之,华阳粮行的主人周二爷除了财多之外,在武林朋友眼中,根本没有他这号人物。但在本府之内,小民百姓以及公门中清官良吏的心目中,他却是个为人刻薄、为富不仁的吸血鬼。这一带的官粮民粮,在他的经手下,瘦了别人,肥了他自己和那些与他勾结的贪官污吏。所有的人都知道,和他这种人打交道绝无好处的。因此,周二爷的人缘,除了那些与他臭味相投的人外,恶劣到了极点,当面不敢说他的坏话,背地里吐口水不足为奇。

  龙爪村紧邻着周二爷的家,附近的田地大半是周家的产业,村中百分之七十的人,都是周家的佃户。

  秋华曾经到过成都,上一次是路过,这一次是与锦城馆主算账,没有机会打听成都附近的行情。

  他背着小龙,踏着晨曦走向龙爪村,送一个迷途孩子往五里外的家,小事一件,因此并未知会黑煞女魅,高高兴兴走向死亡陷阱。

  沿途,乖巧的小龙不再说话,大概确是疲倦了,在他背上沉沉入睡,他想逗小娃说话,但见小娃娃倦极而睡,也就不再多问,毫无所知地走向别人预先布下的死亡陷阱,凶险在前面等着他。

  进了龙爪村,村民各自干活,对不期而至的陌生人,似乎毫不在意。村中一切皆显得和平安详,鸡鸣犬吠声此起彼落,仅一些放牛的小童,和狂吠着的家犬,好奇地欢迎他这位陌生的来客。

  他拍醒背上的小龙,叫道:“小龙,到家了,醒醒。”

  他将小龙放下,小龙向前面的村童们大叫,叫出一串小娃娃们的混名,算是向友伴打招呼。秋华知道,小家伙确是村中的人,总算将人送到了。

  “大叔,我家就在前面那棵大树下。”小龙向他指点着叫。

  他挥挥手,笑道:“你回家去吧,大叔该回城去了。”

  “大叔,到我家看看好不好?”小龙牵住他的衣袂问。

  他正欲拒绝,左首的一栋土瓦屋中走出一个村夫,推开柴门叫:“咦!小龙,你不是跟李老四上城里去了么?说是在城里王家住三五天,你怎么就回来了?”

  “八叔,李大叔不见了,是这位大叔送我回来的。”小龙指手划脚地说。

  秋华抱拳行礼,笑道:“在下姓吴,今早见小龙睡在草元堂的亭子里,饥寒交迫,因此在下将他送回贵村。”

  村夫回了礼,跌脚惊叫道:“哎呀!李老四真该死,丢了小龙,他竟不回来请人去找,该死该死,吴爷好心,小龙真是遇上了贵人,老远将小龙送回来,真是令人起敬。小可姓杨,吴爷,我陪你到小龙他爹家里坐坐。”

  “在下有事待理,不再打扰……”

  “那怎么行?吴爷老远地将小龙送回来,马上就走,莫不是嫌我们这里肮脏……”

  “杨兄言重了,在下……”

  “走,吴爷请随我来,村夫俗子不会客套,吴爷千万别见外。我们这儿一年到头也没几个外客,吴爷大驾光临,不要说将迷失的娃儿送回的情义,就是路过敝村,我们也十分欢迎,岂能让吴爷就此一走了之?”

  不容秋华推辞,挽了小龙在前领路。身后立即跟了一大群又笑又叫的男女小童。

  小龙的爹不在家,小龙的母亲是个三十余岁倒还能干的主妇,接到客人,立即请人到田里找小龙爹回来,请客人落坐,由姓杨的村夫先说明来意,秋华也含笑将遇上小龙的事说了。

  小龙妈千恩万谢地含泪道谢,奉上一杯清茶,左一声恩公,右一声老爷,务必留秋华在家吃一顿便饭。在小龙的爹未从田里回来前,她请杨八叔陪秋华坐坐,她要下厨杀鸡宰鸭款待恩人。

  门口挤满了村人,小龙早已溜出去和玩伴耍了。在小龙妈的盛意挽留下,秋华硬不起心肠告辞。

  杨八叔面前也放了一杯茶,毫不在意地喝干了笑道:“吴爷,穷乡小民没有山珍海味待客,只有自己养的鸡鸭,希望吴爷不嫌弃才好。小龙他爹姓周,我们叫他周老四,耕种祖上留下的三十余亩田,人丁少,生活倒还过得去,他为人很爽直,等会儿吴爷可能和他很谈得来,他从前曾经……曾经在府城做过粮行的伙计呢。”

  在纯朴的小村中,秋华毫无戒心,他喝干了杯中的茶,笑道:“小可是在外闯荡的人,粗茶淡饭已是可口之物了,怎会嫌弃,只是打扰了周四嫂,甚感不安。”

  “呵呵!吴爷古道热肠,将小龙……”

  “些须小事,何足挂齿……”秋华一面信口答,一面将目光转向屋角,目光定住了。

  屋角,放着一双破了的快靴,那是江湖人的专用夜行靴,靴底是用麻、人发、皮条混合精编而成的夜行快靴。他心中一懔,推凳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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