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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四弟·以不轻非笑人为第一义
〔咸丰十一年二月初四日〕
澄侯四弟左右:
弟言家中子弟无不谦者,此却未然,余观弟近日心中即甚骄傲。凡畏人不敢妄议论者,谨慎者也;凡好讥评人短者,骄傲者也。
谚云:“富家子弟多骄,贵家子弟多傲。”非必锦衣玉食,动手打人,而后谓之骄傲也。但使志得意满,毫无畏忌,开口议人短长,即是极骄极傲耳。
余正月初四日信中言“戒骄字,以不轻非笑人为第一义;戒惰字,以不晏起为第一义”,望弟常常猛省,并戒子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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