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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韦小宝这小家伙(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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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侠小说的背景主要都是古代社会。

  拳脚刀剑在机关枪、手枪之前毫无用处,这固然是主要原因。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现代社会的利益,是要求法律与秩序,而不是破坏法律与秩序。

  武侠小说中英雄的各种行动──个人以暴力来自行执行“法律正义”,杀死官吏,组织非法帮会,劫狱,绑架,抢劫等等,在现代是反社会的,不符合人民大众的利益。这等于是恐怖份子的活动,极少有人会予以同情,除非是心智不正常的人。因为现代正常的国家中,人民与政府是一体,至少理论上是如此,事实上当然不一定。

  古代社会中侠盗罗宾汉、梁山泊好汉的行径对人民大众有利,施之于现代社会中却对人民大众不利。除非是为了反抗外族侵略者的占领,或者是反对极端暴虐、不人道、与大多数人民为敌的专制统治者。

  幸好,人们阅读武侠小说,只是精神上有一种“拥护正义”的感情,从来没有哪一个天真的读者去模仿小说中英雄的具体行动。说读了武侠小说的孩子会入山拜师练武,这种说法或事迹,也几十年没听见了。大概,现代的孩子都聪明了,知道就算练成了武功,也敌不过一枝手枪,也不必这样辛苦的到深山中去拜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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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企图在《鹿鼎记》中描写中国人的一切性格,非但没有这样的才能,事实上也决不可能。只是在韦小宝身上,重点的突出了他善于适应环境与讲义气两个特点。

  这两个特点,一般外国人没有这样显著。

  善于适应环境,在生存竞争上是优点,在道德上可以是善的,也可以是恶的。就韦小宝而言,他大多数行动决不能值得赞扬,不过在清初那样的社会中,这种行动对他很有利。

  如果换了一个不同环境,假如说在现代的瑞士、芬兰、瑞典、挪威这些国家,法律相当公道而严明,社会的制裁力量很强,投机取巧的结果通常很糟糕,规规矩矩远比为非作歹为有利,韦小宝那样的人移民过去,相信他为了适应环境,会选择规规矩矩的生活。虽然,很难想象韦小宝居然会规规矩矩。

  在某一个社会中,如果贪污、作弊、行骗、犯法的结果比洁身自爱更有利,应当改造的是这个社会和制度。小说中如果描写这样的故事,谴责的也主要是社会与制度。就像《官场现形记》等等小说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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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的重视人情与义气,使我们在生活中平添不少温暖。在艰难和贫穷的环境中,如果大家再互相敌视,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充满了冷酷与憎恨,这样的生活很难过得下去。

  在物质条件丰裕的城市中可以不讲人情、不讲义气,生活当然无聊乏味,然而还活得下去。在贫乏的农业社会中,人情是必要的。在风波险恶的江湖上,义气是至高无上的道德要求。

  然而人情与义气讲到了不顾原则,许多恶习气相应而生。中国政治的一直不能上轨道,与中国人太讲人情义气有直接关联。拉关系、组山头、裙带风、不重才能而重亲谊故旧、走后门、不讲公德、枉法舞弊、隐瞒亲友的过失……合理的人情义气固然要讲,不合理的损害公益的人情义气也讲。结果是一团乌烟瘴气,“韦小宝作风”笼罩整个社会。

  对于中国目前的处境,“韦小宝作风”还是少一点为妙。

  然而像西方社会中那样,连父母与成年子女之间也没有多大人情好讲,一切公事公办,丝毫不能通融,只有法律,没有人情;只讲原则,不顾义气,是不是又太冷酷了一点呢?韦小宝如果变成了铁面无私的包龙图,又有甚么好玩呢?

  小说的任务并不是为任何问题提供答案,只是叙述在那样的社会中,有那样的人物,他们怎样行动,怎样思想,怎样悲哀与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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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是我在想到韦小宝这小家伙时的一些拉杂感想。

  坦白说,在我写作《鹿鼎记》时,完全没有想到这些。在最初写作的几个月中,甚至韦小宝是甚么性格也没有成型,他是慢慢、慢慢的自己成长的。

  在我的经验中,每部小说的主要人物在初写时都只是一个简单的、模糊的影子,故事渐渐开展,人物也渐渐明朗起来。

  我事先一点也没有想到,要在《鹿鼎记》中着力刻划韦小宝善于(不择手段地)适应环境和注重义气这两个特点,不知怎样,这两种主要性格在这个小流氓身上显现出来了。

  朋友们喜欢谈韦小宝。在台北一次座谈会中,本意是讨论“金庸小说”,结果四分之三的时间都用来辩论韦小宝的性格。不少读者问到我的意见,于是我自己也来想想,试图分析一下。

  这里的分析半点也没有“权威性”,因为这是事后的感想,与写作时的计划与心情全然无关。我写小说,除了布局、史实的研究与描写之外,主要是纯感情性的,与理智的分析没有多大关系。因为我从来不想在哪一部小说中,故意表现怎么样一个主题。如果读者觉得其中有甚么主题,那是不知不觉间自然形成的。相信读者自己所作的结论,互相间也不太相同。

  从《书剑恩仇录》到《鹿鼎记》,这十几部小说中,我感到关切的只是人物与感情。韦小宝并不是感情深切的人,《鹿鼎记》并不是一部重情的书,其中所写的比较特殊的感情,是康熙与韦小宝之间君臣的情谊,既有矛盾冲突、又有情谊友爱的复杂感情。这在别的小说中似乎没有人写过。

  韦小宝的身上有许多中国人普遍的优点与缺点,但韦小宝当然并不是中国人的典型。民族性是一种广泛的观念,而韦小宝是独特的、具有个性的一个人。刘备、关羽、诸葛亮、曹操、阿Q、林黛玉等等身上都有中国人某些特性,但都不能说是中国人的典型。中国人的性格太复杂了,一万部小说也写不完的。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他们都不是人,但他们身上也有中国人的某些特性,因为写这些“妖精”的人是中国人。

  这些意见,本来简单的写在《鹿鼎记》的〈后记〉中,但后来觉得作者不该多谈自己的作品,这徒然妨碍读者自行判断的乐趣,所以写好后又删掉了。何况作者对于自己所创造的人物,总有偏爱。“癞痢头儿子自家好”,不可能有比较理性的分析。事实上,我写《鹿鼎记》写了五分之一,便已把“韦小宝这小家伙”当作了好朋友,多所纵容,颇加袒护,中国人重情不重理的坏习气发作了。因编者索稿,而写好了的文字又不大舍得抛弃,于是略加增益,以供谈助。匆匆成篇,想得并不周到。

  原载一九八一年十月号《明报月刊》
  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三、四日《中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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