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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


  如果我们现在面对怀莱曼斯的尸体的话,就不难判别出他的尸体肢解部位的意义了。右胳膊被切割到骨头处,或“砍胳膊”,涉及了夏安人,撕鼻子,意味着“噢觉”部落,或阿拉伯霍人;而把喉头撕至腮部,证明苏人在场。因此,在这些斗士中,有夏安人、阿拉伯霍人与苏人。但我还是没有弄明白那意味着撕小牛腿的深深地平行切开大腿的意义。各部族箭支结构与颜色也各不相同,显然,从大量不同装备中可以看出,各部落的斗士们有意在这位军士的尸体上留下本部落的特征与标记。

  当今的人种学者们可能会对贝尔的这些过分装饰和分析结论提出争辩。可也知道他所提供的这些结论的实质性。已经认定,夏安自称他们砍剁一只胳膊或一只指头,这一习性的源起有待于查证。也许,出自夏安妇女用切割自己来表达她们哀痛的习性,或者涉及到他们常常把敌人的尸体四肢砍掉的习惯。库鲁克在玫瑰花苞湾战斗其间,发现他们把士兵的尸体从胳肘处砍下,然后,挥舞着这些战利品,策马跑走。另一种解释说,夏安人使用的箭头,上面带有有环扣的火鸡毛,这个环扣,得用右手食指从左边拉开。

  贝尔博士对苏人切割喉头习俗的分析也许是正确的,按照早期法国商人的土语行话,它意味着“割草机”,可能由于他们砍敌人的头——尽管在小比格奥战役中,仅有桑堤河苏人沿用这种习惯。

  大部分部落,也可以由简单的手势来区分。手摸左胸,表明北阿拉拍霍人,因为他们被称为心肠慈软的人;手擦鼻子右侧,表明南阿拉伯霍人,尽管无人确信其理由。一只手指头,若是如同一根棍或一根骨头,平放在鼻子下,表明尼兹·帕李斯人。食指向前快速弯曲移动,表示“蛇”人。双手在肩冰平拍,表明“乌鸦”人。基奥瓦人的手势更复杂:一只手握成环状,在右脸侧画圈似地来回移动,表明该部落人只理右边的头发。

  大多数印第安人认为,基奥瓦人在发明一些谈话的手势。据知,他们的手势最熟练,而离基奥瓦人越远的部落,他们的手势就越不熟练。然而,他们之所以能娴熟地使用复杂的手势,可能由于他们地处各部落的聚汇地,它的南部是科曼奇人,利潘人,托克瓦人,北边是大草原部落。基奥瓦人被视为战争与贸易的中间人,出于必要,他们扩大了这种哑语,但不是专门创造的。不管什么时候,无别的取代办法时,就用手势言语。到了白人入侵之时,手势话言就变得更加微妙了,成为一种快速替代的语言。道奇上校用“咖啡”一词为例,说一个简单的一口即可说出的词,得用五种手势才能表达出来。他也提及了一位阿拉伯霍人,由于手势表达能力差,在同一名夏安人做生意时,就需要一位翻译。

  当然,一些手势也很容易被弄明白。例如,把一只手指头迅速从嘴边分开,表明对某件极无价值的不值得曲解的事情的谴责。贝尔博士记述道,此种哑剧语言,雄辩地表达了人们的感情的破裂。

  怀莱曼斯的胸部有一些奇特的纹刺:一只似牛的双角兽,一只狮子,和一枚两边有国旗掩衬的盾形纹章。后来,据说,在一个夏安人的村子里找到一块呈卵形的上边有纹身的皮。他们可能把任何一块感兴趣的皮都收存起来,即便是长腋毛的胶窝皮。道奇见过一张人的从脸部到大腿叉整半张皮:“它的上面覆盖着浓密的毛发。皮被精细地加工,并由其特殊的价值被视一个大符咒。通常,头皮被单独保存,无疑,它表明一个被击败的敌人的头。

  落基山脉西部的人们从来没有把揭头皮一事看做一件喜好的事。然而,西部的人们不时失去他们的头皮。所以,揭头皮可能是抄袭了东部传统,要么,是印第安人模仿他们白皮肤的同民族人们的行为,如同许多人所见证的那样,白人曾经是头皮的热心收藏家。确实,地方政府常常用提供赏金,来鼓励、刺激这种喜好。在亚利桑那,阿拉伯霍人的头皮值250元。难以讲说的事实是为获得一个人头上的一束乌黑闪亮的头发,那些为获赏金从事追捕的美国人,可能毫不费事地越过墨西哥肃索诺拉疆界,用墨西哥歹徒人的头发来增加他们的收入。

  所有揭头皮的习性究竟怎样开始,永远不会有人知道。它的最早的先例先于史册记录。人类学家研究了人类的一个祖先——埃塞俄比亚波豆人的颅骨。他们清理出一些镶头皮的石头,推断是用石头工具从头上撕揭下来的,是从死人的头上揭下来的,是决意做出的举动,没有什么特殊目的。

  有关头皮的记载,首次出现在希罗多德的著作里,写于公元前15世纪。他说,帕蒂亚人①从被他们杀死的敌人身上取头发,用以加固他们的武器与衣物:“显然,他们使用非常尖锐锋利的短剑,从眼睛部位开个孔……”

  ①帕蒂亚人,守息人,亚洲西部,里海东南方的古国。

  两三代人之后,色谱芬已记述了他的一些人在途经地中海时被杀死之后,他们头皮被割取。

  拜占廷的历史学者普罗科匹厄斯说,考特·贝利萨留将军一直对某些外国援兵们的行为表示关注。这些狂暴的部落人在对一位俘虏拷打之后,“把牺牲者从耳下部开长缝、取头皮。即把脑壳上半部的皮取下,用油处理,然后,在里边填塞充塞物,制成最恐怖的战利品……”

  13世纪,成吉思汗虽然没有剥取头皮,但他发现从牺牲者脑袋上获取的头发制作成弹皮弓与耐磨用具特别耐用,并发现与用人发编织的辫子要比绳子或皮子更能耐雨耐寒。

  西半球的西班牙人很快获悉,加勒比海的土著人在割取人头,取人发。不久,阿尔瓦杜船长又注意到危地马拉人在剥取被俘获的征服者的头皮。

  在墨西哥北部的奇瓦瓦与索诺拉探险的西班牙首领们,也发现在这些地区的部落中,实践着这种野蛮的行径,他们十分可能就是焦部落与帕蒂亚人的祖先。当杰奎斯·卡泰尔(Jacgues Cartier)在圣·劳伦斯河一带碰见著名的首领唐纳卡纳(Dennacona)时,问他印第安人为什么要剥取人头皮,他回答说,因为他们的敌人这样做。

  显然,到那时,在荒凉的西部地区,一个惯例就这样被沿袭下来。无论这一概念是逐渐从墨西哥向北迁移演变,还是自从亚洲人越过白令海峡以后便在美国存在,这是一个有待争论的问题。不管何种情况,它是一个艺术处理过程。正如记者芬尼里蒂说,“此外,当头皮被熟练地揭下之后,就被称之为魔鬼的成就”。

  单单揭取头皮可能不会致命,但也仅有少数人能逃生,这可能由身体伤残所造成,记录下来的几则事例可为佐证。卑斯麦的《时报》在1876年7月16日刊载了一则报道,记述了赫尔曼·甘锡的事迹。在黑山行进时,他独自一人走在伙伴们前头。一颗子弹穿入左腿,另一颗击中左肩,他踉跄地倒在地上。过了一会,一位印第安人跪在他身后。甘锡被一根棍子或枪托击昏,他不知道这些:“所有我知道的是他们在剥我的头皮,我的头发被紧紧地拽着……”一位记者描述道,甘锡的整个头成为一大片溃疡,为防止感染,外科医生把他所有留下的头发剃掉,“然而,由剥头皮刀剪切的一个个V型残伤特别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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