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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〇


  美国第七骑兵团中校名誉晋升少将阿姆斯特朗·卡斯特,于9月到10月间被审,终审在堪萨斯利文沃斯堡进行,由“将军军事法庭”传呼。遵照现任总将军的命令,按下述指控作了审判:

  擅离指挥岗位。

  判决:有罪。

  该被告的罪证是7月15日在堪萨斯华莱斯堡附近,未向上级请假,擅自离开指挥岗位。

  在审理这些事件中,发现他有命令就地处决逃兵的罪行。最致命的见证人之一,是他的死敌本廷。本廷几乎是挺身而出,证明了普兰特河事件。“简直如同追杀一头野牛,就在逃兵下马求告留下他们的性命时,却被卡斯特在死刑执行队的埃利奥特少校,汤姆·卡斯特中尉以及负责死刑执行人库克中尉击毙……三名逃兵被打得遍体鳞伤地带回来,疼痛地尖声呼叫着。卡斯特将军骑马走到他们眼前,舞着手枪,告诉他们,要是他们再不停止这样胡喊乱叫的话,就要毙了他们。”

  受致命伤的雪鸟,列兵查尔斯·约翰逊被手枪击中两弹。据另一名逃亡者,克里门特·威利斯说,命令他们放下武器投降,他们这样做了,然后要他们走开,但他们开始着跑时,这些军官们开了枪。

  I·T·科茨医生(助理外科医生)在军事法庭审判期间,证明约翰逊左胸有一块肌肉受伤,头部也遭枪击:“子弹从左太阳穴进入,从下边穿过下颚,进入肺,相同的子弹再次进入胸部上方。”这颗流弹引起了质疑,因为它表明,总有人从约翰逊的上方向他开枪——无论是站在他的高处什么地方,或骑在马上,换言之,有点像暗杀。

  该法庭穷追了这一事实。

  问:你认为开这枪的人离被击中的人有多远?

  A:从子弹的威力来看,至少应当是在25码或更远些。

  该法庭询问,子弹是否应当直着穿入约翰逊的头,而不是向下进入他的肺部?是否曾在25码处有过一个打暗枪的人?科茨医生回答说,子弹有可能按它的路线划过。但在恳求法庭的允许后,这位医生又说:“……据记载,在医学史上,有过一粒子弹击中了胸骨,但却停留在睾丸中的现象,我知道一粒子弹击中喉结的事例,子弹明明应当从脖颈穿过,但它却从小小的喉结中取出来。”

  这位外科医生的证言可能对卡斯特有利——至少,暗指了一个变化不测的远距离射击的可能性,而不是在近距离范围内的射击。然而,即便这样,也难以使卡斯特得到解脱。

  判决:暂令停止一年军衔与指挥权,停止发放一年薪金。

  11月25日,卡斯特在利文沃斯堡的操场上正式接到这则判决。其时,如同一位气宇轩昂的征服者,他正骑在一匹煤黑色的马上。他的身后是身着军服的军团,他自己穿着一件蓝色紧身士兵上装,配戴着金黄色肩章,流苏与军衔标识,一条灰色裤子同样配着金黄色的布道,他还戴了一双雪白的小山羊皮手套。他的身子一侧悬挂着一把剑,头上戴着一顶高高发亮的头盔,配着一枚突鹰国徽,帽顶上还插着一根鲜红的羽毛,简直如同一个直挺挺的模特儿。这位长着蓬松胡子的英雄,配上他那轮廓分明的脸庞,那双令人消魂的蓝色眼睛,再加上长长的金黄色头发,简直是一个杂志插图家梦幻中的形象!

  据说,他无动于衷地听着这份指控令,认为判决很不公正。

  他认为本应当宣判他无罪。事实上,他再次幸运,要是他不是卡斯特的话,他就会被不光彩地开除了呢。格兰特将军说,卡斯特“受到法庭如此宽大的判罚”,必定是考虑到他以前的阅历。

  卡斯特设法让这段不愉快的章节从他的一生阅历中悄悄逝去,并撰文评述道:“在这个军团服役,并非是我的殊荣……我在利文沃斯堡停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来,在夏天去了我的家乡密执安,主要是同一些朋友相聚交游,共享伊利湖上习习微风,直至要我返回西部”。为了使他的读者确实理解,在后边的评述中,他开始使他的军事法庭裁决稍见轮廓:“我得用一个括号给以简要的评定……很显然,我相信早就有必要对此作评定,即应当把那些与我相关的某些事件,这些事件的处理,以及与这些事件相关的具体事件具体处理交由官方审查,以便做出结论,看我所做的每件事,是否确实考虑到了战争时期的惯例,以及与之相类似的情况。在转入相继的评述中,要转入人物介绍,这个人物太人格化,是难以引起一般读者兴趣的。”

  在利文沃斯堡操场上遭到不公正的惩罚两月之后,卡斯特收到利特尔·菲尔·谢立丹的一封电报,陈述了大约在10月1日,他的军团将要开拔,迎战当时在俄克拉荷马地区仇恨白人的印第安人:

  谢尔曼、苏利和我,以及几乎所有你团的军官,全代你做了请求,我盼望该请求能够成功。能立即来吗?

  没等谢立丹的请求被批审,在收到这封电报后的当天,他便坐上了去海斯堡的火车,陪同他的是两只鹿猖和一只短毛大猎犬。

  按谢立丹的看法,这些反对白人的印第安人是“黑水壶”的夏安人。那时,沿德克萨斯东部狭长地段多孔河一带,被阴郁冷酷的寒冬笼罩着。四年前,部队在科罗拉多来耶堡西北几英里处的砂湾扎营时,前卫理公会说教者约翰·基文顿上校拜访了“黑水壶”的游牧村庄。他率领科罗拉多两支民兵组织,还有四门山地榴炮弹,一清早对他们进行了突然袭击。事后,引起国会的一场干涉。

  1861年,在怀斯堡谈判时,印第安事务特派员赠送给“黑水壶”一面美国国旗,并告诉他,如果他把这面旗挂在帐篷上方的话,他的村庄就会安全。因此,当基文顿的民兵部队朝他的村子席卷而来时,他想弄实这面旗是否会被引起重视,绝非不是不理智的行为。据说,这是部队驻地的一面旗,乔治·本也说他看见“黑水壶”把这面旗帜挂在一根长杆上。

  基文顿调迁了第一第三骑兵团组织这场进攻。几位年轻军官提出抗议,说是已经答应了给这些夏安人提供安全保证。基文顿是个膀大腰圆、性格粗暴的人,那一双本来就难以用语言描述的黑峻岩般的眼睛,此刻变得更加凶猛、充满了狂怒。他威吓这些不同意的人们,朝约瑟夫·克拉姆尔中尉挥起了拳头,并吼叫道:“我就是来杀这帮印第安人的,这是高尚、正义的行为!在上帝的天国,使用任何手段杀死印第安人。”据说,基文顿还说:“把我们杀死的所有人的头皮揭掉……我渴望淌过血水!”

  尽管这位发疯的说教者策划、指挥了这场攻击,但他并不是孤独的。大多数边疆人民多少有类同的情感,特别是他的第三兵团。该团是由自愿服役100天的人员组成的,由于部队刚刚组建起来,未见成树,所以,许多人早已磨拳擦掌、急不可耐了。他们曾经袭击了一小股印第安人,杀死六名斗士,一个男孩,三名妇女。在丹佛市,他们被称做“冷酷的第三堡垒”。

  1864年11月29日,天破晓,基文顿为“黑水壶”的村子鸣响了礼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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