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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程遗书》二十五卷,《附录》一卷,宋二程子门人所记,而朱子复次录之者也。 自程子既殁以后,所传语录,有李、吕大临、谢良佐、游酢、苏昞、刘绚、刘安节、杨迪、周孚先、张绎、唐棣、鲍若雨、邹柄、畅大隐诸家,颇多散乱失次,且各随学者之意,其记录往往不同。观尹焞以朱光庭所钞伊川语质诸伊川,伊川有若不得某之心,所记者徒彼意耳之语。则程子在时,所传已颇失其真。(案:此事见朱子后序中。)故《朱子语录》谓游录语慢,上蔡语险,刘质夫语简,李端伯语宏肆,永嘉诸公语絮也。 是编成于乾道四年戊子,乃因家藏旧本,复以类访求附益,略据所闻岁月先后,编第成为二十五卷。又以行状之属八篇为附录一卷。 《语录》载陈淳问第九卷介甫言律一条何意,曰:伯恭以凡事皆具,惟律不说,偶有此条,遂漫载之。 又郑可学问《遗书》有古言乾坤不用六子一段如何?曰:此一段却主张是自然之理,又有一段却不取。 又《晦庵文集》内有答吕伯恭书曰:《遗书》节本已写出,愚意所删去者,亦须用草纸抄出,逐条略著删去之意,方见不草草处。若暗地删却,久远却惑人云云。 今观书内如刘安节所录谨礼者不透,须看《庄子》一条,语涉偏矫,则注云别本所增。又畅大隐所记道岂可离而不可离一条,纯入于禅,则注云多非先生语。其去取亦深为不苟矣。 考《文献通考》载《遗书》卷目,与此本同。而黄震《日抄》所载则至十七卷而止,与此互异。又震所载《遗书》卷目吕与叔《东见录》及《附东见录》均次为第二卷,而此本则《次附东见录》为第三卷,殆传本有异同欤? 至附录中年谱一篇,朱子自谓实录所书文集内外书所载,与凡他书之可证者。震则谓朱子访其事于张绎、范棫、孟厚、尹焞而成。盖朱子举其引证之书,震则举其参考之人,各述一端,似矛盾而非矛盾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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