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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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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劳拉都没有合适的衣服参加宴会。不过,我们还是有些衣服的。这些衣服都是小时候穿剩下的:普通的深蓝色天鹅绒连衫裙,下摆低垂,为了掩盖已经被磨损的裙边,还滚了一圈黑丝带。我们的连衫裙原本有一个白色花边领子,劳拉的那件至今还有;我把我那件的领子花边拆下来,这样领口就低一些了。这两件裙子我们穿已经太紧了,至少我那件是这样;劳拉的那件想必也如此。照通常的规矩,劳拉年龄还小,不宜参加这种宴会。但是卡莉说,让她一个人坐在自己的房间里是很残酷的,特别是她还以个人名义邀请了一位客人。父亲说让她去也许是对的。接着,他又说,不管怎样,劳拉像野草般长得很快,看起来已经和我一样大了。他很难判定多大年龄才能参加宴会。他也从来记不住我们的生日。 宴会正式开始前,客人们按时聚在客厅里喝雪利酒,由瑞妮的一个未婚表姐侍候;她是被拉来帮忙的。我和劳拉是不允许喝雪利酒或任何别的酒的。劳拉对这道禁令似乎没什么意见,我却很生气。在这件事上,瑞妮站在父亲一边,而当时她的确滴酒不沾。她一边把那些杯中的残酒倒在水槽里,一边说:“我决不会同那些与酒杯接吻的人接吻。”(然而,她错了——宴会后不到一年,她嫁给了当时有名的酒徒罗恩·欣克斯。米拉,如果你读到这一段,请注意:在你父亲被瑞妮打造成社区的栋梁之前,他曾是个有名的酒鬼。) 瑞妮的这位表姐邋遢极了。她按规矩穿着黑裙子,扎着白围裙,可她的长筒袜却是咖啡色棉纱的,而且已经松垂;她的手也不太干净。白天,她在杂货店里干包装土豆的活儿,手上的那种污垢一时实在难以洗去。 瑞妮准备了橄榄片薄饼、煮蛋和腌菜,还有人们没想到的烤奶酪丸子。这些点心放在祖母阿黛莉娅的最好的大浅盘里;这是一套德国的手绘瓷盘。这只大浅盘上画着深红色的牡丹花,带着金色的枝叶。盘子上铺了一张装饰纸垫,中间是一小碟椒盐果仁,四周所有的薄饼都摆放得如同花瓣,上面还插了牙签。瑞妮的表姐端起点心送给客人,动作十分唐突,甚至有点气势汹汹,仿佛要打劫似的。 “这种东西一看就倒胃口,”父亲讥讽地说道;我能听出他语气中隐含的愤怒。“还是别吃为好,否则够你受的。”卡莉对此一笑了之,而威妮弗蕾德·格里芬·普赖尔却优雅地拿起一个奶酪丸子塞进嘴里。她吃的时候嘴唇微微噘起,以防擦掉口红——女人吃东西时都这样。她说,这话真逗。那位表姐忘了给客人们送餐巾纸,所以威妮弗蕾德的手指油兮兮的。我好奇地盯着她,看她是否会把手指上的油腻舔掉,或者擦在她的裙子上,或者擦在沙发上。然而,我的目光开了小差,一不留神没看到。我的直觉是她擦在了沙发上。 威妮弗蕾德不是理查德·格里芬的妻子(据我猜想),而是他的妹妹。(她结婚了,守寡了,还是离婚了?人们不太清楚。她自称威妮弗蕾德夫人;如果曾经有过一位普赖尔先生的话,这对她以前的这位丈夫是一种伤害。很少有人提到普赖尔先生,也从来没人见过他。据说他非常有钱,而且目前“旅居海外”。后来,当我和威妮弗蕾德不再说话了,我常常独自对这位普赖尔先生想象出一些故事:她把普赖尔做成了标本,放在装有樟脑丸的硬纸盒里;或者她和司机一起把他关入地窖,以便他们俩纵欲偷情。这些风流韵事并非完全是空穴来风。不过,威妮弗蕾德干这种事总是谨慎小心的。她能做到掩人耳目,好歹也算一种美德吧。) 那天晚上,威妮弗蕾德穿了一件款式朴素的黑色连衫裙,却非常高雅,脖子上戴的一条三圈的珍珠项链令她十分引人注目。耳环是由细小珍珠做成的一串葡萄,带着黄金做的茎叶。相比之下,卡莉的衣着明显寒伧。几年来,她已经不穿紫红色和橘红色的衣服了,放弃了大胆的俄国移民样式,甚至把她的烟嘴也搁置不用了。如今她白天喜欢穿宽松裤和V字领套衫,还卷起衬衫袖子;她把头发也剪了,把名字缩短成“卡尔”。 她已放弃了为死难士兵建造纪念碑的理想;对死者来说,这件事已经不太需要了。现在她制作的浮雕有工人、农民、穿着油布衣裤的渔夫、印第安捕兽者。还有系着围裙的母亲抱着小孩坐在腿上,用手挡着阳光。只有银行和保险公司才有足够的财力订制这些浮雕。他们无非是用这些浮雕来装饰他们大楼的外墙,以此显示他们紧跟时代潮流。卡莉说,为这些张扬的资本家工作是令人沮丧的。但重要的是浮雕传达的信息;至少当人们在街上路过银行之类可以免费看到这些雕像。她说,这是一种平民艺术。 她曾经指望父亲可以帮她一把——为她多揽些银行的活儿。父亲却淡淡地说,如今他同银行的关系已不像以前那般亲密了。 今晚她穿了一件灰不溜秋的运动裙——她说这叫“托普”色;在法语中,这个词是“鼹鼠”的意思。若穿在任何别的人身上,这裙子看上去就像是个下垂的口袋,只不过多了两个袖子和一条腰带而已。然而,卡莉却设法把它变成了似乎是游离于潮流和时髦之外的服装——它向人们暗示,赶潮流和时髦的东西是不值一顾的。它不惹眼,却又是如此鲜明的一件东西,好像谋杀案发生前厨房里一件普通的利器——诸如冰锥之类。这条裙子好比是寂静人群中举起的一个拳头。 父亲穿着他的宴会装,没有烫过。理查德·格里芬的宴会装却烫得笔挺。亚历克斯·托马斯穿着棕色的短上衣和灰色的法兰绒长裤;在这样的天气显得有些过厚。他还戴着一条蓝底红点的领带。他的衬衫是白色的,领口太大了。这套衣服穿在他身上,好像是借来的一样。不过,他没有料到自己会被邀请参加宴会。 “这房子真可爱,”大家步入餐厅时,威妮弗蕾德·格里芬说道,脸上露出了做作的微笑。“它维护得多好啊!这些彩色玻璃窗真棒——美极了!这里就像是个博物馆!” 我知道,她的意思是“过时”了。我感到了一种羞辱;我一直以为这些窗户是相当漂亮的。但我看得出来,威妮弗蕾德的评价便是外面世界的评价——这个世界对此类东西都普遍持有同样的看法。我原先一直拼命想加入这个世界。现在我才意识到自己多么不适合这个世界,多么土气,多么幼稚。 “这些窗户在那个年代曾经是典范,”理查德说,“而且镶玻璃的工艺也很好。”尽管他口气中带有卖弄学问的优越感,我却对他心存感激。我压根儿就没想到他是在对这房子进行评估。他明白,这个“王国”已经摇摇欲坠:我们不久便会面临拍卖。 “你说这房子像博物馆,是否在说它积满灰尘?”亚历克斯·托马斯问道,“或者说它过时了。” 父亲沉下脸来。威妮弗蕾德不禁脸红了,真是活该。 “你不该专捏软柿子。”卡莉说道,语气中不无高兴。 “为什么不?”亚历克斯回答说,“人人都这样。” 瑞妮把菜单上的菜都买齐了,或者说在那个时期我们所能买得起的东西。不过,她做菜贪多嚼不烂。蔬菜浓汤、乡村鸡——一个接一个,如同滚滚而来的海浪,又如同法律,恒定不变。 浓汤有一股铁皮味;鸡也全是面粉味,做法很粗糙,而且缩水变硬。这么多人在一个房间里用餐,个个费劲地大肆咀嚼,实在不太雅观。这种场面不能叫进餐,而应该叫大嚼。 威妮弗蕾德把她的盘子里的食物拨来拨去,像在玩多米诺骨牌。我看了不禁义愤填膺,决心把盘中的食物都吃得干干净净,连骨头也吃光。我可不能让瑞妮失望。我想,过去她从来没有这样尴尬过——狼狈、出丑,弄得我们也出丑。过去,我们家总是把好厨师请进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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