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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六


  §47

  第二天早晨,太阳刚刚升起,西蒙就骑着从所住的旅馆后面的马行租来的一匹马出发去里奇蒙山镇。像所有习惯于很多陌生的骑手的马一样,这牲口很犟,很有口劲,两次想把他从栅栏旁擦过。可在这之后就平静下来,一路上不停地小跑,时而换作快步走。尽管灰尘很大,而且有时路上车辙过多,路比西蒙想象的好。他在路边的客栈里停下好几次,或是为了歇脚,或是为了喝水,他中午刚过不久就到了里奇蒙山镇。

  这还是算不上什么镇子。有一个综合性商店,一个铁匠铺,有些散乱的房子。这客栈一定是格蕾丝所记得的那个。他走进去,要了烤牛肉和啤酒,问起金尼尔先生过去的房子。店主并不感到惊奇:西蒙绝不是第一个问这个问题的人。其实,他说,在谋杀案刚发生时,到这儿来的人很多,但打那以后也常有人来看看。这个镇子已不想再为那件事而闻名;他认为还是让死人去埋死人吧。但是,人们喜欢瞪着眼看悲剧;这是不恰当的。你可能会认为他们会离麻烦远一点,但是,不,他们就想掺和到麻烦里去。有些人竟然还把东西带走,比如车道上的鹅卵石和花坛里的花。那个房子的现在的主人并不感到很受打扰,因为来的人少多了。但是,他还是不喜欢别人仅为好奇而来。

  西蒙向他保证,他的好奇心不是毫无目的的:他是个医生,正在研究格蕾丝。店主说,这都是浪费时间,因为格蕾丝是有罪的。“她是个好看的女人,”他补充说,为自己能认识格蕾丝而多少感到点自豪,“她表面上装得老老实实,但你总也猜不出那平静的脸的后面藏着什么心眼。”

  “当时她只有十五岁,我认为。”西蒙说。

  “但看上去像十八岁。太可惜了,这么小小年纪就这么邪恶。”他说金尼尔先生是个好人,不过有点放荡。大多数人都喜欢南希·蒙哥马利,尽管她生活在罪恶中。他过去也认识麦克德莫特。他是一流的体育运动员,要不是格蕾丝,他的结局也不至于这么糟。“是她纵容他的,也是她把绞索放在他脖子上的。”他说女人总是容易逃脱。

  西蒙问起吉米·沃尔什,但他已远走高飞了。有人说他去城里了;也有人说他去美国了。金尼尔家的房子被卖了后,沃尔什一家就一定要迁移。其实,现在附近已没几个当年留下的老住户了,因为在那以后有很多人买房卖房;草总是篱笆那边的更绿。

  *

  西蒙继续朝北骑,很容易就找到了金尼尔的房子。他本不想到房子近处去,只想在远处看看。但是,格蕾丝在时还很小的果树现在已经长大,把视野挡住了一半。他发现自己已骑马到了车道的一半,想都没想就把马拴在两个厨房之间的栅栏上,站在前门口。

  那房子比他想象的小些,似乎也暗些。有大柱子的阳台需要油漆,玫瑰丛好久没剪枝了,只长了几朵不景气的花。西蒙问自己,除去能有低下的心理快感,满足病态的兴趣,这样看能获得什么呢?这就像参观一个旧战场:除了脑子里可以想象的,什么也看不到。脑子里的形象和实际之间的冲突总是让人感到失望。

  但是,他还是敲了前门,又敲了一下。没人开门。他正要转身离去,门开了。一个女人站在那儿,瘦瘦的,一脸伤心样,并不老,但正在变老,身穿暗色的印花裙子和围裙。西蒙猛然感到如果南希·蒙哥马利还活着的话,就会是这个样子。

  “你是来看房子的。”她说。这并不是句问话。“东家不在家,但他要我带你看房子。”

  西蒙很吃惊:他们是怎么知道他要来的?也许尽管客店店主说情况不一样了,看来还是有很多人来看房子?这地方是不是已变成了恐怖博物馆?

  那女管家(她一定是的)闪到一旁让西蒙走进前厅。“我想你想看看我们的井,”她说,“他们都是要看井。”

  “井?”西蒙问。他从来也没听说过什么井。也许他这一趟毕竟不会白跑,会发现一些过去从未听说过的细节。“井是怎么回事?”

  那女人很怪地看了他一眼。“这是一口加盖的井,先生,安了个新水泵。买房子时你一定是想看看井的。”

  “但我并不是想买房子,”西蒙慌张地说,“这房子要卖?”

  “要不,我干吗要带你看呢?当然是因为要卖,也不是第一次卖了。住在这里的人从来没法感到十分舒服。倒不是有什么东西;没有鬼什么的,不过你会想可能有鬼。我就从来没去过地窖。而且,老是有闲人来看这房子。”

  她狠盯着他看:如果他不是来买房子的,他来干吗?西蒙不想被看作另一个闲人。“我是个医生。”他说。

  “噢,”她说,很精明地朝他点点头,好像这就足以解释了,“那你想看看房子。是有很多医生想看这房子。他们的人数比其他行业的多,甚至比律师还多。既然你到了这儿,不如也好好看看。这里是客厅,他们把钢琴放在这儿。我听说,金尼尔住在这儿时,南希·蒙哥马利小姐常弹钢琴。他们说,她唱歌像金丝雀。她很有音乐才能。”她对西蒙微笑着说,这是她的第一个微笑。

  西蒙的参观很彻底。他看了餐厅、图书室、冬天厨房、夏天厨房、马厩和顶楼,“也就是那个无赖麦克德莫特晚上睡觉的地方”。楼上的卧室——“只有上帝知道在那儿发生过些什么事情”——以及格蕾丝的小卧室。当然家具都已变了,更破、更旧了。西蒙试图想象当时这房间的样子,但是想不出。

  女管家很会安排,她把地窖留在最后。她点着一根蜡烛,先下去了,要他小心不要滑倒。光线很昏暗,墙角都是蜘蛛网。有种土地和储藏的蔬菜的阴湿的味道。“就是在那儿发现他的,”管家津津有味地说,“但她被藏在墙那边。不过,我想不通他们为什么要花那个劲去藏她。犯了罪总是要露馅的,最后还是败露了。很遗憾,他们没把那个格蕾丝绞死,并不是我一个人这样说。”

  “肯定不止你一个人这样说。”西蒙说。他已看够,想走了。在前门口他给她一个硬币——他似乎理应这样——她点点头,就把钱装起来。“你还可以在镇上的教堂墓地里看到两人的坟墓,”她告诉他,“没有名字,但你绝对不会错过它们。只有他们的坟墓是用尖桩栅栏围上的。”

  西蒙谢了她。他感到自己像是看了不名誉的下流表演在偷偷溜走。他变成什么样的观淫癖患者了?显然是一点细节也不放过的那种;他这就去那个长老会教堂。因为眼睛能看见的只有一个教堂尖顶,他很容易就找到目的地了。

  教堂后面就是墓地,干干净净,绿油油的,死人被控制得井然有序。这里没有杂草丛生,没有撕毁的花圈,没有乱七八糟的东西;没有任何东西具有欧洲巴洛克式的华丽装饰。没有天使,没有十字架,没有没用的东西。对长老会的信徒来说,天堂一定像个银行大楼,每个灵魂都挂着标签,记录在案,放在适当的分格文件架里。

  他所找的坟墓很显眼,每个周围都有木头的尖桩栅栏。整个墓地只有这两个栅栏,显然是为了把坟墓里的尸体圈住,因为被谋杀的人有到处走的名声。看来,长老会信徒们也免不了信迷信。

  托马斯·金尼尔的栅栏涂着白漆,南希·蒙哥马利的涂有黑漆。这可能表明了镇上人对她的评价:不管是不是谋杀受害者,她都没好名声。没把他们合墓葬在一起——没必要对丑闻加以认可。很怪,南希的坟在金尼尔的脚下,并与他的成九十度;结果像是一条床上的毯子。南希的坟地里有一棵很大的玫瑰丛,几乎占去了所有空间(看来报纸上的打油诗很有预见性)。但在托马斯·金尼尔的坟上却没有藤蔓。西蒙从南希的坟上摘了一朵玫瑰,有点想带回去给格蕾丝,但想了一下,又改变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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