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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


  “也就是说,上帝把他们造成了人,要把他们变成畜生也是件十分费劲的事。”奴隶主冷冷地说。

  “聪明的黑奴对主人来说没有什么好处,”对方继续道,由于他粗俗、迟钝、好歹不识,所以丝毫也没有意识到对手的轻蔑态度,“要是你自己不能从中得到好处,他们聪明有才能什么的有什么用?哼,他们只会用来对付你。我自己有过一两个这样的黑奴,我干脆把他们卖到南方去了,我知道要是不把他们卖掉,早晚他们会跑的。”

  “你最好把订货单交给上帝,让上帝给你定做一批黑奴,统统不要有灵魂。”奴隶主说。

  这时,一辆轻便单马车来到了旅店门口,打断了上面的谈话。马车看起来有着上流社会的气派,车上坐着一位绅士模样、衣冠楚楚的男子,赶车的是一个黑奴。

  屋里所有的人都满怀兴趣地打量着这位客人,下雨天里一帮无所事事的人通常都是这样打量每一个新来的人的。他个子很高,有西班牙人的黑皮肤,一双漂亮而富于表情的黑眼睛,短短的鬈发,和眼睛一样黑得发亮。他端正的鹰钩鼻、扁扁的薄嘴唇以及匀称的四肢那令人羡慕的轮廓使大家立刻感到此人有种不寻常之处。他从容地走进酒吧,点点头向侍者示意把他的箱子放在什么地方。他向大家欠身致意后,手里拿着帽子缓步走到柜台前,说他是谢尔比郡奥克兰市的亨利·巴特勒。然后他转过身子,毫不在意地踱到通告前,仔细读了一遍。

  “吉姆,”他对黑奴说,“好像在贝南的店里我们碰到过一个黑人和这有点像,对吧?”

  “是的,老爷,”吉姆说,“不过我没看见手上有没有烙印。”

  “噢,自然,我也没去看。”陌生人漫不经心地打了个哈欠,说。然后他走到老板面前,要他准备一个单间,因为他需要马上写点东西。

  老板自然唯命是从,不久就有一连串七个老老少少、男男女女、大大小小的黑奴忙得团团转,活像一窝石鸡,匆忙地四处奔波,不是你踩了他的脚,就是他撞了你一个跟头,热心地给老爷准备房间。而老爷则悠悠闲闲地坐在屋子中央的椅子上,和坐在旁边的人聊了起来。

  工厂主威尔逊先生从陌生人一进屋,就一直以不安而好奇的神情看着他。他自己觉得似乎和这人在什么地方见过,但是又想不起来是在哪儿认识的。时不时地当那人说话、动作或微笑时他都会一惊,把眼睛盯着他,然后当那双明亮的黑眼睛沉静泰然地和他的视线相遇时,他又突然缩回自己的目光。最后,回忆仿佛突然闪过了他的脑海,他大惊失色地盯着那陌生人走到他面前。

  “我想是威尔逊先生吧,”陌生人伸出手来,用认出了对方的口气说,“对不起,我刚刚才认出你来。看来你还记得我,谢尔比郡奥克兰市的巴特勒先生。”

  “噢,是的——是的,先生。”威尔逊先生梦呓般说道。

  正在这时一个黑奴走进来,宣布说老爷要的房间收拾好了。

  “吉姆,照料一下箱子,”那位先生随口吩咐道,然后他对威尔逊先生说,“我想和你谈一谈生意上的事,请到我房间里来,好吗?”

  威尔逊先生像个梦游人那样跟在他身后,来到楼上一个大房间里,刚生着的火燃得噼啪作响,几个仆役穿梭般来来往往,做些最后的修饰。

  当一切就绪,仆役们退去之后,年轻人不慌不忙地锁上了门,把钥匙放进了口袋里。他回过身来,双臂抱在胸前,直视着威尔逊先生的脸。

  “乔治!”威尔逊先生喊道。

  “是的,是乔治。”年轻人说。

  “我简直不敢想象!”

  “我想我化装得还不错吧,”年轻人笑着说,“一点核桃树皮的汁就使我的黄皮肤变成了高雅的棕色,我还把头发染黑了,所以你看我和通告上形容的一点也不一样了。”

  “啊,乔治!你可是在玩着危险的游戏呀!我决不会劝你这样做的。”

  “我自己做事自己负责。”乔治带着同样自豪的笑容说道。

  我们要顺便交代一下,乔治的父亲这边是白人血统,他的母亲是黑奴中的不幸者,因为美丽出众,成了主人的泄欲工具,她的孩子们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谁是父亲。他从肯塔基一个望族继承到了俊美的欧洲相貌,以及高傲不屈的精神,从母亲身上他只继承了很少一点混血儿的肤色,而伴之而来的那双深沉的黑眼睛足以补偿肤色上这小小的美中不足。肤色和头发颜色上小小的改变使他完全变成了眼前这个西班牙人的模样;加上文雅的举止和绅士的风度对他来说几乎是天生的,因此他毫不困难地扮演了他冒充的这个大胆的角色——一个带着家奴旅行的绅士的角色。

  威尔逊先生是个善良但极其谨慎胆小怕事的老人,他在室内踱来踱去,就像约翰·班扬所说的那样,“心里七上八下的”,左右为难,既想帮乔治的忙,却又有着维护法律和秩序的糊涂观念,因此他一面踱着一面发表了如下看法:

  “好吧,乔治,看来你在逃跑——离开你法定的主人。乔治,这事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但是同时我觉得很难过,乔治,——是的,非常难过——我觉得我必须这样说——我有责任对你这样说。”

  “你为什么要难过呢,先生?”乔治平静地问。

  “咳,眼看着你站在你的国家的法律的对立面啊!”

  “我的国家!”乔治辛酸地说出了“我的”二字,“我有什么国家?只有坟墓,——我真希望我躺在坟墓里!”

  “啊呀,乔治,别,别这么说,这样说是邪恶的,——和《圣经》的教导是相违背的。乔治,你的主人很凶狠,——他确实凶狠,——他的行为是应该受到谴责的——我并不想替他辩护。但是你是知道天使怎样让哈贾尔回到女主人身边去,服从于她的①;圣徒也把阿尼西姆打发回了主人的家②。”

  ﹛①见《旧约·创世记》第16章。亚伯拉罕之妻莎拉因自己不能生育,便把埃及女仆哈贾尔给亚伯拉罕为妾。哈贾尔怀孕后趾高气扬,莎拉将其逐出帐篷,她逃到荒野之中,天使见后嘱她回到女主人身边,后哈贾尔生子伊斯梅尔。﹜
  ﹛②见《旧约·腓利门书》第10章。阿尼西姆原是一个奴隶,他从主人腓利门家逃出,在艾弗修斯遇见了圣徒保罗,受保罗布道之影响皈依了基督教。阿尼西姆对保罗的传教活动很有帮助,二人关系亲如父子。但当保罗得知阿尼西姆是从主人家逃出来的以后,便写信给腓利门,请求他或给阿尼西姆自由,或重新收留他。﹜

  “威尔逊先生,别这样对我引用《圣经》了,”乔治冒火地说,“别这样!因为我的妻子是个基督徒,如果我能够逃到我要去的地方的话,我也决心做个基督徒。但是对在我这样情况下的人引用《圣经》,足能让他完全抛弃基督教。我向万能的上帝呼吁,——我愿意带着我的情况去见他,问问他我追求自由有没有错。”

  “这些感情是很自然的,乔治,”善良的老人边说边擤着鼻子,“是的,是很自然的,但是我有责任劝你克制这种感情。是的,孩子,我很为你难过,你的情况很糟——非常糟,但是圣徒教导我们说,‘人人都应恪守本分’①,我们大家都应该服从天意,乔治——难道你不明白吗?”

  ﹛①见《旧约·出埃及记》第16章第29节。﹜

  乔治昂着头站在那里,双臂紧抱在宽阔的胸前,嘴角浮出一丝讽刺的笑意。

  “威尔逊先生,如果印第安人来把你从妻儿身边俘虏而去,让你一辈子替他们锄玉米,我不知道你会不会认为你的责任是守这个本分。我倒是认为你会把看见的第一匹离群的马当作天意的——对不对?”

  矮小的老人听见他打这样的比方便目瞪口呆起来。尽管他在讲道理上没多大本事,却在这一点上比某些逻辑学家高明:当他意识到无话可说时就闭上嘴巴。因此当他站在那里小心地把玩他的雨伞,把伞折好、抚平的时候,他只泛泛地开导着乔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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