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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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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我不是整整找了一天你的住处嘛!” 我力图回想昨晚离开家门时空中有无星星,但想不起来。想得起来的只有坐在过山车上用车内音响听嘭嚓嚓的青年男女。根本想不出星斗的有无。想来我已有好几个月未曾抬头望过星星了。纵使三个月前星星全部撒离天空,我也肯定毫不知觉。我看的记的无非是女孩手腕上的银镯、橡胶树栽培盆里扔的冰淇淋棍之类,如此而已。想到这里,找觉得自己已送走的人生委实荒唐而空虚,不由蓦地浮起疑念:说不定我是在匈牙利乡下作为牧羊童而降生于世,每晚看着北斗七星长大的。过山车也罢嘭嚓嚓也罢银手镯也罢藏青色苏格兰呢料西装也罢,一切都恍若遥远的梦境。所有种类的记忆都奇异地变得扁平扁平,犹如被超级压力机压成一张铁板的汽车。记忆在纷纭杂陈的状态下成了一枚信用卡样的薄片。虽然从正面看去仅仅给人以稍欠自然之感,但横看则不过是几乎毫无意义的一条细线。里面固然压缩着我的一切,而其本身不外乎一枚塑料卡片。解读时除非插进专用装置的吞吐口,否则全然不知所云。 我想象,大概第一线路正逐渐变薄。所以我才觉得自己的实际记忆如此扁平如此与己无关。想必意识正离我自身远去。我的主体性卡片必将越来越薄,薄成一张纸,进而了无踪影。 我随在她后面一边机械地移动脚步,一边再次回想过山车上的那对男女。我自己都不明白何以对这两人如此念念不忘。总之除此之外一概无从想起。那一男一女现在干什么呢?早晨8点半他们在搞什么名堂?我完全想象不出。或许依然在床上酣然大睡,也可能乘通勤电车奔赴各自的公司。我无法判断。现实世界的动向同我的想像力已经不能谐调自如。若是电视剧作家,笃定可以编出像模像样的情节:女的赴法留学期间同一法国男子结婚,婚后不久丈夫遭遇交通事故成了植物人。女的于是心力交瘁忍无可忍抛下丈夫返回东京,在比利时或瑞士大使馆工作。银手镯是结婚纪念品。这里插入冬日尼斯海岸的倒叙镜头。她总是把银手镯带在手腕,洗澡和性交时也不例外。男方是从安田井堂动乱中死里逃生的,像《灰与宝石》中的主人公那样经常戴一副太阳镜。他是电视台正走红的节目主持人,做梦总是梦到催泪弹,妻子5年前切腕自杀了。此处再次出现倒叙镜头。总之这部电视剧倒叙镜头纷至沓来。每当他看到女方左手腕上晃动的手镯,便不由想起妻子那被血染红的切开的手腕。因此他请求女方把银手镯换到右手腕。 “不嘛,”女方说,“我只戴在左腕。” 其实可以像《卡萨布兰卡》那样出现一个钢琴手,酒精中毒的钢琴手。钢琴上面总是放一杯只加柠檬片的纯杜松子酒。此君是两人共同的朋友,知道两人的秘密。原本是才华横溢的爵士乐钢琴手,可惜被酒精搞跨了身体。 想到这里,到底觉得傻气,就此打住。这样的情节同现实毫无关联。可是若问究竟何为现实,头脑却更加乱成一团。现实如整个塞满大纸箱的砂料一样滞重,且无头绪可言,我甚至好几个月没看见星星。 “好像忍无可忍了。”我说。 “对什么?”她问。 “对黑暗、腐臭、夜鬼,一切一切。湿裤子和肚皮伤口也算在内。连外面什么天气都不晓得。今天星期几?” “马上就到,”女郎说,“马上就过去。” “脑袋乱糟糟的。”我说,“别的事偏偏记不起来,想什么就想到歪道上去。” “想什么呢?” “近藤正臣、中野良子和山崎努。” “忘掉好了!”她说,“什么也别想,再坚持一会就让你离开这里出去。” 于是我决定什么也不再想。而这样一来,又觉得裤子冰冷冷地裹着大腿,以致浑身发冷,腹伤又开始木木地作痛。奇怪的是,尽管身上如此冷不可耐,却感觉不出有必要小便。此前最后一次小便是什么时候来着?我上下左右搜遍所有的记忆,结果一无所获。想不起曾什么时候小便。 起码进入地下一次也没有小便。之前呢?之前我开汽车来着。吃汉堡牛肉饼,看过山车上的一男一女。再往前呢?再往前我睡觉来着,胖女郎赶来把我叫醒。那时小便了吧?可能没有。女郎像往皮包里塞东西似的将我打醒领出。连小便工夫都没有。再再往前呢?再再往前发生什么我已记不确切。去找医生了,大概。医生为我缝合肚皮。但已忘了医生是何模样,总之是医生无疑。是身穿白大褂的医生在我阴毛偏上一点的部位缝合伤口。那前后我小便了没有呢? 不知道。 也许没有吧?假如那前后果真小便,我该清楚记得小便时伤口的疼痛程度才合乎道理。既然没记得,那么我肯定未曾小便。如此说来,我已有好长时间没有小便。几个小时?一考虑起时间,头脑便又乱成夜明前的鸡舍。12小时?28小时?32小时?我的小便到底 何处去了?那期间我喝了啤酒,喝了可乐,喝了威士忌——那么多水分跑去哪里了呢?不不,我被割开肚皮去医院或许是前天的事。而昨天则似乎是截然与此不同的另外一天。可昨天是怎样的日子呢?我却又如坠五里云雾。所谓昨天,不过是模模糊糊的一个时间集合体罢了。其形状同吸足水分膨胀起来的巨大元葱毫无二致。哪里有什么,哪里会出来什么,统统捉摸不定。 形形色色的事件犹如旋转木马忽儿拉近忽儿离远。那两个歹徒划破我肚皮到底发生在什么时候呢?黎明时分我在超级商场的酒吧里一人独坐——是在这之前还是之后呢?还有,我何苦对小便一事如此耿耿于怀呢? “有啦!”说着,女郎回过头一把拉住我的臂肘,“下水道!出口!” 我把小便的事从脑海里赶走,看着她手电筒照出的一方岩壁。只见那里开有一个垃圾滑槽样的四方洞口,大小仅可容一人勉强通过。 “可这不是下水道呀!”我说。 “下水道在这里边。这是直通下水道的洞。喏,有泥腥味!” 我把脸探进洞口使劲抽了几下鼻子,果然有熟悉的泥腥味。在地底迷宫转来转去转到最后,甚至对这泥腥味都产生了一种阔别重逢的亲昵感。同时感到有明显的风从里边吹出。稍顷,地面有节奏地微微发颤,洞穴深处传来地铁电车驶过钢轨的声音。声音持续10—15秒后,如关紧水龙头时那样渐细渐微以至消失。毫无疑问,这是出口。 “总算像是到了。”说罢,女郎在我脖子上吻了一口。“什么心情?” “别问这个,”我说,“说不大清。” 她率先一头扎进洞口。等她柔软的臂部消失在洞中,我随后进入。洞穴很窄,笔直地向前伸展。我的手电筒只能照出她的臂部和大腿根。那大腿根使我联想起珠滑玉润的中国菜。裙子早已湿透,像无依无靠的孩子那样紧紧贴着她的大腿。 “喂,没事儿吗?”她吼道。 “没事儿。”我也吼了一声。 “地上有鞋。” “什么鞋?” “黑色男皮鞋,单只。” 不一会我也找到了。鞋很旧,后跟已经磨歪。鞋尖沾的泥已经发白变硬。 “这地方怎么会有鞋呢?” “这——说不明白。或许是被夜鬼抓到的人掉在这里的吧。” “有可能。”我说。 因为没有别的东西可看,我便边走边观察她的裙子下摆。裙子不时卷到大腿往上的地方,闪出没有沾泥的白生生胖乎乎的肌肤。用过去的说法,就是长筒袜金属吊环的部位。过去长筒袜上端边缘同吊环之间是有一道露出肌肤的间隙的。那还是内裤和长筒袜二合一出现以前的物品。 一来一去,她那白色肌肤使我想起很久以前——吉米·亨德利克斯、“奶油”、甲壳虫乐队以及奥蒂丝·莱迪格那个时代的事。我打起口哨,吹了皮特·安德·戈登的《我去皮塞苏》的开头几小节。很不错的歌,甘美凄婉,比什么嘭嚓嚓强似百倍。不过也讲因我年纪大了才有如此感受,毕竟是20年前流行的东西。20年前又有谁能预见内裤长筒抹会合二为一呢? “干吗吹口哨啊?”她吼道。 “不知道。想吹罢了。”我回答。 “什么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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