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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九


  一个男子站在画室门口,手里托着一只大盘子,凡是进画室的人都得往里面丢半个法郎。画室济济一堂,人比早晨多得多,其中英国人和美国人不再占大多数,女子的比例也有所减少。菲利普觉得这么一大帮子人,跟他脑子里的习画者的形象颇不一致。天气暖洋洋的,屋子里的空气不多一会儿就变得混浊不堪。这回的模特儿是个老头,下巴上蓄着一大簇灰白胡子。菲利普想试试今天早晨学到的那点儿技巧,结果却画得很糟。他这才明白,他对自己的绘画水平实在估计得过高了。菲利普不胜钦羡地望了一眼身旁几个习画者的作品,心中暗暗纳闷,不知自己是否有一天也能那样得心应手地运用炭笔。一个小时飞快地溜了过去。他不愿给普赖斯小姐再添麻烦,所以刚才特意避着她找了个地方坐下。临了,当菲利普经过她身边朝外走时,普赖斯小姐却唐突地将他拦住,问他画得怎样。

  “不怎么顺手,”他微笑着说。

  “如果你刚才肯屈尊坐在我旁边,我满可以给你点提示。看来你这个人自视甚高的。”

  “不,没有的事。我怕你会嫌我讨厌。”

  “要是我真那么想,我会当面对你说的。”

  菲利普发现,她是以其特有的粗鲁方式来表示她乐于助人的善意。

  “那我明天就多多仰仗你了。”

  “没关系,”她回答。

  菲利普走出画室,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打发吃饭前的这段时间。他很想干点独出心裁的事儿。来点儿苦艾酒如何!当然很有此必要。于是,他信步朝车站走去,在一家咖啡馆的露天餐席上坐下,要了杯苦艾酒。他喝了一口,觉得恶心欲吐,心里却很得意。这酒喝在嘴里挺不是滋味,可精神效果极佳:他现在觉得自己是个道地道地的投身艺术的学生了。由于他空肚子喝酒,一杯下肚,顿觉飘然欲仙。他凝望着周遭的人群,颇有几分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感觉。他快活极了。当他来到格雷维亚餐馆时,克拉顿那张餐桌上已坐满了人,但是他一看到菲利普一拐一瘸地走过来,忙大声向他打招呼。他们给他腾出个坐儿。晚餐相当节俭,一盆汤,一碟肉,再加上水果、奶酪和半瓶酒。菲利普对自己面前的食物并不在意,只顾打量同桌进餐的那些人。弗拉纳根也在座。他是个美国人,年纪很轻,有趣的脸上竖着只扁塌的狮子鼻,嘴巴老是笑得合不拢。他身穿大花格子诺福克茄克衫,颈脖上围条蓝色的硬领巾,头上戴顶怪模怪样的花呢帽。那时候,拉丁区是印象派的一统天下,不过老的画派也只是最近才大势的。卡罗路斯·迪朗、布格柔之流仍被人捧出来,同马奈、莫奈和德加等人分庭抗礼。欣赏老一派画家的作品,依然是情趣高雅的一个标志。惠司勒以及他整理的那套颇有见识的日本版画集,在英国画家及同胞中间有很大的影响。古典大师们受到新标准的检验。几个世纪以来,世人对拉斐尔推崇备至,如今这在聪明伶俐的年轻人中间却传为笑柄。他们觉得他的全部作品,还及不上委拉斯开兹画的、现在陈列在国家美术馆里的一幅菲力四世头像。菲利普发现,谈论艺术已成了一股风气。午餐时遇到的那个劳森也在场,就坐在他对面。他是个身材瘦小的年轻人,满脸雀斑,一头红发,长着一对灼灼有光的绿眼睛。菲利普坐下后,劳森目不转睛地望着他,这时冷不防高谈阔论起来:

  〔注:皆是法国画家。〕
  〔注:侨居英国的美国油画家和版画家。〕
  〔注:西班牙画家,曾受聘于西班牙王腓力四世,担任宫廷画师。〕

  “拉斐尔只有在临摹他人作品时,还算过得去。譬如,他临摹彼鲁其诺或平图里乔的那些画,很讨人喜欢,而他想在作品中画出自己的风格时,就只是个……”说到这儿,他轻蔑地一耸肩,“……拉斐尔。”

  〔注:意大利画家,拉斐尔的老师。〕
  〔注:意大利画家,曾协助彼鲁其诺完成西斯廷教堂的壁画。〕

  劳森说话的口气之大,菲利普不觉暗暗吃惊,不过他也不必去答理他,因为这时候弗拉纳根不耐烦地插嘴了。

  “哦,让艺术见鬼去吧!”他大声嚷道。“让咱们开怀痛饮,一醉方休。”

  “昨晚上你喝得够痛快的了,弗拉纳根,”劳森说。

  “昨晚是昨晚,我说的可是今夜良宵,”他回答。“想想吧,来到巴黎之后,整天净在想着艺术、艺术。”他说话时,操着一口浓重的西部口音。“嘿,人生得意须尽欢嘛。”只见他抖擞精神,用拳头砰地猛击餐桌。“听我说,让艺术见鬼去吧!”

  “说一遍就够啦,干嘛婆婆妈妈的唠叨个没完,”克拉顿板着脸说。

  同桌还有个美国人,他的穿著打扮,同菲利普下午在卢森堡花园见到的那些个公子哥儿如出一辙。他长得很清秀,眸子乌黑发亮,脸庞瘦削而严峻。他穿了那一身古怪有趣的服装,倒有点像个不顾死活的海盗。浓黑的头发不时耷拉下来,遮住了眼睛,所以他时而作出个颇带戏剧性的动作,将头往后一扬,把那几绺长发甩开。他开始议论起马奈的名画《奥兰毕亚》,这幅画当时陈列在卢森堡宫里。

  “今儿个我在这幅画前逗留了一个小时。说实在的,这画算不得一幅上乘之作。”

  劳森放下手中的刀叉,一双绿眼珠快冒出火星来。他由于怒火中烧,连呼吸也急促起来,不难看出,他在竭力按捺自己的怒气。

  “听一个头脑未开化的野小子高谈阔论,岂不有趣,”他说。“我们倒要请教,这幅画究竟有什么不好?”

  那美国人还没来得及启口,就有人气冲冲地接过话碴。

  “你的意思是说,你看着那幅栩栩如生的人体画,竟能说它算不上杰作?”

  “我可没那么说。我认为右乳房画得还真不赖。”

  “去你的右乳房,”劳森扯着嗓门直嚷嚷。“整幅画是艺苑中的一个奇迹。”

  他详尽地讲述起这幅杰作的妙处来,然而,在格雷维亚餐馆的这张餐桌上,谁也没在听他——谁要是发表什么长篇大论,得益者唯他自己而已。那个美国人气势汹汹地打断劳森。

  “你不见得要说,你觉得那头部画得很出色吧?”

  劳森此时激动得脸色都发白了,他竭力为那幅画的头部辩解。再说那位克拉顿,他一直坐在一旁默默不语,脸上挂着一丝宽容的嘲笑,这时突然开腔了。

  “就把那颗脑袋给他吧,咱们可以忍痛割爱。这无损于此画的完美。”

  “好吧,我就把这颗脑袋给你了,”劳森嚷道,“提着它,见你的鬼去吧。”

  “而那条黑线又是怎么回事?”美国人大声说着,得意扬扬一抬手,把一绺差点儿掉进汤盆里的头发往后一掠。“自然万物,无奇不有,可就是没见过四周有黑线的。”

  “哦,上帝,快降下一把天火,把这个渎神的歹徒烧死吧!”劳森说。“大自然同这幅画有何相干?自然界有什么,没有什么,谁说得清楚!此人是通过艺术家的眼睛来观察自然的。可不是!几个世纪来,世人看到马在跳越篱笆时,总是把腿伸得直直的。啊,老天在上,先生,马腿确实是伸得直直的!在莫奈发现影子带有色彩之前,世人一直看到影子是黑的,老天在上,先生,影子确实是黑的哟。如果我们用黑线条来勾勒物体,世人就会看到黑色的轮廓线,而这样的轮廓线也就真的存在了;如果我们把草木画成红颜色,把牛画成蓝颜色,人们也就看到它们是红色、蓝色的了,老天在上,它们确实会成为红色和蓝色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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