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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


  07

  她最后拽了一下,把新买的墨绿色丝织鸡尾裙弄直,现在,一边拉上脊背上的拉链,摸索着挂钩,一边向窗子走去。从她的房子所在山上的高度,她看得出大雾伸出灰色的爪子,在黑色的夜和黄色的灯光下翻动,爬过脚下的城廓。不一会儿,整个旧金山就会被吞噬,只剩下金门桥的骨架像远在天边的黑线,依稀可见。

  她知道沃尔特讨厌雾天,尽管他曾提到过要放荡一宵,她还是怀疑他们会到比渔夫码头边的饭店更远的地方。吃喝完了,如果按老套子,他们就会径直回到这间房子和这个宽床的舒适温馨之中,沃尔特总是帮她铺床,她不在乎,见到他令她高兴——连同他在外界的声誉、钱财、关系、权力(和现在的高职务)——她的躯体,一种并不复杂但给人以美感的生物体,能将他降低到同她完全平等的地位。这种解除他那世俗傲慢,使之退缩到毫无乔饰、原本的自我(她认为这是他最好的部分)的天才,是她的秘密法宝,也是她的最大意愿。

  离开窗子,她走到梳妆台跟前,想在廉价的磨旧了的首饰盒里找出某件可能装饰自己的东西。她试图将几副耳环和几条项链搭配出一套合适的。令人不解的是,她的男友们总是给她大部头的艺术书,或是小酒杯(她确实有一个相信它存在但又不想接受的理论:她的未婚夫们都感到珠宝对她来说是一种浪费)——最后,确定戴那套最平淡的珍珠耳环和项链,因为这最不刺眼。

  哈里特·布丽丝卡没有在梳妆台上方的镜子里看一下这首饰是否为她的形象增辉,她清楚地知道这没有多大用处,不想再一次看到大自然的粗心大意。如果说到自尊心,说实在的她有,支持其自尊心的既不是她的芳容,也不是她的体态。像一个天生的残废,哈里特早就懂得了,她的相貌天然地将她同生活的某种美满隔了开来。

  现在,她打破了规矩,眼睛瞄准了镜中的影像,只是要确信她的打扮还不俗气。镜子里那张熟悉的面孔——面具,她私下这样称这张面孔,因为它掩盖了她的真正的美和善——也在严肃地盯着她。假如令人窘困仅仅是因为她长得平平,或者说不漂亮,或者说不出众,事情还不会这么糟。根本就不是窘困什么的。26年来,哈里特无时无刻不同她十分不好看这个事实生活在一起。她的外貌像红灯一样将男性从她的道路上驱开。即便是她外貌中最好的部分,就是她的头发,在任何漂亮女人身上也是最难看的。她的头发齐肩,绳子似的,颜色如同一只红棕色老鼠,简直直得没法。她想做个发型,将前面剪成刘海。打那以后,一切变得更糟。她的两只眼睛太小了,而且靠得太近。她的鼻子翘得太厉害而难以称得上好看。她的嘴像是一道大伤疤,上唇几乎看不出,下唇则又太厚。她的下巴长而尖。她设想,人们说她有一副比利时牝马的骨象。

  她身体的其它部分也没为她增色。她的脖项像一截铅管;她的肩膀像是戴着橄榄球护肩;她的胸部却没有“A”型杯似的丰满;她的臀部和腿如同一匹获奖佩尔什马那样胖,或者说在她看来就是这样。简而言之,正如哈里特曾想过的那样,当上帝在造女人时,造到哈里特·布丽丝卡,用的是下脚料。

  哈里特自认其命地耸了耸肩——明智和讲求实际使她从不感到苦恼——从梳妆台前转过身,找了一支滤嘴烟,用那只西班牙古商船形镀银打火机(沃尔特给她的)点上,将打火机送回到那本大而光的艺术书(沃尔特给她的)上去。还有12分钟无事可做,也无法排遣,她决计数得意之事来打发它们。

  在房间里踱着,狠狠地抽着烟,她确信作为一只丑小鸭她干得并不坏。当然,基于他们的个人研究,这儿的一小撮俊俏绅士会异口同声地证实,没有那个女人在床上会比哈里特·布丽丝卡更漂亮。

  谢天谢地有此大幸,她想,可悲的是她的姐妹们都是貌不出众,腰际以下缺陷明显。

  然而,她的这个主要优势给她的欣慰被生活的严酷事实蒙上了乌云。在她这个时代的市场上,男人们买的是漂亮的外表。在外表里面是什么无关紧要,至少起初是这样。整整一代的男子都被诗歌、浪漫小说、广播、电视、电影、广告牌、戏院,还有杂志和报纸的广告所左右,相信如果一个女孩的面庞可爱,胸部丰满,体态优雅,神态带有某种挑逗性(嘴唇张开,声音沙哑,走路似波浪),那末她就必定是世上最好的床上搭挡、人生伴侣。当一个女孩有了这种外表,便可挑选买者——漂亮者、高贵者、富有者、有名者。二流的外表吸引的买者就少些,依次类推,旋转而下,直下到哈里特·布丽丝卡所在的寂寞无闻的位置。

  这种愚蠢虽然不使她难过,但却使她有时想对这些傻男人们大声疾呼。他们能否看出、认识、理解美貌仅仅是表皮?他们是否经常看出,在美丽的外表下面藏着自私、冷酷、精神病?他们是否看到另一种品质会使起居室、厨房和卧室里的婚姻幸福更加有保证?不,他们看不出,他们压根就不去看,这就是哈里特的沉重十字架。

  男人们将她的面具——无吸引力——同一种无吸引力的婚姻和无吸引力的性生活相提并论;他们极少给她机会来证实她更有价值;偶尔他们给她机会,也还是不够。因为,在这个社会,娶个美人,即使明知道是乱点鸳鸯谱也是对的,这是公开成功标志的一部分。相反,娶个丑女,即使明摆着是金玉良缘也是错的,因为这是失败标志的一部分。男人们是傻子,生活则是愚蠢,然而二者也曾给予颇丰。

  她出生在俄亥俄州的代顿,父母正派、简朴、常年奔波、可爱,是中下等劳动阶层的立陶宛人。她小时候并不知道自己有什么两样,因为她受到了父母和众多亲属的过分关心和称赞。长到青春期,她一直感到自己重要、特殊和惹人爱。

  这状况,到她那在一家印刷公司干事的父亲因升迁来到克利夫兰,她也进入那儿的克利夫兰高地中学时发生了变化,她开始领略到她和普通社会生活之间的隔阂。这就是面具,她的平淡达到了极端。她是山茶花丛中的仙人掌。她的朋友不少,但都和她同一性别。女孩们喜欢她是出于一种不自觉的动机,同她们的姿质相对比,她是再好不过的反衬。第一学期,男孩子们喜欢她,在走廊里,在校内活动中,就像喜欢别的男孩一样。为了开发和保持他们这种有限的接受,在以后的几个学期中她变得更加野小子气。

  随着年龄的推进,野小子举止开始令她心烦。男孩子现在都长大了,不再喜欢别的男孩了,他们要女孩子。哈里特追想着少女时代,真是不堪回首,因为她不能给予男孩子别的女孩所给予他们的,便决定给予他们更多一些。她的男性朋友一个个都像他们的父母一样保守,处处如此,克利夫兰男孩子们被弄得早早就知道循规蹈矩。亲下嘴还可以,即使法国式的亲嘴也行;爱抚也可以相当亲热,但仅限于腰际以上。跳舞可以身挨着身,接触和移动产生相当的刺激,但一切到此为止。哈里特,因为她的生理缺陷和有意放纵,因为她的需要和外向性格,但主要是因为生理缺陷——去弥补事倍功半的缺陷——首先打破了这种不成文的规矩。

  一天傍晚,放学后,在空荡荡的礼堂的楼上昏暗的后排座上,哈里特允许一个脸上长疙瘩、最近从高地大学转来的聪明的男孩子将手伸到她裙子底下。当时她并不反抗,只是闭着眼喃喃说“不”时,他几乎被胜利搞昏了头而不知所措。但她对他的手头动作的反应是颤抖,这令他激动不已,继续干了下去,而她则报以温柔。这桩交易短促、热烈、无理智,使哈里特颇感快意。这也最终给了她作为一个女孩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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