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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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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声音变柔和一些:“哎!你的鸭舌帽,你回头会找到的;没有人偷你的!” 大伙又安静下来,头俯在笔记本上。新生端端正正坐了两小时,尽管不时有笔尖弹出的小纸球,飞来打他的脸,可是他擦擦脸,也就算了,低下眼睛,一动不动待到下课。 夜晚他在自习室,从书桌里取出他的套袖,把东西理齐,小心翼翼,拿尺在纸上打线。我们看见他学习认真,个个字查字典,很是辛苦。不用说,他就仗着这种坚强意志才不降班;因为他即使勉强懂了文法,造句并不高明。他的拉丁文是本村堂长开的蒙,父母图省钱,尽迟送他上中学。 他的父亲查理·德尼·巴尔托洛梅·包法利先生,原来当军医副,一八一二年左右,在征兵事件上受了牵连,被迫在这期间离职,当时就利用他的长相漂亮,顺手牵羊,捞了六万法郎一笔嫁资:一个帽商姑娘爱上他的仪表,给他带过来的。美男子,说大话,好让他的刺马距发响声,络腮胡须连髭①,手指总戴戒指,衣服要颜色鲜艳,外貌倒像一个勇士,说笑的兴致却像一个跑外的经纪人。结婚头两三年,他靠太太的财产过活,吃得好,起得迟,用大瓷烟斗吸烟,夜晚看过戏才回家,常到咖啡馆走动。岳父死了,几乎没有留下什么来;他生了气,兴办实业,赔了些钱,随后退居乡野,想靠土地生利。可是他不懂种田,正如不懂织布一样,他骑他的马,并不打发它们耕地,一瓶一瓶喝光他的苹果酒,并不一桶一桶卖掉,吃光院里最好的家禽,用猪油擦亮他的猎鞋,不久他看出来,顶好还是放弃一切投机。 ﹛① 络腮胡须盛行于浪漫主义时期。﹜ 所以他一年出两百法郎,在科①和庇卡底交界地方一个村子设法租了一所半田庄半住宅的房子;他从四十五岁起就闷闷不乐,懊恼万分,怪罪上天,妒忌每一个人,闭门不出,说是厌恶尘寰,决意不问世事。 ﹛① 科,诺曼底一地区,属塞纳河下游北部沿海高原地带,西北与庇卡底相邻。科地出产麦、苹果,农民多兼营畜牧业。﹜ 他的女人从前迷他,倾心相爱,百依百顺,结果他倒生了外心。早年她有说有笑,无话不谈,一心相与,上了岁数,性子就变得(好像酒走气,变成酸的一样)别别扭扭,嘁嘁喳喳,急急躁躁的。她看见他追逐村里个个浪荡女人,夜晚不省人事,酒气冲天,多少下流地方叫人把他送回家来!她受尽辛苦,起初并不抱怨,后来自尊心怎么也耐不下去了,索性不言语,忍气吞声,一直到死。她奔波、忙碌,一刻不停。想起期票到期,她去见律师,见庭长,办理了缓期支付;在家里又是缝缝补补、洗洗熨熨,又是监督工人、开发工钱,而老爷无所事事,始终负气似的,昏天黑地挺尸,醒转来只对她说些无情无义的话,在炉火角落吸烟,往灰烬里吐痰。 她生了一个男孩,必须交给别人乳养。小把戏回到家,惯得活像一个王子。母亲喂他蜜饯;父亲叫他打赤脚,甚至冒充哲学家,说他可以学学幼畜,全身光着走路。他对教育儿童有一种男性理想,所以排斥母亲的影响,试着按照这种理想训练,用斯巴达方式,从严管教。他打发他睡觉不生火,教他大口喝甘蔗酒和侮辱教堂行列。可是小孩子天性驯良,辜负了他的心力。母亲总把他拖在身边,帮他剪裁硬纸板,给他讲故事,喋喋不休,一个人和他谈古道今,充满了忧郁的欢乐和闲话三七的甜蜜。日子过得孤零零的,好胜心支离破碎,她把希望统统集中在这孩子身上。她梦想高官厚禄,看见他已经长大成人,漂亮,有才情,成了土木工程师或者法官。她教他读书,甚至弹着她的一架旧钢琴,教他唱两三支小恋歌。可是包法利先生不重视文学,见她这样做,就说:“不值得!”难道他们有钱让他上公立学校,给他顶进一个事务所①或者盘进一家店面?再说,“一个人只要脸皮厚,总会得意的”。包法利夫人咬住了嘴唇,孩子在村里流浪着。 ﹛① 指律师、公证人事务所。﹜ 他跟在农夫后头,拾起碎土块,赶走飞来飞去的乌鸦。他吃沿沟的桑椹,拿一根竿子看守火鸡,收成期间翻谷子,在树林里跑来跑去,雨天在教堂门廊玩造房子,遇到盛大节日,就央求教堂听差让他敲钟,为的是整个身子吊住粗绳,上下来回摆动。 所以他长得如同一棵橡树,手臂结实,肤色健康。 十二岁上,母亲给他争到开蒙,请教堂堂长教。可是上课的时间又短,又不固定,不起什么作用。功课不是忙里偷闲,站在圣衣室,匆匆忙忙,赶着行洗礼和出殡之间教,就是在做晚祷以后,堂长不出门,叫人把学生找过来教。他们上楼,到他的房间坐下;蚊子和蛾子兜着蜡烛飞翔。天气热,孩子睡着了;老头子手搭在肚子上,昏昏沉沉,跟着也就张开嘴,打起鼾来。有时候,堂长给邻近病人做临终圣事回来,望见查理在田里撒野,喊住他,开导他一刻钟,利用机会,叫他在树底下变化动词。落雨了,或者过来一位熟人,打断他们。其实他一直对他满意,甚至说:年轻人记性很好。 不能让查理这样下去。太太下了决心。老爷惭愧了,或者不如说是疲倦了,不抗拒就让了步。他们又拖了一年,等孩子行过他的第一次圣体瞻礼。 一晃又是半年,第二年才决定把查理送进鲁昂的中学。约摸十月末,赶在圣罗曼节集市期间①,父亲自己带他来。 ﹛① 圣罗曼,七世纪鲁昂主教,十月二十三是他的节日,届时举办集市,这是鲁昂最大也最著名的集市,前后共有二十五日。﹜ 我们现在没有一个人能想起他当时的情形。他是一个性情温和的男孩子,游戏时间玩耍,自习时间用功,在教室听讲,在寝室睡得好,在饭厅吃得好。他的保证人是手套街一位铜铁器皿批发商,星期天铺子不做生意,每月一次,把他接出来,打发到码头散散步,看看船,然后一到七点,晚饭之前,送回学校。每星期四夜晚,他用红墨水给母亲写一封长信,拿三块小圆面团子封口;随后他就温习历史笔记,或者读一本扔在自习室的旧书《阿纳喀尔西斯》①。散步中间,他和校工闲谈,校工像他一样,是乡下来的。 ﹛① 《阿纳喀尔西斯》(1778),一本游记,叙述古代徐西亚人阿纳喀尔西斯,到希腊观光,访问当时所有的名流。作者是巴尔泰莱米(1716—1795)。﹜ 他靠死用功,在班上永远接近中等,也一直保持下来;甚至于有一次,他考博物,得到表扬。但是临到第三学年①末尾,父母叫他退学读医,深信他单靠自己,就会得到学位。 ﹛① 相当于高中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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