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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


  §7

  西蒙坐在写字台前,用嘴咬着钢笔头,看着窗外安大略湖里灰色的、波涛汹涌的水。湖湾尽头便是沃尔夫岛,他猜想那岛是用著名的将军诗人的名字命名的。他不大喜欢这个景观,因为它单调地呈水平形。但是,视觉上的单调有时有助于思考。

  一阵雨吹来打在窗玻璃上;低低的、被撕碎的云在湖的上空一掠而过。那湖里波浪起伏。浪头被拉过来撞击着湖岸,退下去,又被拉过来。下面的柳树摇来摇去,像是许多长着绿头发的头,时而低头,时而猛摇。一个白色的东西被吹跑了,像是女人的白围巾或面纱,但后来他看清那不过是只海鸥,在狂风中搏击。这就是大自然的不用头脑的混乱,他想;也就是丁尼生所称的牙齿和爪子

  ①丁尼生对自然的描述,充分体现了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文人对自然的态度,与浪漫派诗人笔下的自然形成鲜明对照。

  他不再感到自己信中所表述的得意和乐观。相反,他感到不安,而且很有些沮丧。他待在这儿的原因似乎很不可靠;但这是他眼下最好的机会了。当他开始学医时,是出于一个年轻人的任性。他的父亲当时是个富有的纺织厂主,一心指望西蒙最终能继承家业。西蒙自己也有同样的期望。然而,他要先反叛一下。他要打破常规,旅行,学习,在世上检验自己,也要在科学和医学的世界里检验自己,他一直对这些科目感兴趣。有了个业余爱好的课题之后,他就可以回家,同时他也有了给人以安慰的保险,即他不必为生计而做研究。据他所知,大多数最好的科学家都有私人的经济来源,这使得他们能够从事与生计无关的研究。

  可他没料到父亲的去世和他的纺织厂的失败——这两件事哪件先发生他已记不清楚。所以,不是乘船顺着平静的小溪愉快地顺流而下,而是海上的突发性灾难把他的船弄沉。他现在只能紧紧抓住一根断桅杆。换句话说,他到头来一切只得靠自己——这正是他十几岁时和父亲吵架说他想要做的。

  纺织厂卖了。他童年时的大房子,包括一大批用人(侍女,厨房帮工,客厅女仆),还有一批不停更换的名叫艾丽丝或埃菲的总是微笑的女人(她们在他童年和少年时期既娇惯又控制他)也好像与房子一道卖了。那些照顾他的女人身上的味道像草莓和盐;她们的头发放下来时很长,还有波纹,好像埃菲就把头发放下过。至于他继承的遗产,比他母亲想的要少,而且从中抽出的收入多半给了她。她认为自己的生活境况变差了。如果考虑到他们过去的生活标准,事实确实如此。她认为她在为西蒙做牺牲,可他也不想向她挑明。他父亲是白手起家的,但他母亲是靠别人建造起来的,这样的大楼向来是不牢靠的。

  因此,私营的精神病院是他目前可望不可及的。要为之筹款,他必须能够在一个已经很拥挤而且很有争议的领域里有所创新,做出新发明或新疗法。或许,一旦他出了名,就能卖出医院的股份。但是,在不失去控制的情况下:他一定要自由。一旦他决定了自己的方法,就要绝对自由地使用它们。他将写个医院创建书:宽敞而又欢快的病房,很好的通风与排水设备,开阔的医院大院,院内有条河从中流过,因为水的声音能够镇定神经。但是,他要限制机器和时髦的器械的使用:不能有电器或带磁的医疗器械。虽然美国人都过分地相信只要拉一下操纵杆或按一下按钮就能治病,但是西蒙不信那些玩意儿的效力。尽管这些器械有诱惑力,但他不能因此危害自己的正直。

  这一切现在还都是幻想。但是他要拿出一定的方案来显示给他的母亲。不管她对他所做的事有多不赞成,他需要使她相信他在朝某个目标努力。当然咯,他总是可以像他母亲一样选择个有钱的配偶。她曾用自己家族的姓名和社会关系换来一大堆造币厂新造的钱币。她也非常乐意为他安排这样的婚事。破落的欧洲贵族和美国的新暴发户百万富翁之间在姻缘上的交易变得越来越常见了,这在马萨诸塞州的路密斯维尔也不是毫无所闻,只是规模小得多。他想到菲斯·卡特赖特小姐那突出的前齿和鸭子般的脖子,不寒而栗。

  *

  他看看表:早饭又迟了。每天早饭是由多拉,他房东太太的杂务女仆,用一个木制的端盘送到房间,他就在房间里吃。她把端盘咚的一声放在起居室尽头的小桌上。她走后,他就在那小桌上把早饭或早饭可吃的部分吞下。他已形成习惯:早饭前在那张更大的桌子上写东西,这样有人进来时就可看见他伏案工作,他也就不必看到多拉了。

  多拉很壮。长着一张布丁似的脸,一张小嘴向下撇,像是一个感到失望的婴儿的嘴。一对又黑又大的眉毛在鼻子上面相交,使人感到她总是皱着眉,表示出不满的愤怒。很显然,她非常讨厌做杂务女仆;可他想不出她可能喜欢做什么。他曾把她想象成一个妓女——他时常悄悄地把他所遇见的女人设想为妓女——但他实在想不出哪个男人会花钱找她。那就像是花钱让马车把自己压倒,给自己的健康带来极大的威胁。多拉是个很壮实的人,她可用大腿把男人的脊椎骨一折两段。西蒙可以想见她的大腿发灰,颜色像煮熟的香肠,短短的像是烧焦的火鸡,每个大腿巨大得像头小猪。

  多拉对他的不敬以牙还牙。她似乎感到他租下这些房间就是为了跟她作对。她把他的手绢叠成肉丁的形状,把他的衬衣浆得过硬,并且弄掉衬衫上的扣子(毫无疑问她是把扣子拽下来的)。他甚至还怀疑她有意把他的面包片烤焦,鸡蛋做得过老。她把端盘嘭的一声放下后,大声吼道,“你的饭在这儿,”好像是在呼唤猪。然后便脚步很重地走出去,把门咚的一声甩上。

  西蒙被欧洲的仆人惯坏了。那些仆人生来就知道自己的身份,可他还没能习惯大洋这边所流行的仆人为平等所表示出的不满。当然南部除外,但他不去那儿。

  金斯顿有比这儿好的住处,但他不愿意付那么多钱。这里对他短期的停留是很合适的。并且,没有其他房客,他很珍视安静的、有隐私权的环境。这有益于他思考。这房子是石头的,阴凉潮湿。可是,从性情上来说(这一定是他内在的老派新英格兰人的意识在起作用),西蒙蔑视沉溺于物质生活的自我陶醉。况且,作为医学院的学生,他已适应了僧侣似的简朴生活以及在困难条件下的长时间工作。

  *

  他回到书桌前。“最亲爱的母亲,”他开始写道,“谢谢您的内容丰富的长信。我很好。我在这里的罪犯中所做的神经及大脑疾病的研究进展顺利。如果能找到治愈这类疾病的方法,就可向前迈进一大步,会对减轻……”

  他写不下去了;他感到说谎说得太多了。可是,他必须写些什么,要不她就会认为他被淹死了,或突然死于肺病,或遭贼抢劫了。天气总是个好话题;但是他没法饿着肚子谈天气。

  *

  他从书桌的抽屉里拿出谋杀发生前后发表的小册子,这是维林格牧师寄给他的。那里有格蕾丝·马克斯和詹姆斯·麦克德莫特的供词和审判报告的简写本。封皮上是格蕾丝的雕版像,很易冒充作感伤小说的女主人公。她当时刚十六岁,但是肖像里的女人至少大五岁。她的肩膀用披肩裹着;带檐女帽的边像黑箍一样把她的头圈起来。鼻子很直,嘴巴小巧,面部表情具有传统的深情——一种玛格德林式的无生气的沉思状,大眼睛呆望着。

  ①《圣经》人物,在耶稣与她交朋友之前曾是妓女,后来成为虔诚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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