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虚阁网 > 世界名著 > 约翰·克里斯托夫 | 上页 下页 |
| 五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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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成了一种怪癖:因为说得太多,居然信以为真;只要得了一点伤风感冒,就以为会要了人的命;不管什么事情,都会吓得惶惶不安。即使身体都好,她也总是自讨苦吃,想到迟早还要病的。因此,日子老是过得提心吊胆。再说,诉苦并没有使身体变得更坏;似乎经常发发牢骚反能保持大家健康。于是每个人照常吃喝、睡觉、干活,而家庭生活的节奏并没有放慢。阿玛利亚从早到晚,从上忙到下,还不心满意足,总要大家跟她一道拼命干;只听见他们挪动家具,冲洗砖地,擦净地板,一片人声、脚步声,踢踢踏踏,一开动就没个完。 两个孩子见惯了母亲发号施令,不容分说,似乎认为乖乖听话是天经地义的事。男孩子叫莱奥内尔,脸长得不难看,但是没有表情,动作不太自然。妹妹罗萨长了一头金发,蓝眼睛相当漂亮、温顺、亲热,皮肤娇嫩,和和气气,讨人喜欢,可惜鼻子长得大了一点,显得愣头愣脑,看起来有点蠢。她很像巴塞尔美术馆中霍尔朋画的梅耶市长的女儿,画中人坐着,眼睛朝下,两只手放在膝头,淡黄的头发披在肩上,因为鼻子不好看而显得拘谨。但罗萨却不管鼻子怎么样,照样说起话来没完没了。大家随时听得到她的尖嗓子说长道短,总是上气不接下气,唯恐时间不够,怕她的话说不完似的。她一讲就来劲,兴致勃勃,母亲、父亲、外祖父气得骂她也没有用。他们生气并不是怪她话多,而是因为她妨碍了他们说话。这些好人忠诚、老实、厚道,几乎什么好处都有,但是缺少了一样使生活变得更有趣的东西,那就是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该说话。 克里斯托夫能容忍别人的缺点了。他受过的痛苦改变了他不肯饶人、容易爆发的脾气。他见过外表高雅、内心冷酷无情的人之后,反倒觉得没有风度、讨厌得要命的好人更加可贵,因为他们在认真生活;但因为他们生活得没有乐趣,他却误认为他们生活得坚强了。他理智上认为他们是好人,他应该喜欢他们,作为一个重理的德国人,他就硬要自己相信他当真喜欢他们了。不过这可不容易做到,因为他到底缺少日耳曼民族那种理想主义的精神,不能为了害怕扰乱平静的思想、破坏舒适的生活,就不愿意看见、也真看不见难看的东西。 恰恰相反,他越喜欢一个人,越能看出他的缺点,因为他要全心全意、毫无保留地爱他,这种爱是一种不自觉的忠诚,是无法抗拒的、对真理的需要,这使他对所爱的人看得更清楚,要求也更高。因此,不久之后,他就对房东这一家不如人意之处,口里虽然不说,心里却很恼火。加上这家人又不掩饰自己的缺点,甚至把见不得人的事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而和善的品性反倒深深埋在心底。克里斯托夫心里就是这样想的,他怪自己对他们不公平,竭力要超越自己对他们的最初印象,去发掘他们小心在意地藏在灵魂深处的优秀品质。 他找机会和朱斯图·于莱谈话,老于莱正巴不得。克里斯托夫一想起祖父的宠爱夸奖,就不由自主地对老于莱有好感。但是好心的约翰·米歇尔和他的孙子不同,他看到的,只是他幻想中的朋友;这一点他的孙子也发现了。因此,克里斯托夫虽然努力想知道于莱对祖父记得些什么事,但白费力气。他从老人口里听到的,只是约翰·米歇尔模糊不清、有点可笑的形象,还有一些毫无趣味的片言只语。于莱一开始总是毫无变化地说:“我对你可怜的祖父说过……” 他只记得自己说过的话,却没听到祖父说过什么。 其实,约翰·米歇尔可能也是一样。友谊多半是和别人谈自己,双方都得到满足。不过约翰·米歇尔虽然谈起天来兴高采烈,忘乎所以,但他起码还有同情心,不论横七竖八,他都不是漠不关心的。他对什么都感兴趣,后悔自己不再年轻,不能看到下一代的新奇发明,不能和他们交流思想。他有人生最难得的品质,那就是永不衰退的好奇心,不但没有随着岁月消失,反而每天早上都能得到新生。可惜他没有才能来充分利用他的好奇心;但多少有才能的人会羡慕他这种天生的品质啊!人一到二三十岁,多半成了行尸走肉;因为一过这个年限,他们多是有名无实的人;剩下来的日子,他们只会依样画葫芦,日复一日,越来越刻板,越来越做作,说从前说过的话,做从前做过的事,想从前想过的问题,喜欢从前喜欢的东西,过从前一样的生活。 老于莱生活过的日子已经是很久以前了,即使那时,他的生活一点也不丰富,现在剩下来的就更加少得可怜。除了他干过的职业和他的家庭之外,他几乎一无所知,并且也不想知道。他对一切事情都有现成的看法,而那些看法还是他少年时代形成的。他以为自己懂得艺术;其实他死抱住不放的,只不过是几个大名鼎鼎的人物,谈起他们来,他也只会翻来覆去地说些公式套语,人云亦云,夸夸其谈;其他一切对他来说都等于零,根本就不存在。一谈到现代艺术家,他就不听,或者说些别的。他说自己热爱音乐,并且要克里斯托夫弹琴。克里斯托夫上过一两次当,当真演奏起来,不料老人却高声和女儿谈话,仿佛音乐能给他们的谈话助兴似的,虽然他们谈的和音乐毫无关系。 克里斯托夫一气之下,弹到半中间就站起来走了,却也没人注意。只有三四支老曲子,有的好听,有的并不好听,但都是大家听熟了的,演奏起来,他们才会肃静一点,并且一致说好。一听到这些老调,老人就心醉神迷了,但并不是现在尝到了滋味,而是在回想以前的乐趣。结果,克里斯托夫一弹这些老调就感到讨厌,虽然其中有他喜欢的贝多芬的《阿苔拉伊德》。老人总是爱哼曲调的开头几节,说“这才算是音乐”,并且带着瞧不起的神气,骂“该死的现代音乐有曲无调”。其实,他对现代音乐一窍不通。 他的女婿比较懂行,并且了解艺术思潮;但是这更坏了,因为他不批评则已,一批评就是贬低别人。他并不是不懂趣味,智力也不低人一等;但他总是不能容忍现代的东西。假如说莫扎特和贝多芬是他的同代人,他也会同样贬低他们,假如说瓦格纳和理查德·施特劳斯一百年前就已经死了,他又会承认他们的价值。他对时代的不满使他拒绝承认:在他活着的时候会有活着的伟大人物,一想到当代有大人物他就不高兴。他这一生都不得意,因此变得酸溜溜的,硬说大家都虚度了一生,没有谁能得志,如果有人的想法和他的相反,或者认为他的想法不对,那这个人不是太傻,就是可笑。 就是这样,他不谈起新出名的人物倒也罢了,一谈起来总是讥讽挖苦,正话反说;由于他并不傻,所以他一眼就能看穿别人的弱点和可笑之处。听到一个新名字,他总怀疑人家是虚有其名;对一个艺术家毫不了解,他就存心低估他,因为他不了解的人当然不该出名。如果他对克里斯托夫有几分好感的话,那是因为他相信这个愤世嫉俗的青年和他一样不满现实,并且没有天才。两个小人物受够了委屈,满肚子怨气。一发现双方都无能为力,这时最容易同病相怜。但是健康的人一接触到悲观失望、庸俗愚蠢的病人,却也最容易发现健康的可贵,尤其是这个病人因为自己不快活,就认为别人也不可能快活,而这正是克里斯托夫碰到的情况。这种抑郁不乐的思想对他非常熟悉,然而从伏奇尔口里说出来却使他吃了一惊,他几乎认不出来了;他觉得反感,甚至受了伤害。 更使他反感的是阿玛利亚的生活方式。说到底,这个有什么说什么的女人,不过是在尽本分而已,而尽本分正是克里斯托夫的理论。她不管谈什么,口里总要吐出“本分”这个字眼。她不停地干活,并且要别人也像她一样干。但干活的目的并不是要别人和自己更快乐,恰恰相反!简直可以说:干活的主要目的,是要大家活受累,是要使生活尽可能没趣味,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圣化生活。她干起神圣的家务来一刻也不停,这种神圣不可改变的义务,在多少女人身上取代了甚至取消了其他道德上和社会上的义务。如果她不在每天同一个时间擦地板,洗地砖,擦门钮,扫地毯,搬动桌子、椅子、柜子,她就觉得浪费了生命。她干起家务来得意扬扬。人家还会以为她在争名争誉呢。其实,多少女人不就是这样保护她们的名誉,以为这就是她们的名誉吗?的确,名誉也是一件应该擦亮的家具,一块应该打蜡的地板,冷冰冰、硬邦邦、滑溜溜的叫你会栽跟头。 这样尽本分并不会使伏奇尔太太显得可爱。她拼死命地干粗活笨活,仿佛这是上帝降在她身上的责任。她瞧不起那些不像她一样干活的女人,尤其是干干歇歇、忙里偷闲、享受生活的女人。她有时甚至破门而入,来催路易莎干活,叫她不要干了一半就坐下来胡思乱想。路易莎叹了一口气,不知如何是好,只得微微一笑,听她的话算了。幸亏克里斯托夫一点也不知情;阿玛利亚总是等他出去了,才闯到楼上房间里去;直到目前,她还没有多管他的闲事,否则,他是受不了的。 他和她一见面,就暗暗感到敌意。他最不能容忍的,是她大吵大闹的声音。那简直使他厌烦透顶。他躲进一间又低又小、靠着院子的房间,把窗子紧紧关上,宁可缺少空气,也不愿听到楼下的喧闹,但声音是门窗关不住的。他不由自主要听楼下的动静,不管声音多么小,他都特别留神;有时静了一下,那可怕的声音又穿过板壁,冲上楼来,把他都气疯了;他就顿脚大叫,隔墙大骂。但屋子里一片喧嚷声,根本听不清他的叫喊,人家还以为他在作曲呢。他气得叫伏奇尔太太见鬼去。他把对长辈、对女性的尊敬都丢到脑后去了。这时,在他看来,一个最不要脸的女人如果肯不言不语,也比一个吵得上下不安的贤妻良母好一百倍。 这样厌恶吵闹的声音,他自然就接近安静的莱奥纳尔了。在一片忙乱之中,只有这个年轻的外孙不声不响,不管什么时候,他都不高声说话。他表达自己很有分寸,不出差错,字斟句酌,从容不迫。急躁的阿玛利亚可没有耐性等他把话讲完,全家都怪他慢吞吞的,他却满不在乎。他还是一样安安静静,彬彬有礼。克里斯托夫听说他要当教士,就更想了解他。 关于宗教问题,克里斯托夫觉得他的态度相当微妙,他不知道自己和宗教到底是什么关系。他从来没有时间去认真思考。他没有知识,几乎要全神贯注去对付生活的困难,所以没有工夫来分析自己,来整理自己的思想。像他这样性情过激的人,往往会从一个极端转到另一个极端,会从百分之百的信仰转到百分之百的不信,也不管自己是不是前后矛盾。在他快活的时候,他不大想到上帝,但倒是相当信上帝的。 在他不快活的时候,他想起上帝来了,但却不大相信;叫他怎能相信一个不主持公道、让人受苦受难的上帝呢?但他这样苦苦思索的时间并不太多。其实,他是太信教了,用不着老去想到上帝。他生活在上帝的心里,是上帝的一部分,不必谈信仰的问题。只有那些软弱的人、衰弱的人、贫血的人才需要信仰!他们需要上帝,就像草木需要阳光,就像快死的人需要生命一样。一个内心充满了阳光的人,一个生气勃勃的人,为什么要到本身以外去寻找阳光和生命呢? 假如克里斯托夫的生活中只有他一个人,也许他永远不会想到这些问题。但是社会生活的义务使他不得不集中思想,考虑考虑这些幼稚而无聊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世界上占的比重太大,每走一步都会碰上,所以他非表态不可。仿佛一颗高尚、充实、精力旺盛、热情洋溢的心,没有成千上万的紧急事要做,只该关心上帝存在不存在似的!……如果只要相信上帝倒也罢了!但还得相信某一个上帝,相信什么身材,什么体形,什么肤色,什么种族的上帝!这可是克里斯托夫做梦也没想到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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