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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


  正当他把鼻烟盒放回背心口袋里去时,招呼仆人吃饭的铃声大响,他知道是怎么回事。“那是叫你哩,保姆,”他说,“你下楼去好了,我一边好好开导开导简小姐,一边等你回来。”

  蓓茜本想留下来,可又不得不走,因为准时吃饭是盖茨黑德府严格的规矩。

  “你生病不是因为摔跤,那么是因为什么呢?”蓓茜走了以后,劳埃德先生接着说。

  “我给关在一间有鬼的屋子里,一直关到天黑。”

  我瞧见劳埃德先生一面微笑,一面皱皱眉头,“有鬼!咳,你到底还是个孩子!你怕鬼?”

  “我怕里德先生的鬼魂,他就死在那间屋子里,而且在那间屋子里停灵。不管是蓓茜还是别的什么人,晚上只要是能不去就绝不去那儿的,连蜡烛都不点,把我一个人关在那儿,真是狠心,——太狠心了,我想我一辈子都忘不了啦。”

  “瞎扯!就因为这个,叫你感到那么不幸吗?现在大白天里,你还害怕吗?”

  “不怕。不过夜晚马上又要到了,再说,……我不快活,……很不快活,还有别的事。”

  “别的什么事?你能说点儿给我听听吗?”

  我是多么想详详细细回答他这个问题啊!可又是多么难以回答啊!孩子们能够感觉,但却不善于分析他们感觉到的东西,即使脑子里多少能进行一些分析,也不知如何把分析的结果用言语表达出来才好。不过,因为唯恐错过了这第一次也是仅有的一次机会,来吐一吐我心头的苦水,因此在困扰地沉默了一会儿以后,我尽力设法做了一个尽管贫乏,但就它谈到的范围而言还算真实的回答。

  “头一件,我没有父亲母亲,也没有兄弟姊妹。”

  “你有一位和善的舅妈,还有表兄表姐呀。”

  我又沉默了一下,接着愣头愣脑地脱口说出:

  “可是约翰·里德把我打倒在地,我舅妈却把我关进了红屋子。”

  劳埃德先生又一次掏出他的鼻烟盒来。

  “难道你不觉得盖茨黑德府是一所非常漂亮的房子吗?”他问,“你能住在这么好的地方难道还不觉得非常幸运吗?”

  “这又不是我的家,先生。阿博特就说,我比用人还没有资格住在这儿哩。”

  “呸!你总不会傻到想离开这么好的地方吧?”

  “要是有别的地方可去,我会很高兴离开这儿的,不过只要我还没有长大成人,就决不可能离开盖茨黑德。”

  “也许可能——谁知道呢?你除了里德太太之外,还有别的亲戚吗?”

  “我想没有,先生。”

  “你父亲那方面的也没有吗?”

  “我不知道。我有一回问过里德舅妈,她说也说不定我有几个爱家门里又穷又低贱的亲戚,可她一点也不知道。”

  “如果你有这样的亲戚,你愿意上他们那儿去吗?”

  我想了一下。贫穷在成年人看来是可怕的,在孩子们心目中就更加如此。他们并不大知道什么叫勤奋、耐劳、值得尊敬的贫穷,在他们头脑里这个字眼总是跟衣衫褴褛、食物短少、炉中无火、举止粗暴和卑劣成性联系在一起的。贫穷在我心目中就是堕落的同义语。

  “不,我不愿意做穷人。”这就是我的回答。

  “哪怕他们对你好,也不愿意吗?”

  我摇摇头。我看不出穷人怎么能做到对人好。何况还要学得像他们那样说话,跟他们一样举动,变得没教养,长成就像我有时候看见过的那样一个穷苦女人,她们常在盖茨黑德村上的茅屋门前洗衣服、奶孩子。不,我可还没有那么英雄气概,宁肯牺牲身分去换取自由。

  “不过你的亲戚当真有那么穷吗?他们都是干活儿的吗?”

  “我不清楚。里德舅妈说,就算我有亲戚的话,也准是些穷要饭的。我可不愿意去要饭。”

  “你愿意进学校吗?”

  我又想了一想。我简直不知道学校到底是怎么回事。听蓓茜有时说起,好像那儿的年轻小姐们都要套着足枷、系着脊椎矫正板坐着,而且举止一定要非常文雅、规矩。约翰·里德恨他的学校,骂他的老师。不过约翰·里德的口味不一定就是我的口味。而且尽管蓓茜关于校规的说法(是从她来盖茨黑德以前待过的那家人家的年轻小姐嘴里听来的)有点儿吓人,她说到那几位小姐学到的一项项才能,我觉得倒也一样是挺迷人的。她夸赞她们画的那些漂亮的风景和花卉,她们会唱的歌和会弹的曲子,会编织的钱包,能译出来的法国书,听得我都起了想要比试一番的劲头。再说,进学校会是个彻底的变化,意味着做一次长途旅行,完全离开盖茨黑德府,踏进一种新的生活。

  “我当然很愿意进学校。”我细想了一番之后,说出了这样的结论。

  “好吧,好吧,谁知道事情到底会怎么样?”劳埃德先生站起身来说,“这孩子该换一换气候和环境,”他自言自语地补了一句,“神经不大好。”

  这时蓓茜回来了,同时正好传来一辆马车顺着石子路驶来的声音。

  “是你的太太吗,保姆?”劳埃德先生问,“我想在走之前跟她谈一谈。”

  蓓茜请他上早餐间去,说着带领着他出去了。从后来发生的事情看,我估计在他随后跟里德太太的谈话中,这位药剂师准是大胆地建议送我进学校去,而这个建议无疑是马上被接受了。因为有一晚阿博特跟蓓茜一起在育儿室里做活计时谈起这件事,当时我已经上了床,她们还以为我睡着了,阿博特说:“我敢说,太太正巴不得能摆脱掉这么一个坏脾气的讨厌孩子,这孩子就仿佛老是在用眼睛盯着每一个人,暗地策划着什么阴谋似的。”我觉得,阿博特倒真是把我看成了幼年福克斯①似的人物了。

  ﹛① 福克斯(Guy Fawkes,1570—1606):英国军官一六〇五年曾与其他天主教党徒阴谋炸毁国会大厦,杀死进行宗教迫害的英王詹姆士一世及支持他的议员,事败后被捕处死。﹜

  就在这一次,从阿博特小姐告诉蓓茜的话中,我头一回知道了我父亲是个穷教士,我母亲不顾亲友们担心有失身份而纷纷反对,仍然嫁给了他。我外祖父里德对于她的违逆勃然大怒,一文钱的遗产也不留给她。我父母结婚后一年,我父亲在一个大工业城市当副牧师,当时那儿正流行斑疹伤寒,他在访问穷人时染上了病,我母亲又从他那儿受到了感染,不到一个月,两人都先后去世。

  蓓茜听了这段话叹口气说:“苦命的简小姐也够可怜的哩,阿博特。”

  “是啊,”阿博特回答说,“要是个漂亮、可爱的孩子,她那孤苦伶仃倒还能叫人同情,可像她这么个小家伙,实在没法讨人欢喜。”

  “确实不太讨人欢喜。”蓓茜也同意,“至少像乔治娜这样的美人儿在同样的境况下会招人爱惜得多。”

  “是啊,我真疼爱煞乔治娜小姐了!”阿博特狂热地喊起来,“小宝贝儿!——长长的鬈发,蓝蓝的眼睛,而且脸色那么可爱,简直像画出来似的!……蓓茜,我真想晚饭吃它一盘威尔士兔子①。”

  “我也想——再配上烤洋葱。来,咱们下楼去吧。”她们走了。

  ﹛① 威尔士兔子:一种浇有融化奶酪和浓啤酒的烤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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