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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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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竟好像是時常都會發生的。難道這種事並不是第一次發生,這裡的人都已見慣不驚? 血奴卻好像根本不知道發生過什麼事。 現在她也變得很安靜,靜靜的躺在王風為她鋪起的床褥上,靜靜的看著他,忽然道:「你真是個可怕的人。」 王風道:「哦。」 血奴道:「因為你會變,剛才就好像忽然變了,變成個妖魔。」她的聲音裡並沒有怨恨,只有滿足:「剛才你就好像把我活生生的撕開來,血淋淋的吞下去。」 王風苦笑。 他只有苦笑。 剛才那件神秘邪惡而可怕的事,究竟是為了什麼才會發生的?是不是因為那塊魔血滴成的紅石? 他雖然親眼看見,可是現在他連自己都幾乎無法相信,當然更無法解釋。 血奴忽然問:「你送我的那顆珠子呢?」 王風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他找了很久都沒有找到──明珠神秘失蹤,魔石卻又出現了。 這種事又有誰能解釋? 血奴輕輕歎了口氣,說道:「沒關係,就算你又拿回去了,也沒有關係。」她輕撫著王風道:「像你這樣的男人,本就用不著花錢找女人。」 王風沒有回答。 他在看著那口棺材。 經過剛才那種事之後,這口棺材居然還完整無缺。難道妖魔都畏懼棺材中的這個人? 血奴道:「現在我才知道你給我的那塊石頭是什麼了。」 王風立刻問:「那是什麼?」 血奴的眼波又帶醉,輕輕道:「是春藥,一定是春藥。」 王風笑了,苦笑。 那塊妖異而邪惡的魔石,現在又回到他懷裡,他發誓以後絕不再輕易拿出來。 但他卻忍不住試探著道:「可是你剛才卻說那是魔血滴成的魔石。」 血奴承認:「剛才我的確那麼想,因為魔王和血鸚鵡的故事,實在把我迷住了。」 王風道:「這故事是誰告訴你的?」 血奴道:「就是在牆上畫這幅畫的人。」 王風道:「這個人是誰?」 血奴道:「他姓郭,是個古里古怪的老頭子。」 王風眼睛裡立刻發出光:「他叫郭繁!」 血奴搖搖頭,道:「可是我聽說他有位兄弟叫郭繁,曾經真的見過血鸚鵡。」她又顯得有點興奮:「聽說血鸚鵡每隔七年出現一次,現在又到了它出現的時候。」 王風道:「所以你就叫自己做血奴,在這裡等它出現。」 血奴也承認,道:「我說過,這故事真的叫人著迷。」 王風道:「你真的相信?」 血奴反問:「你呢?」 王風道:「我──我不知道。」 他本來是絕不相信的,可是現在卻已完全迷惑。 這世上本就很多神秘怪異的事,是人力無法解釋的,也是人力無法做得到的。 再親眼看到剛才發生的那些事之後,他已不能不信。 一陣風吹過,空鳥籠在窗外搖晃。 血奴道:「那裡面養的本來全都是鸚鵡,因為血鸚鵡也是鸚鵡,我總認為它一定會在那鸚鵡最多的地方出現。」 王風道:「只可惜它們全都死了。」 血奴輕輕歎息,道:「死得很可憐。」 王風道:「是不是在七月初一那天晚上死的。」 血奴點頭,忽又叫道:「你怎麼知道?」 王風苦笑道:「我知道很多事,尤其是些不該知道的事。」 血奴看著他,道:「你是不是也知道血鸚鵡會在這裡出現,所以才到這裡來?」 王風道:「不是。」 血奴道:「你是為了什麼來的?」 王風道:「為了我這朋友。」他看著那口棺材,黯然道:「他也死得很慘,他這一生中,只希望死後能葬在故鄉。」 血奴道:「所以你就護送他的屍身回去安葬?」 王風道:「他的朋友不多,我正好沒有別的事做。」 血奴又歎了口氣,道:「能交到你這麼樣的朋友,實在是他的運氣。」 王風看著她,忽然又覺得她本是個心地很善良的女孩子。 她的怪異和邪惡,也許只不過被環境所迫,是為吸引那些可惡的男人,故意裝出來的。 邪惡豈非本就是人類最原始的一種誘惑。 王風忽然道:「你能不能為我做件事?」 血奴道:「你說。」 王風道:「把牆壁上這幅畫毀掉,就算一時毀不掉,先刷層白粉上去也行。」 血奴道:「為什麼?」 王風道:「因為──因為我不喜歡。」 血奴看著他,道:「我若聽你的話,你是不是就肯留在這裡?」 王風道:「我──我至少可以多陪你一段日子。」 血奴忽然跳起來,道:「我們現在就去街上買白粉。」 王風道:「你躺著,我去。」他摸著她的臉,道:「你可以安心睡覺,有我的朋友在這裡陪你,就算魔鬼都絕不敢來驚擾你的。」 血奴道:「你為什麼要這麼說?」 王風笑了笑,道:「因為我這朋友活著時是強人,死了也一定是個厲鬼。」 血奴身子一縮道:「他會不會來找我?」 王風道:「絕不會。」他微笑著:「因為他是我的朋友,你也是。」 血奴也笑了,柔聲道:「那麼就算他忽然從棺材裡跳出來,我也不怕了。」 夜未深。 華燈初上時,鸚鵡樓就開始熱鬧起來。 庭院中燈火如星,照著滿園花樹,花樹間綠女紅男輕歌曼舞,看來也像是幅圖畫。 這幅圖畫當然和小樓上牆壁上的圖畫是絕不相同的,這是幅美麗的圖畫,充滿了歡愉。 可是圖畫裡的這些人的心裡,又有幾個人沒有妖魔的慾望? 王風大步走過去。 他心裡忽然覺得很煩,大步走入了一個六角亭,拿起了一罈酒一口氣喝了半罈,遠遠的把罈子摔出,掉得粉碎。 在亭子裡喝酒的紅男綠女們都嚇呆了。 王風大笑,忽然出手,抓住了一個人的衣襟,道:「你陪我去。」 這人衣著光鮮,看來好像是個很成功的生意人,吃吃道: 「去幹什麼?」 王風道:「去買白粉。」 這人道:「白粉?」 王風道:「就是刷牆用的那種白粉。」 這人當然不想去,擁抱著美女喝酒,顯然比買白粉愉快得多。 只可惜他不去也不行。因為王風已將他整個人都拎了起來。 六角亭裡有八個人。六個是女的,很年輕也很美的女孩子──就算是不太年輕,至少看起來不老,就算不太美,至少都有某種吸引力。 除了被王風拎起來的這個人,另外一個兩鬢斑白,雖然在狂歡痛飲的時候,他的眼睛裡並沒有愉快的表情。 對他來說,好像到這種地方來並不是種娛樂,只不過是件不得不做的事。 他的朋友被人欺負,他也沒有覺得憤怒,更沒有驚惶失色。 別人無論發生了什麼事,對他好像都沒有絲毫影響。不管什麼人都一樣。 他只不過淡淡的說了句:「白粉很容易買,你快回來,我們等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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