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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四


  伯克上慰提到过在玫瑰花苞战役中苏人斗士使用的一种武器:“一种带有8英尺长斧把的战斧”,雷恩军士说它是装有6把屠刀的斧子。博物馆中看不到这种奇形怪状的武器,但陈列着一把苏人带有三角铁牙的刀杖,它使人想到16世纪阿兹台克人的征服者们使用的黑峻岩利刃。此外还有一根恐怖而奏效的战棒——用生牛皮包缠的拳头大的椭圆形石头。

  和苏人这些凶恶可怕的武器相比,夏安就雅致精巧多了。夏安人的勇士们对8英尺长的战斧,刀杖,或更新式的战棒不感兴趣,也不喜欢各部落使用的弓箭,他们使用长把矛枪及小斧头,这些东西用起来倒更得心应手。

  一个男子喜欢用自己合身的箭,长度为他伸开两臂后双手指尖间的距离。根据箭上染的颜色来区分。从前,每个夏安人的箭支都是蓝色的,这是出于对黑山里某个蓝色湖水的敬重。直到19世纪晚期,才放弃了这一传统方式。1876年,区分夏安人箭支的标志是箭锋到羽毛间的三种波浪形飘线,因为人们通过波浪而不是直线和统帅取得联系。然而,最能引起盎格撒鲁克逊人注意的是。战争用箭与打猎用箭极为不同。用于打猎的箭的前角窄,以便从动物死尸上拔下后再用;而用于击人的箭支则短而宽,前角带钩,很难取出。

  名叫“大河狸”的一个夏安人曾与第七骑兵团做战,这场战斗结束50年后的一张像片中的他很像留辫子的林登·约翰逊总统。他独特的装饰有四个彩色点的刀鞘被展出:绿点表明他刺过一个“乌鸦”人的尸体,黄点意味着在另一场战斗中刺过苏斯霍人,因为没有苏斯霍人和卡斯特在一起;另两个红点则表示他了袭击了两个白人。

  苏人和阿拉帕霍人允许对一个敌人记四次功,夏安人允许三次。第一个袭击敌人的人可以用灰或野牛血把自己的脸抹黑——死亡之色;第二个袭击者虽不能把脸抹黑,但可以把自己的辫子解开。随后的袭击者则由于危险性变小,而功绩变小。据说,一个夏安人由把一个绳索逐渐放下,直至触碰到悬崖底下的敌人的尸体来计数战功。要是对该给谁记战功有争议的话,斗士们便用在现场的眼窝里塞满了草的野牛头骨来做公正的裁断。

  英裔欧洲人的勋章——星章,鹰徽,株树叶,双杠、单杠。N字型章都标志着英雄行为的各个等级。它们都类似于印第安人的象征符号。苏人斗士们告诉哈萨里克,最先触及敌人的人将佩上竖立的金鹰羽毛;第二个人将得到向左倾斜的鹰羽;第三个则是呈水平方向的羽毛;第四个可能是一根斜线形的鹈鹕羽毛。一个救了朋友的斗士可能会在衣服上标个“十”,要是骑马援救了某人,则要别上双“十”字样。徒手杀死一个敌人的胜利者可以在衣服或马身上染一只红手。里腿上的垂直条则象征袭击敌人的次数;一条V字形羽毛意味着一匹受伤的马。

  “大河狸”的刀鞘旁有一条于瘪的狗鱼,装在一个皮袋子里,袋上装饰着明亮的蓝色珠子这是确保拥有者逃生的符咒,因为无论是箭支还是子弹无法截击狗鱼的突然起飞。白人也带符咒,通常是些宗教标志,也不十分吸引人。白人很少有时间花费在审美上。白人士兵的装备,无论属于个人还是政府的,主要是保留其功能作用。一面旗帜可装有流苏,士兵的裤子上可能有彩条,但斯普林菲尔德来复枪,科尔特左轮手枪,剑,子弹袋,马鞍褡裢,等等则必须注重其实用性。大多数有吸引力的美国士兵的遗物都是金属饼干盒盖,它粘着近一个世纪的薄薄的铜锈,还刻有更雅致的年代与华丽的字迹:芝加哥·C·L伍德曼公司。但无论是印第安人还是安哥拉人,没有一件遗物能比得上一个笔记本,它记述了这场残酷的战斗。这是一本装在图什·麦金托什胸部口袋里的笔记本,封皮上有一个小小的光滑的子弹孔。

  卡尔洪存放在粉河兵站的短剑悬挂在博物馆的一个玻璃箱中,除刀刃上有几个缺口外,仍旧很新。他的遗物几乎再没有什么了。他的弟弟是普拉特河分部的一名士兵,几年后得知一些印第安人有块白人的手表,当他发现那是卡尔洪的表后,就把它买回,寄给玛吉。能找到这块手表着实令人吃惊,因为当这些神奇的玩艺不再发出嘀哒声后,印第安人就把它们拆开,用它明亮的弹簧,螺钉,指针,锯齿状的轮子作为自己项链上的装饰品。

  两枚荣誉勋章并排悬挂着一黄色的缎带已破旧褪色。它们的授与者早已为人所遗忘,依旧铭记他们的不过是他们的后代和小比格奥的学生了。温泽尔菲和皮姆的名字听上去是神奇年代的人,但仍是同一世纪的人。查尔斯·温泽尔菲死于1950年,享年98岁,他是最后一位白人士兵幸存者。他是只雪鸟,从第二步兵团逃走后,加入第七骑兵团,更名为查尔斯·富兰格尔。当被揭穿后,他再次发誓,当然,用的是真名。

  几名当时的印第安参战者比温泽尔菲还长寿,最后的幸存者是“坐牛”的聋哑儿子约翰(死于1955年)和“手枪胡子”,有时也被叫作“铁雹子”(死于1955年11月)。最后的见证人(不是参加者)可能是一个夏安人“查理斯·坐人”,活到1961年。然而时至今日,小比格奥已像射在三角叶杨树上的燧石箭般牢牢地载入我们民族的史册了。

  1904年,居鲁士·布雷迪收到雷奥M连的列兵威廉·莫里斯的信。在对布雷迪一本历史性文章的细节发了一通牢骚后,莫里斯补充说,他对温泽尔菲获得勋章一事感到可笑。“我记得他是‘H’连队的裁缝。我还清晰地回忆起他走入战地医院时的情景:他弯着腰,身子几乎双折,他要求得到治疗,看样子是受了致命伤。可当外科医生让他脱下裤子为他检查时,却发现,他不过是受了点烧伤,医生就命令他回到前线去,到一个狂叫着的刽子手那儿去……”

  列兵吉·姆皮姆则不同,战斗结束几年后,有人在迈尔斯市拔枪顶住他,他反身夺下枪,扔在一边,并把那人打倒在地,踢了几脚之后,警告那人赶快滚出迈尔斯。

  所以,既有胆小的懦夫,也有英勇无畏的勇士,既有像库克副官那样雷厉风行的指挥官,也有如图什·麦金托什那样懒散迟钝的首领;既有一些像龙尼萨姆·查利那样没空费一弹的人,也有一些在掩蔽处开火的射击者。

  第七骑兵团褪色的队旗贴在博物馆的南墙上,由于那时它被麦克多尔的车辆纵队驮载着,所以侥幸没有变成印第安人棚屋的门帘。旗徽是一只雄鹰,它的爪子紧紧抓住一簇刺绣的金色箭簇。那箭头比雷电还明亮,可能象征着第七骑兵团雷厉风行的指挥官。过道正对面正对着那面悬挂的队旗的一个柜子里挂着一套卡斯特漂亮的白色鹿皮套装。如同戴了顶揉皱了的便帽、叨着苞米芯烟斗的麦克阿瑟和头戴铮亮的钢盔的巴顿一样,卡斯特也给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威廉·路德朗上尉在西点时就认识了卡斯特。他评论道,卡斯特从未学会怎样拼读“失败”这个词。他所知道的只有两个字:成功。他喜好参加各种活动,但他并不是个深谋远虑的思考者,也不是个精深的研究者。卡斯特年轻的弟弟内文不同意这种看法,内文在一次采访中说起了他们在校的时日。他说,汤姆爱捅‘漏子。“他总是挨揍。和大多数男生一样,他嚼烟草。这当然是学校不允许的。但汤姆又没法戒掉。·于是在教室的地板上钻了个洞,作为防备吐烟草的地方,并时常试图用脚把洞盖上……”和汤姆不同,阿姆斯特朗·卡斯特从不惹乱子。学期开始,学生们都指望他们的老师——老福斯特款待大家一顿,可那老家伙太吝啬,学生们便把他锁在门外。当他想从窗户爬进来时,迎接他的却是一把烧红的煤铲。“我想我们都为此而挨了揍,只有乔治除外。乔治没有参与此事,他在家里学习,他总是学习……”

  每个了解他的人都认为他是个精力旺盛的人,他好像具有天生的免除疲劳的能力。在黑山旅行中,路德朗常见他手拿斧子,和士兵们并肩工作着。而当军营里的人都躺下睡觉后,他还在灯光下研读军事报告,或防备郊狼。路德朗说,卡斯特倾向于夸大事实,而不是歪曲或颠倒事实,他常用超越一切的眼光看待它们。他还具有非凡的记忆力:“他可以按特有的顺序回忆起任何事件的每一个细节,不管他所参与的那些活动已发生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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