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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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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张饭桌上,有四个情深义重的人,觉得那天早晨的太阳,一下光沉耀绝,鸟儿的歌声也一下变得响沉音弱。不过谁都没在态度和言谈方面,露出茫然木然的神情来。 “他在俺这儿学徒的期限快要满了,”老板冷冷落落地说,却不知道,这种冷落就是残酷,“所以俺想,他正打算到别处去的办法了。” “他在这儿还能待多少日子啊?”伊茨·秀特问;她们四个满怀忧郁的人里面,只有她还敢相信,自己的嗓音不至于岔。 没敢发问那三位,也都静静地等候老板的回答,仿佛这个答案关系到她们的生死一般;莱蒂把嘴张着,把眼一直盯着桌布;玛琳红红的脸上更添了一阵热;苔丝心里怦怦地跳,眼睛往外看着草场。 “俺得看看俺的日记本儿,才知道准日子,”老板照旧用那种令人不耐烦的冷落态度回答,“不过那个日子,也不能固定不变。他一定还要多待几天,见习见习干草院里下小牛的情况。俺可以说,他总得迟延到年底下,才走得了。” 那么,还有四个月左右的工夫,能够和他相处一地,享受这种又叫人心疼、又叫人打心眼儿里觉得快乐的日子——这种“痛苦和欢乐互相纠缠”[4]的日子了。过了那个时候,就是无法形容的昏昏长夜了。 * 那天早晨他们谈论克莱的时候,克莱已经离开他们有十英里了。他正在一条狭窄的篱路上,朝着爱姆寺他父亲的公馆骑着马走去;老板娘除了叫克莱给他父母带了问候的话以外,还送了他们一些脂血肠、一瓶蜜酒,都装在一个小篮子里,累累赘赘地勉强带在马上。那条白色的篱路,在他面前展开;他一路走来,眼睛不离路;但是心里想的,却是来年的计划,不是路上的光景。他爱苔丝,是一点儿也不错的;但是他该不该娶她呢?他敢不敢娶她呢?他母亲和他哥哥们,该觉得怎么样呢?事后再过两年,他自己该觉得怎么样呢?这得看这番暂时的情感里,是含有生死不渝那样深情的种子呢,还是只因为她长得好看,而生出肉欲的爱慕,没有永久的性质做基础呢? 走了一会儿,他父亲住的那个四面环山的小市镇,那个红色石头建造的都铎王朝式[5]教堂高阁,以及牧师公馆附近的一丛树木,到底都清清楚楚地在他下面出现了;他就朝着那个他很熟悉的栅栏门,一直往下走去。进门以前,他往教堂那面瞥了一眼,看见法衣室[6]门前,站着一群小女孩儿,小的有十二岁,大的有十六岁,显然是在那儿等什么人;果然待了不大的工夫,来了一个女人,岁数比那些小女学生大一点儿,头上戴着一顶宽边儿帽子,身上穿着一件浆得挺硬、日常所穿的细纱长衫,手里拿着两本书。 克莱和那个女人本来很熟。他说不准她看见了自己没有;他想顶好她没看见自己,因为这样,他就不用过去跟她打招呼了;她固然是一个无瑕可指的女孩子,但是他却非常不愿意和她寒暄,因此他就认为,她没看见自己,而走过去了。原来这位年轻的女人,正是梅绥·翔特小姐,她父亲和克莱的父亲是老朋友,又是老街坊,只她这么一个独生女儿。克莱的父母心里暗暗盼望,将来有一天,克莱能娶这位小姐做媳妇。这位小姐,对于信心万能论[7],对于《圣经》讲解,都尽其能事,现在显然是正要去上查经班的了。但是克莱的心,却正飞向发尔谷里那些情深义重、生活在炎夏、热烈得像炎夏的异教徒那儿去了,想起她们那玫瑰色的双颊,只有点滴的牛粪,算是她们的俏皮膏;特别想起的,是她们里面情感最热烈的那一位。 他这次回爱姆寺,原是出于一时的冲动,事先并没写信通知他父母,本来打算在快吃早饭的时候,趁着他父母还没出门做教区上的工作,赶到家里。他到家的时候,已经稍微晚了一点儿。他家里的人,都已经坐着吃起早饭来了。一见他进来,坐在饭桌旁边那些人,都跳起来欢迎他。这几个人里面,一个是他父亲,一个是他母亲,一个是他大哥斐利道长——他是邻郡一个市镇上的副牧师,正请了两个礼拜以内的假,回到家里;一个是他二哥克伯道长——他是一位古典学者,母校的研究员和主任,因为暑假,从剑桥回来消夏。他母亲头上戴着软胎小帽,鼻子上架着银丝眼镜。他父亲还是和往常一样,貌如其人,诚恳、热心、敬畏上帝,有点苍老消瘦,年纪大约六十五岁,灰白的脸上,因为思深虑坚,满是皱纹。抬头看去,墙上挂着安玑那个大姐姐的相片,她是他们兄弟姐妹中间年纪顶大的,比安玑大十六岁,嫁给一个传教的牧师,到非洲去了。 像老克莱先生这样的牧师,近二十年以来,在现代的人里面,差不多都绝迹了。他是维克利甫、胡斯、路德、加尔文[8]以来一脉相传的真正嫡派;福音教徒中的福音教徒;从事于劝人信教,化恶人为善人;思想、生活,都像耶稣的门徒一样地单纯朴素;他在还像素丝未染的少年时期,就对于人生较为深奥的问题,一下拿定了一准的主意了,从那时以后,再也不许对之更加推论引申。就是和他同时同道的人,都觉得他太极端;但是同时和他完全不是一派的人,看到他那样彻底,看到他以那样大的魄力,只顾应用原理,不管原理有没有问题,也都叫他感动了,就是本来不愿意敬爱他的,也不由得要敬爱他。 他爱的是保罗,喜欢的是圣约翰,恨的是圣詹姆士,不过不敢恨得太厉害就是了,对于提摩太、提多和腓利门有些喜欢,也有些憎恶。[9]据他的理解力看来,《新约全书》与其说是记载基督的史乘,不如说是颂扬保罗的史诗;[10]与其说它要说服人,不如说它要麻醉人。他视为信经的那种命定主义,都差不多成了一种恶癖,在它的消极方面,简直就等于一切放弃的哲学,和叔本华与雷奥巴狄[11]的哲学是一家眷属。他看不起教会的法典和规律[12],却非常信仰条例,在这种情况里,自己以为自己始终一贯——这话也许有点对。有一方面却完全不错,那就是,他很诚恳。 他儿子安玑新近在发尔谷,生活于自然之中,寄身于丰盈、水灵、年华始盛的妇女队里,享受的是这里目睹心许之美,异教精神[13]之乐;这种情况老头儿完全不知道,要是他能够访查出来,或者想象出来,他那种脾气,一定要持极端不表同情的态度的。过去有一次,安玑不幸由于一时的烦恼,曾在他父亲面前说,假使近代文明里宗教这一项,是从希腊发源的,而不是从巴勒斯坦发源的,那对于我们人类,结果一定要好得多;他父亲听了这个话,他那份痛心,就和一尘未染那种人一样,简直想不出来这种看法还会含有一丝一毫的真理,更不用说五成或者十成的真理了。后来他很把儿子严厉地训诫了些日子。不过他那个人,心肠慈善,无论对于什么事情,都不会长久怀恨,所以今天看见儿子回到家里,仍旧带着像婴孩脸上那样天真甜蜜的笑容欢迎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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