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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


  从纯一的喉咙深处发出痛苦的呻吟声。正在厨房做饭的南乡好像停下了手里的活,但他什么都没说。

  纯一不由得捂住自己的嘴巴。他忘掉了自己犯过杀人罪,诅咒起抢劫杀人犯来。

  这不是人干的事!

  如此残虐的行为,绝对应该判处极刑!

  法务省矫正局宽敞的会议室一角,坐着三个男人。天花板上一排排荧光灯只点亮了一半,就像是为了专门照射他们三个人似的。

  “已经收到了拘留所所长的报告。”参事官说完,看了看矫正局局长,又看了看总务科科长,“服刑记录的复印件明天就能送到。”

  局长和总务科科长表情苦闷,低头看着桌面。参事官心想,这种工作无论做多少次都不会习惯的。

  “拘留所所长的报告没有谈到什么问题吗?”总务科长问。

  “除了不接受教诲师的教诲以外,没有什么问题。”

  “不接受教诲?”

  “是的,还是因为丧失记忆。”

  总务科科长领会了参事官的意思,点了点头:“树原亮还是说不记得自己杀过人吗?”

  参事官问道:“丧失记忆不能成为停止执行死刑的理由吗?”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应该等到他本人恢复记忆?”

  “至少应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吧?”

  这时,局长插话了:“我认为停止执行是不妥当的。是不是真的丧失了记忆,记忆恢复没恢复,只有他本人知道。如果他继续丧失记忆的表演,那我们就永远不能执行了。”

  “也就是说,他有装病的可能性?”

  “是的。”

  参事官心情抑郁地将话题拉回到报告上:“除了记忆问题以外,报告上没有提到情绪不稳定的问题。”

  “行了。”局长说完不再说话,总务科科长和他一起陷入了沉默。

  参事官一边等着他们两个人开口,一边在心中暗自希望这个死刑犯得精神病。如果死刑犯得了精神病,死刑执行就可以停止。如果医生诊断这个得了精神病的死刑犯永远不能恢复正常了,统计上就列入“已结案”,在“确定不能执行”一栏记入数字“1”就可以了。

  虽然这样做对本人来说也很可怜,但总比在本人不记得自己杀过人的情况下被处决要好。死刑犯得了精神病,至少对于跟执行死刑有关的三十名左右的工作人员来说,轻松得多了。

  在笼罩着抑郁气氛的会议室里,参事官在想,为什么死刑犯都能保持精神正常呢?很久以前他就有这个疑问。死刑犯每天早上都要面对“接你来了”的恐怖,就像抱着个定时炸弹,过着看不到未来的日子。但是在参事官所知道的范围内,死刑犯发疯的事例很少。唯一有印象的就是昭和二十六年①,一个被判了死刑的女犯人的事例。

  ﹛① 1951年。﹜

  生活在贫困底层的她杀死邻居家的老婆婆,偷走了很少的一点钱,被起诉后判处了死刑。宣判那天,由于舍不得就要死别的孩子,她疯了。行为举止完全不正常,甚至在洗澡时用滚烫的热水往自己身上浇。结果她被免于执行死刑。她捡回一条命,但这个喜讯并没有使她恢复正常,最后一直作为精神病患者在疗养所终老天年。

  每次想到这件事,参事官心里都非常不舒服。因为参事官觉得,她犯罪的动机只不过是为了给自己的家人搞到必需的食物。

  “尊敬的天皇,尊敬的艾森豪威尔总统,尊敬的麦克阿瑟元帅……”这是当时的审讯记录里记录下来的她所说过的话,“大家都是我的恩人……为了我的孩子,为了我的丈夫,我接受这神圣的恩惠。”

  然而,虽说她是抢劫杀人,但被害人只有一名。如果放在现在肯定不会被判处死刑。还有一个案例他至今记忆犹新。那是一个邪教集团的男人,他参与恐怖袭击,杀死了十二个无辜的人。仅仅因为法庭认定他是投案自首的,就只判了无期徒刑。为什么这个男人没有被判死刑,而五十年前的那个女人却被判了死刑呢?是不是可以说,刑法用它的强制力来保卫的正义,其实并不公正呢?在参事官看来,完全可以这样说:人在正义的名义下审判另一个人的时候,所谓的正义并不存在普遍的标准。

  “如果本人一直强调不记得自己杀过人,就不能申请减刑吗?”局长终于开口说话了。

  参事官从一个普通市民的思维中回到了自己的立场上:“是的。”

  “议案书呢?”

  “在这里。”

  参事官这才把刚从刑事局转过来的《死刑执行议案书》递交上去。在两厘米厚的文件封面上,已经盖上了审查过文件的刑事局参事官、刑事科科长和刑事局局长批准的印章。

  “等树原亮的服刑记录送到了,再审查一遍。”局长对参事官说,“然后再交给我审查,我审查完之前,拘留所所长的报告不要中断!”

  “明白了。”参事官答道。

  §2

  南乡开车去胜浦市警察署的路上,一个劲儿地咬牙忍住哈欠。昨晚他没有睡好。旁边卧室里的纯一整个晚上都在做噩梦,说梦话。也许是因为看了诉讼记录中的现场照片,也许是因为他自己的犯罪事件还在他的脑海里兴风作浪。

  南乡偷偷看了一眼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纯一,也是一副困倦的样子,南乡忍不住笑了起来。为了驱赶睡意,南乡打开驾驶座这边的车窗,问纯一:“吵得你没睡好吧?”

  “什么?”纯一反问道。

  “我老婆说,我每天晚上都做噩梦,说梦话。”

  “南乡先生昨天晚上确实说梦话来着,”纯一笑了,“我也说梦话了吧?”

  “你呀,说了整整一夜!”南乡觉得自己决定租有两个卧室的公寓太英明了,否则的话,两个大男人晚上睡觉时互相在对方耳边说梦话,谁也别想睡觉。

  “我以前就有这个毛病。”南乡又说。

  “我也有这个毛病。”纯一说。不过,关于为什么有了做噩梦说梦话的毛病,他什么都没说。“对了,南乡先生有太太吗?”

  “有啊,老婆孩子都有。不过,目前正在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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