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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兵训练在本宁堡,就跟我想象中一样凄惨。整个训练就是要彻底羞辱每个人,还要彻底洗脑,无论要求有多无理,都得让大家皆能乖乖服从命令。跟大部分人相比,我倒是很快就适应了。训练结束,我选择加入步兵团。接下来几个月都是野战训练,去的地方包括路易斯安那州,当然还有必去的布雷格堡。那时候学的作战技巧,就是用最快的方法破坏东西或取人性命。

  过不久,我的单位,也就是第一步兵师,浑名红一纵队,部分被派遣到德国驻守。德语我是一个字也不会讲,不过没关系,跟我交涉的人全都通英语。转调德国一开始很轻松,不过军队生活的压力很快就开始了。首先是一九九九年去马其顿,接下来转到科索夫,在那里一直待到两千年春末。军旅生涯薪饷是不多,不过没有房租、不用伙食费,就算领到薪水,支票也没地方花。生平第一次,我的银行里有存款,虽然不是太多,不过够我生活了。

  第一次休假回家,无聊到快疯了;第二次休假我就去了拉斯韦加斯。队上有个弟兄是那里人,我们其他三个人就去他爸妈家打地铺。那一次大概就把存款花得差不多了。等到第三次休假,是从科索夫回来以后的事。我非常需要休息,所以决定回家去,希望无聊的日子可以让自己真正平静下来。因为距离和时差的关系,我跟爸很少讲电话。不过爸的来信邮戳总是每个月的第一天。这些信跟其他弟兄的不一样,跟那些老妈、老妹或老婆写来的不同,没有太亲密的细节、没有感伤的情绪,也从来没有说任何想念我的话。爸也没再提过钱币的事。信里总是告诉我附近有什么改变,还写了很多关于天气的话题。

  我写给爸的信里,提过去巴尔干那次让人心惊胆战的经验;爸的回信里就说很高兴我还活得好好的,不过除此之外就没说太多了。从爸的遣词用字里,我读出他的意思,就是不想知道太多我所经历的危险。我身在前线这个事实让他担惊受怕,后来我就学乖了,知道要跳过那些吓人的细节。

  回信里,我开始告诉爸站哨无疑是史上最无聊的工作,过去几个星期我做过最有趣的事,不过是数数一起值班那家伙一个晚上可以抽多少根烟。爸在信末总是说会很快再写信给我,而且他从没让我失望过。我很久以前就知道,我爸这个人比我好上太多。

  过去三年来我成熟了不少,是啦,我知道自己就是个老掉牙的典型:从军前是个小混混,进军队以后变成成熟的男人之类的废话。不过在军队里,每个人都被迫要赶快长大,尤其是像我这种加入步兵团的。军队交给你一大堆价值连城的武器,其他人也把宝贵的性命托付给你,如果搞砸了,处罚可是比没晚餐吃还严重很多。

  当然,当兵也避不开文书工作和无聊的生活;军队里几乎每个人都是老烟枪,而且讲话要不带脏字简直是不可能。此外,刻板印象还说军人的床底下都是一箱箱成人杂志;像我这样的职业军人,还得面对大学刚毕业的预官,这些小伙子每个人都觉得我们是智商不高的尼安德塔原始人。

  不过在军队里也会学到人生最重要的一课,就是要为自己负责,而且是好好地负起责任。一个命令下来,不能说不。说句老实话,每个人都是冒着生命危险。一个错误的决定,弟兄就会送命。军队就是运用这个模式运作。很多人没能搞懂为什么军人可以每天冒着生命危险上战场,或甚至为某些他们不可能接受的动机而战。我得说,并非每个军人都这样。

  我跟各国各种立场的军人并肩作战,遇过痛恨军队的人,也遇过志愿从军的人;遇过天才,也遇过白痴。不过到头来,我们都是为了彼此,为了友谊,而不是为了国家或什么爱国情操,当然也不是因为我们已经被训练成某种杀人机器,纯粹只是为了在你身边那个弟兄。你是为朋友而战,要保住他一条命,而且这是互相的;军队里所有的关系都是建立在这个单纯的前提上。

  不过就像我之前说的,我变了很多。从军以前我是个大烟枪,新兵训练的时候咳得厉害,差点没把肺给咳出来。跟队上大部分的人不同,我后来把烟给戒了,两年多来都没碰。酒也是一样,现在尽量控制不要贪杯,一周一两瓶啤酒就够了,有时候一整个月没喝也不会怎样。在军队里我的表现良好,从大头兵升到下士,半年后再升到士官长,也让我了解自己的确是有领导能力。

  在火力战我就负责带领其他弟兄,我这一小队在巴尔干就抓到一个重要的战犯,指挥官推荐我去候补军官学校,我也想过要不要当军官,不过军官就要坐办公桌,还有一大堆文书工作,我不太确定自己是否真想这样。除了冲浪,进军队以前我没好好运动;第三次休假的时候,我已经多了二十磅肌肉,肚子上的赘肉也消失了。有空的时候我多半是在跑步、练拳和举重。一起健身的伙伴是东尼,纽约来的肌肉男,说话不是用讲的,都是用吼的;还打包票说龙舌兰最催情,不过在队上是我最好的兄弟。东尼还说服我跟他一样两臂刺青,在军队里每一天,都让我觉得离以前越来越遥远。

  我也看了不少书。人在军队里,多的是时间看书。大家会交换书看,也会去图书馆借,最后书的封面都搞得破破烂烂的。我可没说自己变成学究,因为我的确不是。我对乔叟、普鲁斯特或杜斯妥也夫斯基一点兴趣也没有,对其他已经作古的大作家也是一样。我看的书大部分是悬疑小说或恐怖小说,还有史蒂芬金,最近特别喜欢希雅森,因为他的文笔流畅易读,又很好笑。我老是觉得,如果学校英文课指定阅读的是这些书,世界上爱看书的人一定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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