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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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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关于利立浦特人民的情况:他们的学术、法律、风俗和教育儿童的方法。作者在这个国家的生活方式。他为某贵妇辩护。 虽然我还想另写一部专门著作描述这个帝国的形形色色,不过现在我愿意介绍一个大概的情形来满足我的好奇的读者。当地人民身高不到六英寸,所以其他动物、植物和树木的大小可以按照同样的比例推算出来。举例说吧,最高大的牛马都是四五英寸高,绵羊大约有一英寸半高;鹅也只有麻雀那么大,这样依次推下去,推到最小的东西,我简直就看不见了。不过大自然却能叫利立浦特人的眼睛能够看见一切东西。他们看得非常清楚,可是看不多远。 有一次我感到十分高兴能看到一位厨师拿着一只还没有平常苍蝇大的百灵鸟在挦毛,又有一次看到一位年轻姑娘拿着一根细得看不见的丝线在穿一枚小得看不见的针。这都说明他们对近处的东西有着锐敏的视力。他们最高的树木大约有七英尺高,我指的是御花园里的那几棵大树,我举起攒着的拳头刚好能够到这几棵树的树顶。蔬菜的大小也可以同样的比例推算出来,就让读者自己去想象吧。 至于他们的学术,若干年代以来各门学术都非常发达,我现在就不必多说了。不过他们的书法却特别得很,他们写字既不像欧洲人那样由左而右,又不像阿拉伯人那样由右而左,也不像中国人那样从上而下,也不像加斯开吉人那样从下而上。他们却是从纸的一角斜着写到另一角,和英国的太太小姐们的习惯是一样的。 他们埋葬死人时,把死人的头一直朝下,因为他们相信一种说法,一万一千个月以后死人们都要复活。那时候地球(他们以为是扁平的)会上下颠倒。按照这样的埋法,他们复活以后就会安稳地站在地上了。当然他们的学者也承认这种说法荒谬,不过顺从世俗的习惯,这种办法还在继续采用。 这个帝国有几种非常特别的法律和风俗,如果这些法律和我的亲爱的祖国的法律不是完全相反的话,我真想替他们辩解几句。但愿我们也能执行这些法律。首先我要提到的是关于告密者的法律。背叛国家的罪行要受到最严厉的刑罚。但是被告如果能在开审的时候辩明自己无罪,原告就会立刻名誉扫地被处死刑。无辜的被告还可以从原告的财产或土地中得到四项赔偿,赔偿他时间上的损失,赔偿他所经历的危险,赔偿他在监禁中受到的折磨,赔偿他的辩护费用。如果原告的财产不够赔偿,那么大部分就由皇家来负担。皇帝还要公开赐给被告恩典,同时向全城宣布被告无罪。 他们认为欺诈罪比偷窃罪还来得严重,因此犯了这种罪行的人很少不被判处死刑的。他们认为只要小心谨慎,多加警惕,再有些常识,一个人就足以防备自己的财物被盗,但是老实人却没法防范老奸巨猾,人民既然需要不断地买卖,信用交易,如果我们纵容欺诈的行为而不加以法律制裁,那么诚实的商人就要破产,流氓坏蛋反倒会大发其财。我记得有一次我在国王面前曾为一个拐骗了主人大批款项的犯人讨情。他奉了主人命去收款,款收齐后竟携款潜逃,我对皇帝说,这不过是一种背信行为,希望皇帝能减轻对他的刑罚。皇帝觉得我太荒谬了,怎么会提出最能加重他的罪行的理由来替他辩解呢。我当时无言可对,只好支吾其词地说,各国有不同的习惯。必须承认,我那时感到非常惭愧。 虽然我们总认为赏与罚是政府行使职权的两个枢纽,然而除了在利立浦特以外,我却从来没有见过哪个国家能够实行这个原则。不管是谁,只要能提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在七十三个月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就可以请求享受某种特权,按照他的地位或者生活条件的高下,从专门拨作这种用途的公款里领取一笔与之相称的款子,他还可以取得“斯尼尔普尔”亦即“守法者”的称号,不过这种称号却不能传给后代。我告诉他们,我们的法律只有刑罚而没有奖励,他们认为这是我们的政策上的极大的缺点。因此,他们的裁判厅里的公理女神像有六只眼睛,前面两只,后面两只,左右各一只,表示公理女神谨慎周到。同时她右手里拿着一袋金子,袋口是开着的,左手里一把宝剑,剑却插在鞘里,这表示她的性格喜欢奖赏而不喜欢责罚。 他们选用各项事务人才时,优良的品行比卓越的才干更被重视。他们相信人类既然必须有政府,那么人类的普通才能就能够胜任各项职务,而且上帝也从来没有故意把公共事务的管理弄得非常神秘,使只有少数卓越的天才才能了解,而这样的天才在一个时代中也很难生出三个来。但是他们却认为人人都能掌握真诚、公正、克制自己等等美德。如果人人能实践这些美德,再加上经验和为善之心,人人就能为国服务,只不过还需要一段学习过程罢了。但是他们认为如果一个人缺德无行,即使他具有卓越的才能也无济于事,任何事务也不能委托这种危险分子去办。如果一个人品行端正,只是因为无知才犯错误,他对于公众利益不会发生什么严重的影响,绝不会像那些品质恶劣、存心贪污腐化的人一样会给社会带来致命的损失,正因为这种人手段高明,他们才能加倍地营私舞弊,而同时又能巧妙地掩饰他们的腐败行径。这种人为害社会之烈,远远超过由于无知而犯错误的人。 不相信上帝的人也同样不能为公众服务。利立浦特人认为:既然君王们自称是上帝的代表,他所任用的人竟不承认他所凭借的权威真是再荒唐也没有了。 大家应该明白我谈到的这几种法律和下面我要谈到的都是这个国家独创的制度,我并不推崇他们由于具有人类堕落的天性而产生的那些臭名远扬的腐败政治。读者要知道,那些凭借跳绳得宠而获得高官厚禄,和在御杖上下跳跃爬行以赢得皇恩殊荣的奖章等等卑劣行为都是由当今皇上的祖父而滥觞[42],由于党派斗争越演越烈,所以目前这些劣迹才达到了高潮。 在他们看来忘恩负义应判死罪,我们在书上也读到过,有些国家也有同样的法律。他们的理由是:以怨报德的人应该是人类的公敌,他对待人类可能比他对待自己的恩人还要恶毒,因为世人没有施恩于他,这样的人根本不配活在世上。 他们对于父母和子女之间的责任的看法,也和我们的完全不同。男女结合合乎伟大的自然规律,是为了传种接代,因此利立浦特人也必须有这种关系。他们认为像别的动物一样,男女结合的动机是出于淫欲,同时父母爱护儿女也出于同一的自然法则。根据这种认识,所以他们不承认,因为孩子是父亲的种子或者是母亲把他生在世上的,孩子就应该对父母有什么义务。如果仔细想一想人生的悲惨,那么生儿育女本身既没什么益处,做父母的也根本没有想到要生儿育女,在他们爱情结合时,他们的思想还用在别的上面呢。 根据这种种理由,他们认为子女的教育绝不可以托付给他们的生身父母。因此每个市镇上都有公共学校。做父母的,除了村民和劳工以外,都必须把年满二十个月的儿女送到学校里去受教育,这样年龄的儿童在他们看来基本上听从教导。这样的学校有好多种,以适应于不同阶层和性别的儿童。学校里有许多位善于教导的教师,他们训练孩子们养成一种符合他们父母的地位和他们自己的智能和倾向的生活方式。我先谈一谈男学校的情形,然后再谈一谈女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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