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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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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我要告你 正常说来,向各位报告这世间一些小小的挥霍,是我乐在其中的责任;就是这些挥霍让生命值得活下去,也让钞票值得赚进来——凡是拥有些许健康的纵欲习性,以及良好信用的人,都有资格得到这些文明的奖赏。不过,这个月我们要谈的这一项奢侈的瘾好,对不得不花这笔钱的千万个可怜虫而言,可一点也不是享受——唉!这瘾好还一天天在扩散呢!理论上,这事在追求正义。作法上,则是要你手捧大笔金钱,奉送给那类你不愿在住家附近酒吧里碰见的人。 一个世界若是律师多过大厨师,那这世界一一定有了严重的问题。但是啊,每年世界各地的法学院,照样放出一大批这类人来作乱,像猛虎出押一样,在街头巷尾口沫横飞大谈医疗过失、违法读职、婚变赡养费、情变生活费、民事侵权、请求赔偿,还有其他什么天知道的名堂,直叫你我这般单纯、正直的市民,闻言不禁心中胆寒、戒慎恐惧。真的哟,在城中曼哈顿区就真有几座办公大楼(律师都喜欢繁华地段的房地产),你若在拥挤的电梯内不小心踩到别人一脚,就有接到强制令的危险。因为这只脚,正好长在一位法界中流砥柱的身上;你自己都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就会被对方依照1923年《舒兹控告唐纳休》(Schulz v Donghe)的案例,控以“恶意伤害身体未遂。” 我可不是唯一有此疑惧的人。自从人类的智力进化到想出了“诉讼”这个词儿时,律师就一直是众人打从心底咒骂的对象。西班牙的俗谚说:“农夫夹在两个律师中间,活似一条鱼夹在两只猫之间。”丹麦人则说,“律师和画家都能立即化黑为白。”莎士比亚也说,“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律师全杀光。”富兰克林、梭罗、爱默森,还有其他许多善良、正直的人,都曾以我们这些学问高深的朋友为主题,发表尖酸刻薄的看法。所以,怎么会这几百年来活该到处惹人嫌,这票人到现在却还有增无减呢? 促成的因素有很多,但其中最根本的,可能就是语言问题。为了很明显的一己之私,律师发明出一种排外的沟通方式。乍听之下,颇像英文夹杂着半通不通的洋径洪拉丁文,但对市井小民而言,听来简直是希腊文。因此,当他接到一份诉状、传票,或是一大堆别的法律令箭中不知哪一支鸡毛时,他是完全搞不懂其中玄虚。这纸上写的是什么?他该怎么办?除了雇个翻译,又能怎么办?——而这个人,当然就是律师。所以就有了律师最爱的场面了:两边的律师坐下来,叽哩咕嗜用些真言咒语,对答如流讲上老长一段时间,谈些什么,他们的客户大部分都莫名其妙;但不论谈什么,全都以每小时难以置信的高价来收费。 再来就是因为有一条规律,而这规律并不是由人类制订的,而是由人性决定的;这规律就是闲得发慌的手,一定要找些事来作作怪。法律人口的工作若供过于求,依常理,你可能会以为律师的数目会因此而减少,发达不起来的会离此他去,改在别的有用头路上碰运气,像是水电工之类的。你休想。工作若是不够,那就发明出更多工作来嘛。所以,法律的分工愈来愈细密,各色专家像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忙着把我们的日常生活搞得愈来愈复杂,而他们赚的钱就愈来愈多。结果你会发现,你一有事情,要应付的不是一个律师,而是一大队律师。 最先上阵的,就举房地产的专业律师好了。他会在你们的租屋契约密密麻麻的小字当中,挖出(另外一位律师)埋藏的诡雷。你再来需要第二位律师,为你解释你的聘雇契约当中交缠的各种阴谋诡计。你若对你奉献给国家经济的数额,和税捐处有不同意见的话,那第三位律师便须上阵。你的医生动手术时,下刀若有闪失,就是第四位律师上阵。离婚时是第五位……第六位……说到这里,这名单已经太长,太叫人丧胆了,但到现在,我们可是碰都没碰刑事法呢!还有这人口过剩的行业当中,人口过剩最严重的一支——公司法!律师无所不在,唯有床底例外!不过,若是他们的数量继续膨胀下去,那在床底的时候也不远了。 然而,我们为什么需要他们呢?自卫。因为我们的对手——不管是房东、雇主、前妻,还是其他什么人——选择要来一场耗时良久、花费良多的论战,而不是速战速决、费用低廉的那一种,而且还礼聘了专业的代表来执行。所以,你这位地道的大外行,若想要亲自处理自己的案子,绝对不妙。在当今这年头,无邪绝对不管用,无知只会费你良多。再怎样,十个字里面,你了解的不会超过一个。所以,你别无选择,唯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自己也雇一个法律保嫖。。 所以,我们就得假定律师有其存在之必要。但是,这尚未足以解释:为什么大家打从心底厌恶他们,为什么那么常骂他们,甚至——恕我斗胆——一点也不信任他们。若要了解为什么会有这些心理产生,我们必须检视一下这些禽兽的心理,看看到底是什么原因把律师变成了万人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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