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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不速之客

  有人说:“旅行使人存在。”

  我却说:“旅行令人觉得自己更渺小。”

  大自然景像愈伟大,愈发显得人如蚂蚁,微不足道。

  这几年以来,我的足迹已踏遍了大半个地球,听来似乎我是个对旅游相当狂热的旅行家,但事实并非如此。

  我经常在外地东奔西走,比季侯鸟还忙碌,但绝对不是“为旅游而旅游”。至于到底所为何事,只要各位留意我叙述的种种经历,自会明白。

  甫自英国抵港,离开机场后马上赶到教堂,参加一个老朋友的婚礼。

  自红勘海底隧道过海到港岛,塞车是必然的事。

  既有塞车,就有迟到,这是城市人生活的一部分。

  当的士停在教堂门外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

  我迟到了整整一小时。

  小高在教堂的婚礼仪式,当然早已完成,我这样想。

  但想当然的事,往往未必理所当然。

  我一下车,就有人为我提行李。

  那是一个身高一米九八的大汉,他衣着整齐,穿西装,结上蝴蝶领带,衬衫雪白得像鲜奶。

  他是我的管家——老卫。

  他最大的优点和最大的缺点,都可以用三个字来形容,那是“少说话”。

  我问他:“小高呢?”

  老卫答:“等。”

  我眉头一皱,道:“他在等什么?”

  老卫再答多一个字:“你。”

  我吓了一大跳,心中大骂:“小高过了今天便是老高了,做事还是疯疯癫癫。结婚便结婚,等什么?我既不是伴郎,也不是新郎、新娘,我迟到了,又有什么好等的呢。”

  我一面心中大骂,一面以一百米短跑的冲刺速度,旋风似的卷入教堂。

  一个我认识的老神父,一看见我,便立刻朗声说道:“感谢主,他终于来了。”

  然后,我感觉到最少有几百对眼睛同时向我身上望过拉来。

  我心中把小高骂得更厉害,但脸上却只得努力地制造一个笑容出来。

  小高,你真有出息!

  为了我一个人,你竟然斗胆把婚礼仪式押后,让几百为亲友嘉宾,在教堂里呆呆地等了一小时。

  我忍不住上前问老神父:“结婚是神圣的事,你怎能容许高天豪先生把婚礼仪式随便押后?”

  老神父微微一笑,道:“这并不是高先生一个人的意,而是经过投票决定的行动。”

  我陡地呆住,半晌才道:“又不是竞选议员,投什么票?”

  老神父道:“在场所有宾客都知道你正由英国乘搭飞机回来时间延误在所难免。但很多人都想见一见你,所以由高先生提议投票决定,是否要等你到达,才举行婚礼。结果,以五百零九票对一票,通过赞成继续等候你。”

  老神父说完这些话之后,教堂里就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这是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场面。

  我并不是什么明星、球星、歌星,只是一个游手好闲、全凭一己喜恶而行事的“浪子式人物”。但小高却把我捧得像个“超级偶像”,真是荒谬绝伦,可恶复可笑。

  在这些离奇的掌声下,我的脸不由自主地发热。

  这时候,我看见小高正兴高采烈地冲过来。

  他比我年轻三岁,属犬,星座是狮子座。

  算来算去,都是“犬科动物”。(笔者按:这只是洛云与小高之间老朋友的玩笑话,其他属犬又属于狮子座的朋友,请勿过敏及见怪。)说句真心话,小高的笑脸,实在是很可爱的。

  幸好我并不是个同性恋者,否则今天便是我失恋的日子。

  和小高拥抱在一起,在这一瞬间,我们既有太多的喜悦,也有太多的感慨。

  连小高也脱离了王老五阵营,我却连女朋友也没有,究竟是他太早熟,还是我太迟钝?

  难说!难说!

  小高笑道:“我还以为你会把英伦的大笨钟抬回来给我做结婚贺礼哩!”

  我摇摇头:“你太聪明,大笨钟不配做你的礼物。”

  小高退开半步,双手热情地捏着我两边肩膊。“你能及时赶来,已是最佳礼物。”

  我哈哈一笑:“早知如此,应该叫人把我用花纸和丝带包起来送给你。”

  婚礼仪式很热闹,小高是男主角,我是超级性格演员,反而那个伴郎,沉默得像一块布景板。

  至于新娘,绝非等闲人物。

  她复姓司徒,芳名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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