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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三


  第六章

  抵达瓜达的那天晚上,我既高兴又好奇,简直到了忘形的地步。继后的一个星期里,更是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对于美国精神分析学的最新发展,我确实各方面都得学习;无论是开大会,还是与同行的交谈,都富有教益。可我也渴望见见纽约城,然而他们却拼命阻挠,让人心头好不难过。他们整天闷在暖气过热的宾馆、配有空调的餐厅、庄严的办公室和豪华的套间里,要摆脱他们,谈何容易。每天晚饭后,每当他们把我送回宾馆,我便匆匆穿过大厅,从另一扇门溜出去;我每天天一亮就起床,在上午开会之前外出漫步一番。可在这偷偷外出的自由时光里,我没有多大收获。我意识到在美国,孤独感也无法排遣。为此,离开纽约时,我感到惴惴不安。芝加哥、圣路易、新奥尔良、费城,然后又回到纽约,再去波士顿、蒙特利尔:一次美妙的旅行。可是他们还得为我想方设法,使我不虚此行,有所收益。同行们确也给我提供了一些当地人的地址,这些人都会很高兴向我展示他们的城市。可尽是些医生、教授、作家,我表示怀疑。

  无论怎么说,芝加哥这一站一开始就砸了。我在那儿只呆了两天,两位年迈的太太早早地在机场等候着我,然后她们领我去和另一些老太婆们吃午餐,整个白天里紧紧缠着我不放。作完报告后,我又由两位呆板的先生一左一右陪着吃螫虾。这种烦恼是如此折腾人,以致我一回到旅馆,便径直上楼睡觉了。

  翌日清晨,我被气醒了。“不能这样下去了。”我暗自拿定了主意。我拿起电话:“我心里过意不去,请原谅,可我患了感冒,不得不卧床。”紧接着,我欢天喜地地跳下床。可到了街上,我马上失望了。天气酷冷,脚边是有轨电车的铁轨,头上是架空铁道,我感到彻底迷失了方向,即使再走几个小时也是白搭。我茫无目标,没有任何去处。我打开了记事本:刘易斯·布洛甘,作家。也许总比一无所依强。我又拨通了电话。我对这个布洛甘说我是本森夫妇的朋友,他们肯定已经写信告诉他我来访的消息。好,他说要在下午2时到达我所在的旅馆的大厅。“还是我去接您吧。”我说,然后放下电话。我讨厌我住的这家旅馆,讨厌它的去污粉味和美元味,能乘出租汽车去一个明确的地方,去看看某个人,我感到高兴。

  出租汽车越过了一座座桥梁、一道道铁轨,穿过了一个个货栈,驶过了一条条尽是意大利商店的街道,最后停在一条小径的一角。小径散发着焚烧的纸味,弥漫着湿润的泥土芬芳,也透溢着一股贫穷的气味。司机指了指一堵架着个木阳台的砖墙:“就在这儿。”我沿着一排栅栏走去。左侧有一家小酒馆,挂着灯火熄灭的红字招牌:斯希尔茨;右侧贴着一张硕大的广告画,画上画着一个理想的美国家庭,合家笑盈盈地嗅着一盘麦片粥。一座木楼梯下,放着一个垃圾桶,正冒着热气。我登上楼梯。在阳台上,我发现了一扇玻璃门,遮着一块黄颜色的帘子:肯定就在里边。可突然间,我感到惶恐不安。富有总是包含公开的成分,然而一种贫困的生活,却是隐秘的。我感到去敲这扇玻璃门似乎有失礼貌。我一时拿不定主意,望着这一堵堵砖墙,靠墙搭着千篇一律的楼梯和灰不溜秋的阳台;透过层顶,我瞥见了一个巨大的圆柱形的东西,呈红、白颜色:原来是只大储气罐;脚下有一块四方形的土地,光秃秃的,中间长着一棵黑黝黝的树,还有一架蓝色风翼的小风车。一列火车在远处驶过,阳台直晃。我叩响了门,看见走出一位相当年轻、高大的男子,他上身穿着一件皮夹克,绷得直挺挺的,他惊奇地打量了我一番。

  “您真找到我的住处了?”

  “我看是的。”

  黄颜色的厨房里,正中摆着一只黑炉子,正呼呼地在烧;铺着地漆布的地面上堆满了旧报纸。我发现里边没有冰箱。布洛甘茫然地招了招手,指着那堆纸张说:“我正在整理。”

  “我希望没有打扰您。”

  “噢,不。”他一副尴尬的神态,笔直地站立在我的面前,“您为什么不愿让我去旅馆接您呢?”

  “那是个可怖的地方。”

  布洛甘的嘴上终于显出了微笑:“那可是芝加哥最美的旅馆。”

  “问题就在这里。地毯、鲜花、旅客、音乐,一切都太过分了。”

  布洛甘唇边的微笑悄悄爬上了他的双眸:

  “请往这边走。”

  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墨西哥毯子和一幅梵·高的《椅子》,然后是书、电唱机和打字机。这间房子不像是冒牌艺术家的寓所,也不像是美国人理想的典型住家。生活在此,该很惬意吧。我激动地说:

  “在您这里感到挺舒服的。”

  “您觉得?”布洛甘用目光扫视着四壁。“这儿不大。”又是一阵沉默,接着他急促地说:“您不愿意把大衣脱了吗?来杯咖啡怎么样?我有些法国唱片,您喜欢听吗?听夏尔·特莱纳的?”

  无疑是因为那只呼呼在烧的大炉子或因为被2月冰冷的太阳染成金色的布帘上那棵瑟瑟战栗的黑树的影子,我遂起了一个念头:“要是坐在墨西哥毯子上度过这个白天倒是挺美妙的。”可是我给布洛甘打电话是为了参观芝加哥。我狠了狠心说:

  “我想看看芝加哥城,我明天早上就要走了。”

  “芝加哥大着呢。”

  “领我看看其中的一角吧。”

  他摸了摸皮夹克,声音不安地说:“我有必要换一下装吗?”

  “想到哪里去了!我就讨厌穿得笔挺笔挺的!”

  他激烈地辩解道:

  “我这一辈子从未穿过硬领的衣服……”

  我们的微笑第一次相遇了,可他似乎还没有放下心来:

  “您不想看看屠宰场吧?”

  “不。咱们到街上去随便走走。”

  街巷很多,一条条都很相似,两旁尽是破旧的木屋和一块块极力想模仿郊区小园子的空地。我们也游览了几条大街,街道笔直,死气沉沉,到处都是冷飕飕的。布洛甘不安地触摸着双耳:“这耳朵已经硬邦邦的了,就要冻成两截了。”

  我对他顿起怜悯之心。“我们到哪家酒吧去暖暖身子吧。”

  我们俩走进了一家酒吧。布洛甘要了姜汁酒,我点了美国威士忌。当我们走出门外时,天还是那么冷。我们又进了另一家酒吧,开始闲聊起来。他曾在登陆战后在阿登省的一个军营里呆过几个月,于是就法国、战争、占领时期和巴黎向我问了一大堆问题。我也向他提问。他对有人听他说话似乎感到十分幸福,可要讲述自己的情况却又感到不好意思。开始时,他迟疑不决地一句句往外掏,可很快滔滔不绝地向我道来,话中倾注着几分热情,我每听到一句话就仿佛感到领受了一份礼物。他出生在芝加哥城南一家食品杂货店主的家庭,父亲是个普普通通的芬兰人,母亲是个匈牙利的犹太人。在大危机时期,他正好二十岁,经常躲进货车的车厢在美国到处闯荡。他当过小贩,洗过餐具,做过跑堂,还干过按摩,当过挖土工、泥瓦匠、售货员,迫不得已时也干过偷鸡摸狗的事。在亚利桑那州那家他洗过餐具的偏僻的驿站里,他写了一个短篇小说,被一家左派杂志发表了。于是他又写了另一些小说。自他第一部长篇小说成功之后,他一直靠一家出版商给他发的一笔年金维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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