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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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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最终找到一些事情做,用不着穿上新衣服去做;对他来说,旧衣服再好不过,已经在阁楼里存放了不知多久,积了很多灰。旧鞋子为英雄护脚,倒比英雄的男仆穿旧鞋子的时间长——倘若英雄有男仆的话——光脚比穿鞋子的历史更久远,英雄光脚打天下有的是。只有那些出席宴会和出进立法院的人才穿新的衣服,而且衣服换了一件又一件,如同这些场合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不过,倘若我的外衣和裤子,帽子和鞋子,适合穿在身上对上帝顶礼膜拜的话,它们便足够了;难道不是吗?谁见过自己的旧衣服——他的旧外衣,实际上差不多穿烂了,连原来什么料子做的都毕露无遗,把它送给某个穷孩子都算不得积德行善,说不定那个穷小子还会拿上它再送给某个更穷的人,这下我们应该说这穷小子还算富有了,因为他若连破衣服都没有拿什么送人呢?依我看,对所有要求穿新衣服的事业都要警惕,而不仅仅注意穿新衣服的人。 倘若没有新人出现,新式衣服做出来如何可以合身?倘若你有什么事业可做,还是穿上旧衣服去一展身手的好。所有的人,不是穿上什么好衣服才可以干事情,而是有事情可做就行了。不管旧衣服有多么破烂,多么肮脏,也许我们永远不应该费心置办新衣服,除非我们真的飞黄腾达,事业有成,一帆风顺,觉得新人穿旧衣,穿戴破烂会让人觉得是新酒装在了旧瓶子里。我们脱旧换新的季节,好比鸟禽更换羽毛,一定是我们生活中的一场危机。潜鸟隐退到人烟稀少的池塘边度过换毛的季节。蛇蜕皮也是这样过关的,还有蛹虫脱壳,都是内部苦苦挣扎,向外膨胀;衣服只是我们最表面的一层薄薄的角质,凡夫俗子的烦恼。否则,我们会让人看见我们是在虚假的色彩下扬帆前行,最终必将被我们自己的看法所唾弃,同样也会被人类的看法所抛弃。 我们穿了一件衣服又一件衣服,好像我们是外生植物,依靠外部的增加而生长。我们穿在外面的往往单薄而奇异的服装,是我们的外壳或者假皮,算不上我们生命的组成部分,随便脱在这里那里都不会造成致命伤害;我们经常穿在身上的更厚的衣服是我们的细胞外层,或者皮层;不过我们的衬衫却算得上我们的韧皮或者真正的内皮,一旦剥下来便会皮肉分离,致人毁灭。我相信,所有物种在某些季节里都会穿上某种与衬衫等同的东西。 这是情势所迫,一个人只要穿着薄薄的衬衫,就可以在黑暗中把手放在自己身上,而且方方面面都可以生活得有条不紊,应付裕如,哪怕敌人来攻占城市,他也能够像古代哲学家一样,赤手空拳,不急不慌,信步走出城门。一件厚衣服如同三件薄衣服一样可以在多数情况下穿用,而便宜的衣服可以用真正适合顾客承受力的价格买到;花五块钱买一件许多年都穿不破的厚外衣,花两块钱买一条厚实的长裤,一块五毛钱买一双牛皮鞋,两毛二买一顶夏天的帽子,六毛二买一顶冬天的帽子,或者用很少的成本在家做一顶更好的帽子,穿戴这样一套行头,依靠自己挣来的钱置办,就算他还是穷得叮当作响,还会没有聪明人向他表示尊敬吗? 我要求做一件特别样式的衣服,我的女裁缝听了却一本正经地告诉我,“人家现在哪还做这种衣服呢”,把“人家”二字说得轻描淡写,仿佛她引用了一位不食五谷杂粮之人的话,如同出自命运之神的口,这下我发现很难按我所要求的样式制作衣服,因为我的女裁缝不相信我所说的话是当真的,不过信口说说而已。我听了这样神谕一般的话,一时间沉思无语,随后一字一顿地把它复述给我自己听,让自己把其中的意思完全领会,以便我可以发现我和人家有什么必然联系,人家有什么权威竟可以左右一件与我如此息息相关的事情;最后,我想好了用同样神秘的口气回答她,把“人家”二字说得同样轻描淡写:“没错,人家近来是不做这种衣服了,可是人家现在又时兴起来了。”倘若她对我的性格不理会,就算量过我的身高,再把我的肩宽量一下,仿佛我是一个挂衣服的钉子,这种量身又有何益?我们崇拜的不是三女神[20],也不是命运三女神[21],而是时髦。 时尚纺线,时尚织布,时尚剪裁,时尚主宰一切。巴黎的领头猴儿带了一顶旅行者的帽子,美国的所有猴儿便一个个都戴起旅行者的帽子。我有时候颇感失望,在这个世界上假世人之手,竟得不到任何俭朴而诚实的东西。人们不得不首先通过一架强大的压榨机,把他们的固有观念挤压出来,使他们不能马上用两条腿站立起来,接着在人群中便会有一个想入非非的主儿,谁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从一颗蛋里蹦出来的,即便来一场大火也烧不尽这些东西,你的一切努力都是白费力气。不管怎样,我们都不要忘记,有一种埃及麦子是通过一个木乃伊传到我们手里的。 从整体上说,我认为不能认定这个或者那个国家的服装达到了一种艺术的至尊地位。当前人们还是穷于应付,弄到什么穿什么。如同搁浅船只上的水手,他们在沙滩上找到什么就穿戴什么,相隔一点距离,不管是为了和睦相处还是因为时间关系,彼此嘲笑对方化装舞会般的服饰。每一代人都会嘲笑旧的时尚,却又虔诚地追逐新的时尚。我们看到亨利八世[22]或者伊丽莎白女王一世[23]的服装感到好笑,仿佛他们是食人岛上的大王和王后。所有服装脱离了具体的人就会显得可怜和怪异。抑制嘲笑并且对不管什么人的衣服都认为庄重,仅仅取决于严肃的眼光和穿着当时的衣服走过的诚实生活。让戏剧丑角表演肚子痉挛的滑稽样子,他的穿戴也会随之为这种表演服务。士兵被炮弹打中,炸烂的军服会立时变得艳紫夺目[24]。 饮食男女对新异样式像孩童一样喜欢,趣味野蛮,对着万花筒摇了又摇,看了又看,为的是发现今天这代人要求什么特别的样式。制造商们很清楚人们的趣味是此一时彼一时。两件样式,一件与另一件的不同之处只是几条线在颜色上多少有所区别,可是一件立即卖掉了,而另一件却在货架上无人问津,尽管每每发生的情况是刚刚过了一个季节,无人问津的衣服便成了最时尚的好东西。比较起来,文身倒算不得什么恶习,不像人们所说的那样可怕。这还不仅仅因为文身刺进了皮肤,更改起来不容易。 我不相信,我们的工厂制度就是人们得到衣服的最好模式。操作人员的情况越来越向英国的情况看齐,一天甚似一天;这种情况不足为奇,因为就我所听到的和所见到的,他们恪守的主要目标并不是要人们穿得舒服和熨帖,而是,毫无疑问,工厂需要把钱赚足。在很长的时间里,人只是追求他们所看准的东西。因此,尽管一时之间只会失败,他们还是把目标瞄准高处为好。 至于住处,我不否认这是现在的生活必需品,尽管许多例子表明在比这个国家更寒冷的国家,人们已经居无定所生活了很长时间。塞缪尔·莱恩说:“拉普兰人[25]身着皮衣,头上肩上套上皮袋,夜复一夜地在雪地上睡觉——所面临的寒冷程度足以让穿毛衣的人在这样的环境里活活冻死。”他看见他们就是这样睡觉的。不过莱恩还说:“他们并不比其他人更结实。”但是,人类也许在地球上生活了没有多久就发现住在房子里的便利之处,也就是“居家千般好”,这话原来的意思可能是对房子的种种满意超过了对家庭其乐融融的感受;不过在有些地带,房子总使我们想到严冬和雨季,一年三分之二的时间只用一把阳伞,房子显得多余,“居家千般好”的说法极其片面,偶尔说说罢了。 在我们的气候里,到了夏季,过去夜里差不多盖上点东西就行了。在印第安人使用的文字里,棚屋[26]是一天征程的象征,树皮上的一排刻痕或者划痕,则表示他们已经安营扎寨多少次了。人生来没有庞大的肢体和巨大的块头,所以必须设法让自己的世界变得窄小,用墙壁圈起一块地方,以适合自己生活。一开始他赤身露体,待在户外;然而,尽管在平静和暖和的天气里这种生活在白天相当惬意,可是倘若人类没有及时利用房子的遮挡把自己保护起来的话,雨季和冬季,且别说可怕的日头,也许早把人掐死在萌芽状态了。根据传说,亚当和夏娃是先穿树叶后穿衣服的。人想有个家,一个温暖的去处,一个舒适的地方,首先是肉体上的,然后是情感上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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