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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


  维克斯的那对眸子灼灼有光,但是菲利普欣赏不了美国人的幽默,噘嘴翘唇,铁板着脸。在菲利普看来,维克斯似乎已届中年,实际上他才三十出头。维克斯是个瘦长条子,像学者似的,有点佝偻,头颅大得难看,头发暗淡而稀疏,皮肤呈土色。薄薄的嘴唇,细长的鼻子,额骨明显地向前突出,生就一副粗俗相。他的态度冷淡,举止拘泥刻板,既无生气,也无热情,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轻浮气质,闹得一些容严心肃的人周章失措,而维克斯出于本能,偏偏喜欢同这等人混在一起。他在海德堡大学攻读神学,而另外一些也在此地攻读神学的同胞对他都心存戒意。此人离经叛道的味儿太浓,使他们望而生畏。他的那种古怪幽默感,也使他们颇不以为然。

  “他这样的人你怎么可能见过一百四十七个呢?”

  “我在巴黎的拉丁居民区见到过他;我在柏林、慕尼黑的寄宿公寓里见到过他。他住在佩鲁贾和阿西西的小旅馆里。他那样的人三五成群地伫立在佛罗伦萨的波提切利名画之前;他那样的人占满了罗马西斯廷教堂的座席。在意大利,他喝葡萄酒稍微多一点;他在德国喝起啤酒来,则是开怀痛饮,全无节制。凡属正确的东西,不问是什么,他一概膜拜顶礼。他打算在不久的将来写一部皇皇巨著。想一想吧,一百四十七部惊世之作,蕴藏在一百四十七位大人物的心头;不幸的是,这一百四十七部惊世之作一部也写不出来。而世界呢,照样在前进。”

  〔注:意大利的城市。〕
  〔注:罗马教皇宫殿中的教皇礼拜堂。〕

  维克斯一本正经地侃侃而谈,临结束时,那一双浅灰眸子忽闪了几下。菲利普脸红了,知道这位美国人在拿他打趣。

  “净瞎扯淡,”菲利普怒气冲冲地说。

  〖二十七〗

  维克斯在欧林夫人家的后屋租了两个小房间,其中一间布置成会客室,用来接待客人,倒也够宽敞的。维克斯生性爱淘气,他在麻省剑桥的一些朋友也拿他一点没办法。现在,也许是由于这种脾气在作怪,他常常一吃过晚餐就邀请菲利普和海沃德上他屋里来闲聊几句。他礼数周全地接待他们,一定要他们在屋里绝无仅有的两张比较舒服的椅子里坐下。他自己点酒不沾,却把几瓶啤酒端放在海沃德的胳膊肘旁边,在这般殷勤好客的礼仪中,菲利普不难辨别出嘲弄之意。在双方唇枪舌剑的激烈争论中,每当海沃德的烟斗熄掉的时候,维克斯就坚持要替他划火柴点火。他们刚结识上的时候,海沃德作为名扬四海的最高学府中的一员,在哈佛大学毕业生维克斯面前摆出一副降尊纡贵的姿态。谈话之中,话锋偶尔转到希腊悲剧作家身上,海沃德自觉得在这个题目上尽可以发表一通权威性评论,于是摆出一副指点迷津非他莫属的架势,不容对方插嘴发表意见。维克斯脸带微笑,虚怀若谷地在一旁洗耳恭听,直到海沃德的高论发表完了,他才提出一两个表面听上去相当幼稚、暗中却打了埋伏的问题,海沃德不知深浅,不假思索地回答了,结果当然中了圈套。维克斯先生彬彬有礼地表示异议,接着纠正了一个事实,然后又援引某个不见经传的拉丁民族注释家的一段注释,再加上一句德国某权威的精辟论断——情况明摆着:他是个精通古典文学的学者。他就这么面带微笑,从容不迫,连连表示歉意,结果却把海沃德的全部立论批驳得体无完肤。他既揭示了海沃德学识的肤浅,又丝毫不失礼仪。他温和委婉地挖苦了海沃德几句。菲利普不能不看到海沃德的那副十足傻相;他本人刚愎自用,不知进退,仍在气急败坏地力图狡辩。他信口开河,妄加评论,维克斯则在一旁和颜悦色地加以纠正;他理屈词穷却硬要强词夺理,维克斯又证明他这么做是多么荒谬。最后,维克斯说了实话,他曾在哈佛大学教过希腊文学。海沃德对此报以轻蔑的一笑。

  “这一点你不说我也看得出。你当然是像学究冬烘那样啃希腊文学作品,”他说,“而我是像诗人那样来欣赏它的。”

  “在你对作品原意不甚了了的情况下,你是否反倒觉得作品的诗味更浓了呢?我个人认为,只有在天启教里,错译才会使原意更加丰满呢。”

  〔注①:指直接受启于上帝的宗教,如犹太教、基督教等。这里所讲的错译之事,疑指《圣经》的翻译。〕

  最后,海沃德喝完啤酒,离开维克斯的屋子,全身燥热,头发蓬松,他忿忿然一挥手,对菲利普说:

  “不用说,这位先生是个书呆子,对于美没有丝毫真切的感受。精确是办事员的美德。我们的着眼点在于希腊文学的精髓。维克斯就好比是这么个煞风景的角色,去听鲁宾斯坦演奏钢琴,却抱怨他弹错了几个音符。弹错了几个音符!只要他演奏得出神入化,错弹几个音符又何足道哉?!”

  〔注①:十九世纪俄国大钢琴家和作曲家。〕

  这段议论给了菲利普很深的印象,殊不知世间有多少无能之辈正是借这种无知妄说聊以自慰呢!

  海沃德屡遭败北,但他绝不肯放过维克斯提供的任何机会,力图夺回前一次失掉的地盘,所以维克斯不费吹灰之力就将海沃德拉了来进行争论。尽管海沃德不会不清楚,他在这个美国人面前显得多么才疏学浅,但是出于英国人特有的那股执拗劲儿,由于自尊心受到了挫伤(也许这两者本是一码事),他不愿就此罢休。他似乎是以显示自己的无知、自满和刚愎自用为乐事呢。每当海沃德讲了一些不合逻辑的话,维克斯三言两语就点出他推理中的破绽,得意扬扬地停顿一会儿,然后匆匆转入另一个话题,似乎是基督徒的兄弟之爱促使他竟有已被击败的敌手。有时候,菲利普试图插言几句,帮他朋友解围,可是经不住维克斯轻轻一击,便溃不成军了。不过,维克斯对他的态度同对付海沃德不一样,极其温和,甚至连极度敏感的菲利普也不觉得自尊心受到挫伤。海沃德由于感到自己越来越像个傻瓜,常常沉不住气,索性破口大骂起来,幸亏那个美国人总是客客气气地堆着笑脸,才没使争论变为无谓的争吵。每当海沃德在这种情况下离开维克斯的房间,他总要气呼呼地咕哝一句:

  “该死的美国佬!”

  这样一切就解决了。对于某个似乎无法辩驳的论点,这句咒语就是最妙不过的回答。

  他们在维克斯的那个小房间里,虽说开始讨论的是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最后总难免要转到宗教这个题目上来:神学学生出于职业上的偏爱,总是三句不离本行;而海沃德也欢迎这样的话题,因为无需列举那些使他仓皇失措的无情事实——在这方面,既然个人感受才是衡量事物的尺度,那就全不必把逻辑放在眼里,既然逻辑又是他的薄弱环节,能把它甩开岂不是正中下怀?海沃德觉得,不花费一番口舌,很难把自己的信仰同菲利普解释清楚。其实,不说也明白(因为这完全符合菲利普对人生世道的看法),海沃德一直是在国教的熏陶中成长起来的。虽然海沃德现在已经摒弃了皈依罗马天主教的念头,但对那个教派仍抱有同情。关于罗马天主教的优点,他有好多话要说。比如,他比较喜欢罗马天主教的豪华典礼,而英国国教的仪式就嫌过于简单。他给菲利普看了纽曼写的《自辩书》,菲利普觉得这本书枯燥无味,不过还是硬着头皮把它看完了。

  “看这本书,是为了欣赏它的风格,而不在乎它的内容,”海沃德点拨说。

  海沃德兴致勃勃地谈论着祈祷室里的音乐,并且还就焚香与心诚之间的关系,发表了一通娓娓动听的议论。维克斯静静听着,脸上挂着那惯有的一丝冷笑。

  “阁下以为单凭这番高论就足以证明罗马天主教体现了宗教的真谛,证明约翰·亨利·纽曼写得一手好英语,证明红衣主教曼宁丰姿出众,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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