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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


  ▼第二章

  黎明征服曙光,
  曙色四散,远远
  只见大海震荡……

  ——《炼狱》第一歌

  克拉夫特家原籍是安特卫普。老约翰·米歇尔那时少年气盛,好斗成性,一句话不对头,就打起来,结果出了乱子,只好离乡背井。大约半个世纪以前,他来到亲王管辖的这个小城,看到红瓦尖顶的房屋,浓阴蔽日的花园,星罗棋布在蜿蜒起伏的山坡上,俯视着浅绿的莱茵河水,就住下来了。他是乐师中的佼佼者,来到这个音乐之乡,自然很快就得到了赏识。他在这里扎下了根,四十年前,和亲王府乐队指挥的女儿克拉拉·萨多罗斯结了婚并且接了他岳父的班。克拉拉是一个性情温和的德国姑娘,一生只有两种爱好,就是烹调和音乐。她对丈夫像对父亲一样崇拜。

  约翰·米歇尔对他的妻子也是同样赞美。他们相亲相爱,过了十五年,生了四个孩子。后来克拉拉死了;约翰·米歇尔难过得痛哭流泪;五个月后,他又娶了二十岁的奥蒂丽·苏兹,她是个两颊绯红,身体结实,满面笑容的姑娘。奥蒂丽的人品和克拉拉不相上下,约翰·米歇尔对她的爱也一如既往。结婚八年之后,她也死了,但又给他生了七个孩子。总共生了十一个,只有一个活下来。他虽然很爱孩子,他们接二连三地死去给他的打击,却没有改变他快活好强的脾气。最沉痛的打击还是奥蒂丽之死,离现在三年了,到了那一把子年纪,他已经不容易再建立新家庭,再过上新生活了。不过心情紊乱了一阵之后,老约翰·米歇尔又恢复了精神上的平衡,看来灾难也对他无能为力了。

  他是一个重感情的人;但他更加看重健康。他天生的气质不喜欢忧愁,需要像佛兰德人那样快活热闹,笑起来漫无节制,憨得像个孩子。无论多么难过,他绝不少喝一杯,少吃一口;音乐更是从不放假。在他指挥之下,王府乐队在莱茵河地区已经小有名声,约翰·米歇尔像运动员一般的身躯,动不动就发作的脾气,也是有口皆碑的了。无论他怎么努力,他也无法克制自己,这个外表暴躁的人,其实内心胆小怕事,唯恐受到连累;他喜欢循规蹈矩,怕人说长道短。但当他血涌上头来,两眼发红,就会突然忘乎所以,忍无可忍,如疯如狂,不但是在乐队排演的时候,甚至是在正式演出的音乐会上,他也会当着亲王的面,气得摔指挥棒,连连跺脚,用怒气冲冲、含糊不清的声音,破口大骂一个乐师。

  亲王给逗乐了,挨骂的乐师可积了怨。事后,约翰·米歇尔对自己出轨的言行感到惭愧,又过分卑躬屈膝地赔礼道歉,但没有用;一有机会,他又发作得更加厉害;而且年纪越大,脾气也发作得越发不可收拾,结果,要保住指挥的地位都难了。他自己也心里明白;一天,他又大发雷霆,几乎引起乐队总罢工,于是,他只好提出辞职。他本来自以为劳苦功高,料想人家难以照准,甚至会挽留他的;不料事与愿违,而他又放不下架子,好马不吃回头草,就只好硬着头皮走了,同时责怪人家忘恩负义。

  从这时起,他不知道怎样填满时间的空白才好。他已经过了七十岁,精力还照样旺盛;他实在闲不下来,从早到晚在城里跑上跑下,教音乐课,争论问题,夸夸其谈,多管闲事。他心灵手巧,想方设法来打发日子:他开始修理乐器,出主意,做试验,有时还能补旧如新。他也作曲,拼命要搞出点名堂。他以前写过一部《弥撒祭乐》,一谈起来就引以为荣,说是家族之光。作曲使他呕心沥血,几乎得充血病。

  他自欺欺人,说《弥撒祭乐》是了不起的作品;其实,他心里明白,作曲的时候思想多么空虚;他甚至不敢再看原稿,因为一看就会发现:他原以为是独出心裁的乐句,不过是把别人的零星片断生拼硬凑合成的。这可叫他伤心透顶。有时,他觉得灵感来了。他紧张得发抖,赶快伏到桌上:这次机不可失!——但笔刚拿到手上,他又发现自己孤立无援,乐曲已经化为一片寂静;无论他多费劲,消失了的声音也不能起死回生,他听到的只是无人不知的门德尔松或者勃拉姆斯的曲调。

  “有些天才真是不幸,”乔治·桑说过,“他们的表达力有所欠缺,正如那位结结巴巴、不会说话的大生物学家姚弗洛哀·圣伊兰尔说的,他们只好把无人知晓的沉思冥想带到坟墓里去。”——而约翰·米歇尔就是一个口齿不灵的人。他音乐方面的表达力并不比语言方面强;但他却痴心妄想,要高谈阔论,写歌作曲,做大音乐家、大演说家!这是他隐藏心底的伤痛;他从不告诉别人,甚至自己也不承认,他想置之脑后,但又不得不想,而一想到就灰心绝望。

  可怜的老人!无论在哪方面,他都不能百分之百地显示自己。他身上孕育着无数美丽的种子和无限的力量,但却不能开花结果。对艺术的尊严,对精神生活的价值,他心中蕴藏着深刻而动人的信仰;但他表现的方式不是过于夸张,就是流于滑稽。他的心灵多么高傲;但在现实生活中,对上流社会又是多么低三下四。他多么渴望独立自主,而事实上却是绝对顺从。他自命不凡,其实全是迷信自己。他向往英雄,并有勇气,却又前怕狼,后怕虎!——他的天性一往无前,却又半途而废。

  约翰·米歇尔只好把自己的雄心壮志寄托在儿子身上;而梅希奥起初看来也大有前途。他从小对音乐就有天赋。他学习起来毫不费力,很早就成了拉小提琴的高手,长期以来他成了王府音乐会上的红人,几乎成了偶像。他演奏钢琴和其他乐器也很讨人喜欢。他能说会道,体格健壮,稍微有一点笨——正是德国古典美男子的典型:不动声色的宽额头,粗眉大眼,五官端正,胡子卷曲,简直是生在莱茵河畔的朱庇特大神。老约翰·米歇尔对儿子的成就津津乐道;看见他的演技高超,不禁大喜若狂,而他自己却一种乐器也演奏不好。梅希奥想到什么,就能表达什么,没有一点困难,真是得心应手。不幸的是他没有自己的思想,而且满不在乎。他在灵魂深处只是一个平凡的喜剧演员,关心的是自己声调的抑扬高低,而不是声音表达的内容,他出于虚荣,急于知道他的声音对观众产生了什么效果。

  最怪的是,他虽然像约翰·米歇尔一样,经常关心舞台效果,谨小慎微地唯恐触犯了社会上的清规戒律,但他总是有点超越常轨、出人意料、轻举妄动,结果人家都说克拉夫特家的人有点神经失常。最初,这对他也没有什么不利;大家以为与众不同正是天才的证据;因为在通情达理的人看来,艺术家也是常人。但是不久之后,大家一口咬定:这种荒唐的性格根源却在酒瓶之中。尼采说过:酒神就是音乐之神;梅希奥认为这话正合他的心意;不料他的酒神对他无情无义,不但没有把他所欠缺的思想恩赐给他,反而使他丧失了原有的一点思想。他荒唐地结婚之后(开头是大家认为荒唐,结果他自己也就承认),越来越沉醉于酒中。

  他放松了演奏,自恃艺高无恐,不久老本就吃光了。后来居上的好手立刻取而代之,又在乐坛走俏。这使他很痛苦;但是失败并没有使他重新振作精神,反使他更加灰心丧气。他要报仇雪恨,但是只同小酒店里不三不四的伙伴,把对手骂个狗血淋头。他狂妄自大,打算接父亲的班当乐队指挥;不料任命的却另有其人。他愤愤不平,放不下架子,反说别人有眼无珠。靠了老克拉夫特的面子,他在乐队里才保证了小提琴手的位置;但渐渐的城里人都不请他做音乐教师了。如果说这个打击沉重地伤害了他的自尊心,那对他的经济状况,影响就更沉重。几年以来,由于时转运背,他的家庭收入已经大大减少。过了宽裕的日子之后,却要过拮据的生活,而且一天不如一天。梅希奥只是视而不见;穿着打扮,吃喝玩乐,一个钱也不少花。

  他不是个坏人,只是一个半好不坏的人,这恐怕就更糟,因为他软弱,没有推动力,没有精神支柱,却自以为是慈父、孝子、贤夫、好人,其实他心目中的好人,只不过是有婆婆妈妈、容易感动的心肠,具备动物的骨肉之情而已。他甚至不能说是很自私:他没有足够的个性归他私有。他什么也不是。这种没有个性的人在生活中真是可怕!他们像是上不搭天、下不搭地、没有感觉的物体;他们在往下落,非落下来不可;他们落不要紧,碰到他们的可要遭殃。

  正是在家庭情况最困难的时候,小约翰·克里斯托夫才开始懂得周围发生的事情。

  他已经不再是独生子了。梅希奥每年要妻子生一个孩子,却不管将来怎么办。两个孩子夭折了。剩下两个只有三四岁。梅希奥从来不管他们的事。路易莎不得不出去的时候,就把他们交给克里斯托夫,他现在已经六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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