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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一


  人类出于功利目的和其他理念的动机,正打算消除它。他声称正参加筹备一个讨论火葬问题的国际会议,会址看来多半会选在瑞典。计划要展出一座参照以往所有经验设计的模范火葬场,连带着还有骨灰陈放馆;届时可望受到多方面的启发和鼓舞,毫无疑问。土葬这种办法真是太陈旧太过时了——在现代的环境条件下!城市扩张!大量吞食土地的墓园!飞涨的地价!不得不使用现代交通手段使葬礼合理化!塞特姆布里尼先生对这一切都知之甚详,言之凿凿。他特别嘲笑那种老鳏夫,还学他们弯腰驼背地每天去亡妻坟前的样子,说是去那儿和她谈谈知心话。这样的老古董该首先享用可贵的生命财富,好好度过自己所剩无多的光阴才是。再说,现代化大公墓里人挨着人,对于他们思念故旧的悠悠情怀,不也很煞风景吗?让烈焰来消灭尸体,这是多么干净卫生,多么庄严高尚,比起任它自行腐烂和蛆虫咬噬的可悲结局来,简直可以讲富有英雄气概!是啊,使用这种新的办法,心灵——人对永久存在的需要——也可以得到满足。因为在火中消失了的,原本就是那些变化着的东西,那些人体里尚在出生前就处于新陈代谢状态的成分;至于另一些很少参加新陈代谢而不变地陪伴着人一辈子的成分,也就能经住火烧,也就变成了骨灰。因此,活着的人搜集收藏骨灰,就等于将故去亲人身体里永不泯灭的一部分珍藏起来了。

  “妙!”纳夫塔说道。啊,太好了,太好了。人身上永不泯灭的一部分,骨灰!噢,那还用说。塞特姆布里尼打算抓住人类对生物学事实的非理性态度不放。他指的是那些原始信仰的阶段,那时候死是一种恐怖,始终被令人战栗的神秘气氛包围着,因此人不能用理性的清醒目光去审视这一自然现象。有多野蛮啊!对死的恐惧发源于文明程度极低的时代,那时人通常都死于暴力;而事实上这样的横死总带着可怖的性质,久而久之,人一想到死,自然就感到害怕。可是,随着整个健康科学的越来越发达,个人的安全越来越有保障,自然死亡便成为常事;而对于一个劳动者来说,在辛勤一生之后想到永久地安息更一点不觉可怕,倒认为是正常的值得欢迎的了。不,死既非可怖的事,也非殉难牺牲;死纯粹是一种合乎理性的、生理学上必然的和值得欢迎的现象。不过再没完没了地讨论这个问题,将是对生命的剥夺。也正因为如此,在那座模范火化场和附属的骨灰馆也即“死亡馆”的旁边,还计划建一座“生命馆”,在这“生命馆”中将融建筑、绘画、雕塑、音乐和诗歌艺术于一炉,以便引导继续活下去的人们的意识离开死的体验,离开默默无声的忧伤和无所作为的哀愁,回到生的享受中去……

  “迫不及待地!”纳夫塔挖苦道。“不然,他们对死就殷勤过了分,对那个简单事实的敬畏就过了头。当然了,没有这个简单的事实,恐怕压根儿就既不存在建筑,也不存在绘画,既不存在雕塑,也不存在音乐以及诗歌吧!”

  “他为入伍而当了逃兵。”汉斯·卡斯托普像在梦里似的说。

  “您的话叫人莫名其妙,工程师。”塞特姆布里尼回敬卡斯托普,“暴露出您脑子有毛病。对死的体验归根到底必须是对生的体验,不然就活见鬼。”

  “在‘生命馆’里是否会装饰一些淫乐的象征,像古时候的棺柩上那样?”汉斯·卡斯托普问得一本正经。

  反正得有肥美的食物供感官享用,纳夫塔语气肯定地说。要以古典主义的口味在大理石和油彩中炫耀和表现人体这罪恶之躯。人家已使它免于腐烂,毫不足怪,因为人家纯粹出于温柔体贴,甚至连用鞭子抽它也不让……

  这时魏萨尔又突然提出刑讯来,他那尊容就活像一个在受刑的人。

  令人难堪的审讯——不知道几位对它怎么想。他,斐迪南·魏萨尔,总是喜欢利用去各地办事的机会,到那些古迹名胜中参观曾经以审讯方式研究人的良知的隐秘角落。他见过纽伦堡的刑讯室和雷根斯堡的刑讯室,为了长见识在室内很好地进行过观察。确实,为了灵魂的缘故,在这些地方对肉体很不客气,而且用了些别出心裁的方法。甚至于叫也不让叫,硬把一只梨子塞进犯人张大的嘴里;这只闻名遐迩的梨子自然已不是什么美味——所以接下来再怎么干怎么使劲儿都静静的……

  “卑鄙。”塞特姆布里尼喃喃着。

  费尔格也发表了意见,既称赞梨子,也称赞静静的干劲儿。他认为,至少那时候还没谁想出比摸他的胸膜更卑劣的玩艺儿。

  这是替他治病!灵魂麻痹了,正义遭到破坏,一样容许人暂时抛开同情心。再说,刑讯还是理性进步的结果。

  纳夫塔先生大概神经不正常吧。

  谁说!他正常得很。塞特姆布里尼先生是位文学家,所以对中世纪的司法史显然不甚了了。事实上,那是个不断地理性化的过程,也就是讲,渐渐地,基于理性考虑,上帝被排斥到了司法之外。上帝的法庭坍塌了,因为人们发现,强者总是获胜,即使他并不在理。塞特姆布里尼先生式的怀疑者和批评家利用了这一发现,努力使古老的简单的司法程序为宗教裁判所所取代;为了捍卫真理,宗教裁判所不再依靠上帝的干预,而是想方设法使被告吐露真情。没有口供,不能判决——即使到了今天,你在老百姓中间都听得见:本能根深蒂固,取证的链条即使再严密,缺少自供的判决仍然使人觉得是不合法的。可如何取供?如何在有了种种单纯的迹象,种种纯粹的嫌疑之后,再查出真情?一个隐讳和拒绝吐露真情的被告,你该如何洞察他的心、他的脑?他的灵魂既然是邪恶的,你就别无他法,只得转而对付他的肉体,肉体实实在在地摸得着。

  于是乎,刑讯作为取得不可缺少的供词的手段,便合乎理性地被采用了。

  若问要求实行并且真的开始使用重视口供的司法程序的人是谁,那便是塞特姆布里尼先生,如此说来,他也是刑讯逼供的倡导者。

  意大利作家请其他先生千万别相信纳夫塔的话。那纯属魔鬼开的玩笑。要是情况真的完全像纳夫塔胡诌的那样,要是理性真是刑讯逼供的始作佣者,那也只是证明,它在所有时代都是多么苦于缺少支持,多么迫切需要启蒙,自然本能的崇拜者们没理由担心地球上什么时候理性会太多!只不过适才发言的那位说错了。恐怖司法的发明权算不到理性的账上,只需考虑它的根子乃是对地狱的迷信这个事实就够了。先生们最好去参观一下博物馆和刑讯室:那些挟、抻、绞、烧等种种刑罚,显然都出自一种幼稚而痴迷的幻想,出自一种诚惶诚恐地摹仿彼岸世界的地狱情状的愿望。这且不说,人们这样做还自以为是要帮助犯罪者,猜想此人可怜的灵魂是拼命要忏悔的,就是肉体作为恶的原则极力违抗它的意愿。于是人们自信为了他好,就必须用酷刑来迫使肉体屈服。苦行主义的愚妄……

  那些古罗马人是否也沉溺于此呢?

  古罗马人?鬼话!当初,他们不也知道以刑讯作为司法手段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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