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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畸恋观(7)


  我折回自己房间,解下领带,把上衣裤子挂在衣架,换上睡衣,刷牙漱口。随即想起:得得,明天又是星期天。我觉得简直就像每隔四天就来一个星期天。再过两个星期天,我将满20岁。我歪倒在床上,望着墙上的挂历,不觉黯然神伤。

  星期天上午,我仍像以往那样俯在桌前给直子写信。我写了封长信,边写边用大杯子喝咖啡,边听迈尔斯·戴维斯的唱片。窗外细雨霏霏,室内如同水旅馆似的凉意浸人。刚从衣箱里掏出的厚毛衣上还残留着樟脑气味。窗玻璃上方,一只圆鼓鼓的苍蝇附在那里纹丝不动。由于无风,日丸旗俨然元老院议员长袍的下摆,垂头丧气地裹在旗杆上一动不动。一匹有气无力的褐毛瘦狗不知从哪里跑进院子,团团围着花坛粗声大气逐个嗅着花瓣。狗为什么在雨天里非要来回嗅着花瓣气味呢?我全然捉摸不透。

  我伏案疾书。每当握笔的右手开始作痛,便茫然地打量着院子里这番光景。

  我首先写了在唱片店打工时把手割了一道深口,写了我同永泽。初美三人祝贺永泽通过外交官考试的情形,告诉直子那是怎样一家饭店,点的什么样的菜,还告诉她尽管菜肴非比一般,但席间气氛却有些尴尬等等。

  写到同初美去桌球室时,我想起了木月,一时有些踌躇,但终归还是写了,我觉得是应该写的。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木月死的那天他击最后一个球的情景。那其实是个需要相当冲击力的难球,我以为他不至于一举成功。然而大概是一种巧合吧,那一击居然百分之百地准确无误,白球与红球在绿色的毡垫上悄无声息地轻轻撞合,结果成了他得的最后一分。那动人的一击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至今仍历历在目。那以后的近两年半时间里,我未曾打过桌球。

  但是,在同初美打桌球的那个晚间,直到第一局打完也一点没有想起木月。对我来说,这是个不小的打击。因为,自从木月死后,我一直以为每逢打桌球必然想起他。不料直到打完第一局而在店内自动售货机买百事可乐时,都全然未能想起。至于为什么在那里才想起木月,是由于我和他常去的那家桌球室也同样有一台百事可乐自动售货机,我们常常用买可乐的钱来打赌玩。

  打桌球时居然未想起木月,这使我感到似乎做了一件对不起他的事。当时我觉得自己已将他彻底忘在脑后。然而夜里返回宿舍,我开始这样想道:那以后已经过去了两年半,而他依然17岁。但这并不意味他在我的记忆中已渐趋淡薄,他的死带来的东西依然鲜明地留在我的脑海里,有的反而比当时还要鲜明。我即将满20岁,我同木月在16岁和17岁那两年里所共有的东西的某部分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无论怎样长吁短叹,都已无法挽回——我无法表达得更为确切,但我觉得对于我的感觉、我想要表达的,你是会充分理解的。而且能理解此事的恐怕也只有你一个人。

  我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仔细地思考你的问题。今天在下雨,下雨的周日多少使我有些惶惶然。因为下雨不能洗衣服,自然也不能熨衣服。既不能散步,又不能在天台上翻来滚去。只好坐在桌前,一边用自动反复唱机周面复始地听《温柔的蓝》,一边百无聊赖地观望院子的雨中景致。以前我已写过,星期天我是不拧螺丝的,因此信也就写得很长很长。不再写了,这就去食堂吃午饭。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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