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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九


  但他从不介意每天开车到俄国处上班,也不在乎双重的工作负担——每天在街上巡逻,回家后还要赶着他的牲口耕地。这些工作自有回报你的方式。每天晚上躺在床上浑身酸痛,渐入梦境,可你心里知道自己尽了全力,知道自己会取得成就。

  工作带来自由,纳粹把这样的标语接在集中营里。虽然集中营不是个好地方,但这句话本身还是含有某些真理的。或者说那时他相信是这样。

  现在一切都面目全非了,界线消失了——明智与不明智、值得与不值得的边界……他一下子回过神来。又像哲人一样了。他肯定又便秘了。

  唱片停了。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关掉留声机,几步走到厨房里,把没吃完的食物倒进一只破烂的塑料垃圾篓。他从锅台上拿起一瓶真正的李子白兰地,回到房间里。

  他慢慢地从瓶里瞪着酒,让液体流过他的喉咙,感觉到它热辣辣地直流进胃里去。体内的爆炸。他想象着它如何伤害他的组织,享受着这份痛楚。

  他渐渐地醉了,开始想起那个遭到残害的女孩,她那疯狂的阉人哥哥。还有那个在小橄榄林里挖出来的小流氓,蛆虫已经开始在他脸上聚集了。这个案子令人发指。他知道,而且他敢断定丹尼尔也这么认为。太干净,太漂亮了。

  那个疯狂的阉人,精神变态。但是管它的呢——阿拉伯人为了他们那种疯狂的文化互相把对方切成碎片。他们有多少个国家——二十个?二十五个?他们还抱怨个没完,因为他们得不到犹太人拥有的那几平方公里土地。还有那些巴勒斯坦如何如何的鬼话。当他还是个孩子时,犹太人也被叫做巴勒斯坦人。他也曾是个该死的巴勒斯坦人。现在它是政治宣传用语了。

  要是阿拉伯人都没了,犹太人自相残杀要花多久呢?那个笑话讲的是什么——一个犹太人不得不有两个犹太教会堂。他去其中的一个,抵制另外一个。我们最擅长自我憎恨,自我破坏;只要你去读读犹太教的经文——兄弟杀死兄弟,奸淫他们的姐妹,阉割他们的父亲。还有谋杀,那么多,那么肮脏。该隐和亚伯,以扫和雅各,约瑟夫的兄弟们和押抄龙。还有性犯罪——亚扪强奸了塔玛,基列的拼妇被以法莲的儿子们轮奸致死,然后被她的主人切成了十二块寄绘了所有其他部落,他们便向以法莲报仇,消灭了所有男人,俘虏了所有女人供他们玩乐,把孩子们变成了奴隶。

  宗教。

  如果你仔细了解它,它就是人类的历史。凶杀,残害,嗜杀狂,一个人干掉另一个,像一群挤在笼子里的猴子。一代又一代穿着人类服装的猴子。

  是什么把他变成了一个历史学家,他心想。

  他把瓶子举到唇边,咽下一大口火辣辣的液体。

  他多么憎恶人性啊。如果真有上帝,他也必定是个小丑,坐在那儿嘲笑人猴们互相抱怨、互相攻击,在尘埃中蹦来蹦去。

  生活是痛苦,每一天都是悲惨。

  是这样,一定是这样。

  他打了个酒气冲天的嗝,觉得一股酸水涌上食道。

  又打了个嗝,又一股酸水。忽然间他觉得恶心而且虚弱。痛楚增强了——好,他这么一个虚弱、天真的蠢货应该受这份罪。

  因为他知道生活就是这样,却无法接受它。他甚至不能扔掉那些照片,吊床旁边的桌子上那些镶在镜框里的照片。每天早晨醒来他最先看到的就是它们。

  每一天都是这样开始的。

  照片里,阿里克穿着军装,倚在步枪上。“给阿爸和阿妈。

  爱你们。”这孩子从来不曾有过什么独创。也好。

  利亚在死海上,穿着花哨的游泳衣,戴着同样花色的游泳帽,黑泥一直埋到她膝盖。圆圆的肚子,丰满的臀部——看着照片,他的指尖还能感觉到它们。

  明天早上他一定要把照片扔了,现在他太累了,不想动。

  骗人。他是个懦夫。努力想要留住那些早已不存在了的东西。

  前一年他们还在那儿,第二年就不在了,仿佛他们从来不曾真的存在过,只是他的想象力虚构出来的人罢了。

  那是个死亡的年份,1974年。

  十一年过去了,他还是无法接受。

  不但是这件事,这类事如今似乎越来越多,灰人案,现在又是这个案子。残酷,加上愚昧。

  猴子。

  厉害的家伙。

  怪人。

  他又喝了几口,不再去想那种痛感。他想就这样把自己推进黑暗之中去。

  那孩子在西奈山露营,在他帐篷里读书——是本黑格尔的书,被一些蒙面的埃及狙击手瞄准射杀了。第二年,在同一地点,一群加拿大混蛋盖了一座豪华酒店。几年以后,那里全部归还给了埃及。

  利亚再没恢复过来。失去儿子的痛苦像癌症一样吞噬着她。

  她总是想和别人说说这件事,总是问为什么噩运落在了我们头上,我们做了什么要遭到这样的报应,纳哈姆?好像他知道答案一样。好像答案存在一样。

  他没有耐心应付这一切,以致于他受不了看见她,听见她的哭声和哀哀的叹息。他一头埋在双重的工作中,以此来躲避她。

  他去抓罪犯,种桃子。一天他回到家中,准备再次躲避她,却发现她躺在厨房地板上。冷得像冰,自得像蜡。他用不着什么医生来告诉他,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大脑动脉瘤。很可能她生下来就有这个病,却再也无法知道了。

  第23章 黑人朋友

  基恩和露安妮想见识真正的风味食品,所以丹尼尔和劳拉把他俩带到了“魔毯”,那是一家也门餐馆,在希乐尔路上,是卡斯皮一家人开的。餐厅又低又长,笼罩在暗谈发蓝的光中,墙上贴着饰以也门手编篮子的白灰墙板,接着1948年那次称作“魔毯”的空运行动的放大照片,这家餐馆正是以此命名的。一群群穿长袍带头巾的也门犹太人正从载满乘客的螺旋桨式飞机上走下来。这是第二次大批移民涌出萨纳的情景,没人不知道这件事。

  如果你是也门人,他们就会猜测你是从这张魔毯上下来的。要是他们了解到丹尼尔一家在耶路撤冷已经住了一百多年,他们才会真正惊诧不已呢。

  “你说对了,”露安妮说,“这真够辣的,简直像摩洛哥风味的食品。你不觉得很棒吗,亲爱的?”

  基恩点点头,继续舀着汤喝,身子弓起趴在桌上,又黑又粗的大手指头紧紧握着勺子,仿佛伯它长腿跑了似的。

  他们四个人坐在角落里的一张桌子旁,被悬垂植物遮住了,吃着大碗热气腾腾的肉汤和豌豆汤,汤里都放了不少辣椒。

  “我用了很长时间才适应这种风味,”劳拉说,“我们到丹尼尔父亲家去,他就会给我们做各种各样看上去很诱人的菜。然后我一尝它们,嘴里就像着了火一样。”

  “我已经把她锻炼出来了,”丹尼尔说,“如今她吃辣子比我还多。”

  “我的味蕾全部麻了,甜心。感觉不到痛了。”她搂拄他,碰碰他平滑的棕色脖子,他望着她——金发垂下来,很整齐,稍微化了点妆,灰色针织紧身裙,金银细丝工艺的耳环——他的手落在她膝盖上,感到那种感觉又回来了,那是他们初次相见时的感觉。“彼此晕眩”,她这样叫那种感觉。是某种与美国漫画书和魔力有关的东西。

  女服务员是卡斯比家的六个女儿之一——丹尼尔永远搞不清谁是谁——她拿来一瓶亚登·索维浓酒,倒在长颈玻璃杯中。

  “为你们干杯,”丹尼尔祝酒道,“愿这次来访只是第一次。”

  “阿门。”露安妮说。

  他们沉默地喝着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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