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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


  枪托在我头顶上悬了片刻,随后垂了下来。塞姆把枪扔进草丛里,绝望地双手一拍,呻吟道:

  “这个人喝多了,疯了,完完全全疯了!他说想写书,做他读者的老师的时候我就知道他疯了,看来还真是。只有一个疯子才会在我的利迪悬到他头顶上的时候,还安安静静地坐着。现在该拿这个人怎么办呢?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治好他!”

  “不需要治疗,亲爱的塞姆。”我回答,“我的头脑很清醒。”

  “真的吗?那您为什么不按我说的做?为什么不肯发誓,宁愿被我打死?”

  “胡说!塞姆·霍肯斯不会打死我,这我很清楚一”

  “您清楚?哦,原来您清楚这个!这倒是真的!我宁肯打死自己,也不会碰弯您的一根毫毛儿。“

  “我也不发誓,我说出的话就跟起了誓一样。我不能在威逼之下做什么允诺,用利迪也不行。写书的事也不像您想象的那么愚蠢。您只是不了解这个,以后有时间我会给您讲。”

  “谢谢了!”他拒绝道,又坐下来去拿熊腿,“我不需要谁来给我解释一件解释不清的事,读者的老师!靠写书挣钱!可笑!”

  “想想荣誉吧,塞姆!”

  “什么荣誉?”他迅速把脸转向我问道。

  “书被很多人读的荣誉啊,这样会让人成名的。”

  这一下,他高高举起拿着熊腿的右手,气冲冲地对我训斥开了:

  “先生,赶快住嘴,否则我就把这块六磅重的熊腿扔到你头上去!就该往那儿砸,因为您和最蠢的灰熊一样蠢,也许还要蠢得多。靠写书出名!您以为出名是什么意思!我告诉您怎么才能出名。熊皮就放在那儿,您看看吧!您把它的耳朵割下来插在帽子上,把熊掌上的爪钧和熊嘴里的裂齿弄下来做一串项链挂在脖子上。每个走运打死灰熊的牛仔和印第安人都这样做,这样不管他去哪儿,人们都会说:‘看那个人啊,他和灰熊较量过!’每个人都会十分乐意地、充满尊敬地给他让地儿,他的名字会传遍每一顶帐篷,每一个地方。这样他就出名了,懂吗?您把您那些书插在帽子上,再在脖子上挂一串儿书试试看!人家会说什么,嗯?会说您是个疯疯颠颠的家伙!您竟想靠写书赢得这么一种名声。”

  “可是塞姆,您干嘛发这么大的脾气呀?我做些什么,您完全可以无所谓嘛!”

  “是吗?无所谓?见鬼,这也算是人吗,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我喜欢他就像喜欢一个儿子,总是偏向他,还能对他干什么无所谓!这太过份了!这家伙有野牛那么大的力气,有野马那样发达的肌肉,有鹿一样的筋腱,有鹰一样的眼睛,耗子一样的耳朵,从脑门看来,脑子得有五六磅重。他打起枪来像个老手儿,骑起马来就像草原上的幽灵,以前从没见过野牛、灰熊,就敢冲上去,就好像那是些鼠海豚。这么一个天生就该当牛仔,而且比在草原上来往了二十多年的猎人还能干的家伙,却要回家去写书!这不是发疯了吗?这让一个敬重他的正派牛仔大为恼火,难道有什么奇怪的吗!”

  他用质疑甚至是挑战的目光看着我,毫无疑问,他期待着我做出回答,可我就是不回答,我已经使他上了圈套。我从容地拽过马鞍,枕在头底下,摊开身体,闭上了眼睛。

  “怎么?这是什么态度?”他问,手里还举着熊腿,“难道我都不配得到一个回答吗?”

  “噢,当然配!”我说:“晚安,最好最好的塞姆,睡个好觉!”

  “您要睡觉?”

  “是的,是您刚才建议我这么做的。”

  “那是那会儿,可现在我们还没说完呢,先生,我还有话跟您说。”

  “可我没有要跟您说的了,因为我已经知道我想知道的了。”

  “想知道的?是什么?”

  “就是我天生该当牛仔,还有我比一些在草原往来了二十年的牛仔都能干。”

  这下他举着熊腿的手垂了下来,尴尬地咳嗽了几声,惊得结巴了:

  “见鬼!这个小家伙,这个‘青角’,他把我给……咳!咳!咳!”

  “晚安,塞姆·霍肯斯,好好睡!”我又说了一遍,翻了个身。

  他又冲我发火了:

  “好啊,睡吧,您这个无赖!这总比您醒着好,因为只要您睁着眼,老实人就不知道是不是又被您牵着鼻子走了。我们之间算完了!我已经把您看透了,您是个骗子,人人对您都得提防着点儿!”

  这是他在盛怒之下说出来的。在说了这番话,用了这样的语气之后,按说我该以为我们之间确实是完了,但是才过了半分钟,我就听见他换了柔和、友好的声调接着说:

  “晚安,先生,快睡吧!这样我叫醒您的时候,您就又浑身是劲儿了!”

  这个老塞姆·霍肯斯,他到底是个可爱、好心、正直的人啊!

  我真的睡得很沉,一直睡到塞姆叫我。斯通和帕克也已经醒了,其他人还沉沉睡着,拉特勒也是。我们吃了块肉,喝了些水,喂了我们的马,塞姆又向两个伙伴吩咐了一下遇到各种情况的处理原则之后,我们就出发了。我们踏上随时可能出现险情的征途时,太阳还没有升起来。我的第一次侦察行动!我很想知道会有怎样的结局。后来我又干过多少次这样的侦察啊!我们朝着两个阿帕奇人的方向,顺着山谷向下,到了下面后,沿着森林的边缘转弯,草丛中还可以看到他们的足迹,就连我这个‘青角’也能发现。足迹向北延伸,而我们却该在我们的南边寻找阿帕奇人。我们在山谷拐了个弯儿,看到渐渐向高处伸展的森林中有一片空地,可能是一场大规模虫害的结果。足迹是向那里去的。空地在高处又伸展了很长一段。最后我们到达了一块草原,随着地势渐高,它就像个被用力压扁了的绿色屋顶,伸向南方。这儿的足迹也很容易跟踪。我们发现,阿帕奇人曾绕着我们走,最后当我们抵达的那个“屋顶”的“屋脊”时,发现我们面前是一大片宽阔平坦的草地,向南望去,犹如没有尽头的一般,虽然阿帕奇人已经走了大半天,我们却看到他们的足迹像一条直线从这平地上穿过,至今不曾说过一个字的塞姆,摇着头嘟囔着:

  “我不喜欢这些脚印,一点也不喜欢。”

  “我倒越来越喜欢它们了。”我声明。

  “因为您是个‘青角’啊,先生,昨天晚上您还想争论这个。这年轻人,还以为我要夸奖他,竟拿他跟一个老猎人作比较呢!谁会相信这个呢!只要听听您现在说的话,立即就会知道您几斤几两了。您喜欢这些脚印吗?我想也是,因为它们这么清楚地摆在您面前,瞎子都可以用手摸出来。可我是草原上的老猎人了,我可觉得这些脚印很蹊跷。”

  “我不觉得。”

  “住嘴,尊贵的先生!我带您来,不是为了让您用那些幼稚的看法来抢我的话头儿的。要是两个印第安人留下这么显眼的脚印,那总是很可疑的,尤其又是在他们抱着敌意离开我们那儿的情况下。他们极有可能是要把我们引入陷阱,因为他们知道得很清楚,我们是会跟踪他们的。

  “这会是个什么样的陷阱呢?”

  “这个,现在还没法儿知道。”

  “那它会在哪儿呢?”

  “在那边,南边,他们让我们轻而易举地跟到那儿去。他们要不是有意这么做的话。一定会花费力气把脚印抹去的。”

  “哼!”我哼了一声。

  “什么?”那小个子问。

  “没什么。”

  “哦嗬!听起来像是您有什么要说的。”

  “我可不敢!”

  “为什么?”

  “我很有理由闭住我的嘴,要不您又会认为我要抢您的话头儿了,可我敢说,我其实既没这个本事,也没这个兴趣。”

  “别说这种话!朋友之间的话可不能这么计较。您不是想学点东西吗,您不说,怎么学呢?好了,您刚才哼那一声儿是什么意思?”

  “我跟您看法不同,我认为没有陷阱。”

  “是吗?为什么?”

  “那两个阿帕奇人想到他们的人那儿去,好尽快回来对付我们;天气很热,他们还带着一具尸体。这是两个迫使他们尽快赶路的充分理由,要不尸体在路上就会腐烂,而他们也会来得太晚,抓不到我们,所以他们没有时间抹去他们的脚印。照我看,这就是我们能清楚地辨认他们的踪迹的唯一原因。”

  “哼!”这回塞姆哼了一声。

  “而且就算我说得不对,”我继续说道,“只要我们还在这一大片平原上,我们就可以放心地追他们,用不着担心什么,因为我们在这儿能够老远就发现任何敌人,完全来得及撤退。”

  “哼!”他又哼了一声,斜着看了我一眼。“说到尸体,您认为他们两个会在这么热的天气里带着它走吗?”

  “是的。”

  “不会在路上把它埋了?”

  “不会。死者在他们那儿很受尊敬,按照印第安人的习俗,他们将以极隆重的仪式安葬他。如果能够同时处死凶手,葬礼就算顶顶隆重了。因此他们会携带着尸体,并且急着回来把拉特勒和我们抓到手。以我对他们的了解,他们一定会这样做的。”

  “哦?以您对他们的了解?啊,这么说您是在阿帕奇人的土地上出生的?”

  “胡说!谁这么说了?”

  “要不您怎么会了解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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