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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


  这个人确实是生不逢辰,要是在一个半世纪之前,那他一定会混得很得志。因为那时候单凭能说会道这一条,就能出入于社交界,结交名流,觥筹交错地喝个大醉酩酊。

  “我这个人啊,本该生在十九世纪的,”他对自己这么说道。“我缺少有钱有势的保护人。否则,我可以靠他的捐赠出版我的诗集,把它奉献给某个达官贵人。我多么希望能为某伯爵夫人的狮子狗写几行押韵的对句。我整个心灵都在渴望能和贵人的侍女谈情说爱,同主教大人们谈天说地。”

  说着,他随口援引了浪漫诗人罗拉的诗句:

  〔注①:中世纪英国神秘主义诗人、隐士。〕

  “Je suis venu trop tard dans un monde trop vleux.”

  〔注①:法语,我来到一个太古老的国家,来得太迟了。〕

  他喜欢看到一些陌生的面孔。他对菲利普颇有好感,因为菲利普在同人交谈时似乎具有这样一种不可多得的本事:言语不多又不少,既能引出谈论的话题,又不会影响对方侃侃而谈。菲利普被克朗肖迷住了,殊不知克朗肖说的大多是老调重弹,很少有什么新奇之点。他的谈吐个性鲜明,自有一股奇异的力量。他嗓音洪亮悦耳,而阐明事理的方式,又足以使青年人拜倒折服。他的一字一句,似乎都显得那么发人深思,难怪劳森和菲利普在归途中,往往为了讨论克朗肖随口提出的某个观点,而在各自寄宿的旅馆之间流连往返。菲利普身为年轻人,凡事都要看其结果如何,而克朗肖的诗作却有负于众望,这不免使他有点惶惑不解。克朗肖的诗作从未出过集子,大多发表在杂志上。后来菲利普磨了不少嘴皮子,他总算带来了一圈纸页,是从《黄皮书》、《星期六评论》以及其他一些杂志上撕下来的,每页上都刊登着他的一首诗。菲利普发现其中大多数诗作都使他联想起亨莱或史文朋的作品,不由得吓了一跳。克朗肖能把他人之作窜改成自己的诗章,倒也需要有一支生花妙笔呢。菲利普在劳森面前谈到了自己对克朗肖的失望,谁知劳森却把这些话随随便便地捅了出去,待到菲利普下回来到丁香园时,诗人圆滑地冲他一笑:

  “听说你对我的诗作评价不高。”

  〔注①:英国作家和编辑。〕

  菲利普窘困难当。

  “没的事,”他回答说,“我非常爱读阁下的大作。”

  “何必要顾及我的面子呢,”他将自己的胖手一挥,接口说,“其实我自己也不怎么过分看重自己的诗作。生活的价值在于它本身,而不在于如何描写它。我的目标是要探索生活所提供的多方面经验,从生活的瞬息中捕捉它所激发的感情涟漪。我把自己的写作看成是一种优雅的才艺,是用它来增添而不是减少现实生活的乐趣。至于后世如何评说——让他们见鬼去吧!”

  菲利普含笑不语,因为怎么也瞒不过明眼人:眼前的这位诗人,喜欢在纸上涂鸦,从未写出过什么象样的作品。克朗肖若有所思地打量了菲利普一眼,给自己的杯子里斟满酒。他打发侍者去买盒纸烟。

  “你听我这么议论,一定觉得好笑。你知道我是个穷措大,同一个俗不可耐的骚婆娘住在公寓的顶楼上,那女人背着我偷野汉子,同理发师和garconsdecafe勾勾搭搭。我为英国读者翻译不登大雅之堂的书籍,替一些不值一文的画儿写评论文章,而实际上对这些画儿,就连骂几句还嫌弄脏自己的嘴呢。不过,请你告诉我,生活的真谛究竟何在?”

  〔注①:法语,咖啡馆侍者。〕

  “哦,这倒是个挺难回答的问题!还是请你自己来回答吧。”

  “不,答案除非由你自己找出来,否则便一无价值。请问,你活在世上究竟为何来着?”

  菲利普从来没问过自己这样的问题,他沉吟了半晌,然后答道:

  “哎,我说不上来:我想是为了聊尽自己的责任,尽量发挥自己的才能,同时还要避免去伤害他人。”

  “简而言之,就是人以德待吾,吾亦以德待人,对吗?”

  “我想可以这么说吧。”

  “基督徒的品性。”

  “才不是呢,”菲利普愤愤然说,“这同基督徒的品性风马牛不相及,纯粹是抽象的道德准则。”

  “但是,世界上根本不存在‘抽象的道德准则’这种东西!”

  “要真是这样,那么,假设你离开这儿时,因为喝醉了酒而把钱包丢下了,我顺手捡了起来,请问你凭什么认为我应该把钱全还给你呢?总不至于是害怕警察吧。”

  “那是因为你怕造了孽会下地狱,也因为你想积点阴德好升天堂。”

  “可我既不信有地狱,也不信有天堂。”

  “那倒也可能。康德在构思‘绝对命令’之说时,也是啥都不信的。你抛弃了信条,但仍保存了以信条为基础的伦理观。你骨子里还是个基督教徒;所以如果天堂里真有上帝,你肯定会得到报偿的。上帝不至于会像教会宣传的那般愚蠢。祂只要求你遵守祂的法规,至于你究竟信祂还是不信,我想上帝才一点不在乎呢。”

  “不过,要是我忘了拿钱包,你也一定会完璧奉还的吧,”菲利普说。

  “这可不是出于抽象道德方面的动机,而仅仅是因为我害怕警察。”

  “警察绝无可能查明此事。”

  “我的祖先长期居住在文明之邦,所以对警察的畏惧已经深深地渗透进我的骨髓之中。而我的那位concierge就绝不会有片刻的犹豫。你也许要说,她是归在罪犯那一类里的。绝不是,她不过是已摆脱了世俗的偏见而已。”

  〔注①:法语,管家婆。〕

  “但同时也就抛弃了名誉、德行、良知、体面——抛弃了一切,”菲利普说。

  “你过去作过孽没有?”

  “我不知道,我想大概作过吧。”

  “瞧你说话的腔调,就像个非国教派的牧师似的。我可从来未作过什么孽。”

  克朗肖裹着件破大衣,衣领子朝上翻起,帽檐压得很低,红光满面的胖圆脸上,一对小眼睛在忽闪忽闪,这副模样儿着实滑稽,只是因为菲利普太当真了,竟至一点儿不觉得好笑。

  “你从未干过使自己感到遗憾的事吗?”

  “既然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不可避免的,我哪会有遗憾之感呢?”克朗肖反诘道。

  “这可是宿命论的调子。”

  “人们总抱有一种幻觉,以为自己的意志是自由的,而且这种幻觉如此根深蒂固,以至连我也乐意接受它了。当我采取这种或那种行动的时候,总以为自己是个有自由意志的作俑者。其实事成之后就很清楚:我所采取的行动,完全是各种各样的永恒不灭的宇宙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我个人想防止也防止不了。它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即使干了好事,我也不想去邀功请赏,而倘若干了坏事,我也绝不引咎自责。”

  “我有点头晕了。”

  “来点威士忌吧,”克朗肖接口说,随手把酒瓶递给菲利普。“要想清醒清醒脑子,再没比喝这玩意儿更灵的了。要是净喝啤酒,脑子不生锈才怪呢。”

  菲利普摇摇头,克朗肖又接着往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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