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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能知必能行(2)


  美国土地向为蛮荒大陆,英人移居于其地者,不过二百余年。英人素富于冒险精神、自治能力,至美而后即建设自治团体,随成为十三州。虽归英王统治之下,然鞭长莫及,无异海外扶余,英国对之不过羁縻而已。及一旦征税稍苛,十三州则联合以抵抗。此革命之所由起也。血战八年而得独立,遂创立亚美利加之联邦为共和国。其未独立以前,十三州已各自为政,而地方自治已极发达;故其立国之后,政治蒸蒸日上,以其政治之基础全恃地方自治之发达也。其余中美、南美之各拉丁人种之殖民地,百十年来亦先后仿美国,而脱离其母国以改建共和。然其政治进步之不如美国而变乱常见者,则全系乎其地方自治之基础不巩固也。然其一脱母国统治而建共和之后,大小十九国,除墨西哥为外兵侵入、强改帝制外,无一推翻共和者。此皆得立国于新天地之赐,故能洗除旧染之污,而永远脱离君政之治也。法国则不然。法虽为欧洲先进文化之邦,人民聪明奋厉,且于革命之前曾受百十年哲理民权之鼓吹,又模范美国之先例,犹不能由革命一跃而几于共和宪政之治者,其故何也?以彼之国体向为君主专制,而其政治向为中央集权,无新天地为之地盘,无自治为之基础也。

  我中国缺憾之点悉与法同,而吾人民之知识、政治之能力更远不如法国,而予犹欲由革命一跃而几于共和宪政之治者,其道何由?此予所以创一过渡时期为之补救也。在此时期,行约法之治,以训导人民,实行地方自治。惜当时同志不明其故,不行予所主张,而只采予约法之名,以定临时宪法,以为共和之治可不由其道而一跃可几。当时众人之所期者实为妄想,顾反以予之方略计划为难行,抑何不思之甚也!

  当予鼓吹革命之时,拟创建共和于中国,欧美学者亦多以为不可,彼等盖有鉴于百年来之历史,而重乎其言之也。民国建元前一年,予过伦敦。有英国名士加尔根者,曾遍游中土,深悉吾国风土人情,著书言中国事甚多,其《中国变化》一书尤为中肯。彼闻予提倡改中国为共和,怀疑满腹,以为万不可能之事,特来旅馆与予辩论者,数日不能释焉。迨予示以革命方略之三时期,彼乃涣然冰释,欣然折服,喟然而叹曰:“有如此计划,当然可免武人专制、政客捣乱于民权青黄不接之际也。而今而后,吾当助子鼓吹。”故于武昌起义之后,东方之各西文报,皆盛传吾于民国建设之计划,满盘筹备,成竹在胸,不日当可见之施行,凡同情于中国之良友当拭目以观其成也云云。此皆加尔根氏在伦敦各报为吾游扬之言论也。惜予就总统职后,此种计划,为同志所格而不行,遂致欧美同情之士亦大失所望。而此后欧美学界之知吾计划者,亦不敢再为游扬吾说;而不知者,则多以中国人民知识程度不足,断不能行共和之治矣。此所以美国著名之宪法学者古德诺氏,有劝袁世凯帝制之举也。

  中国人对于古德诺氏劝袁帝制一事,颇为诧异,以为彼乃共和国之一学者,何以不右共和而扬帝制?多有不明其故者。予廉得其情,惟彼为共和国人,斯有共和国之经验,而美国人尤饱尝知识程度不足之人民之害也。美国之外来人民,一入美境数年,即享民权;美国之黑奴,一释放后,立享民权。而美国政客,利用此两种人之民权而捣出滔天之乱,为正人佳士所恼煞者。不知若干年,始定有不识字之人不得享国民权利之禁例,以防止此等捣乱。是以彼中学者,一闻知识程度不足之人民欲建设共和,则几有痛心疾首,期期以为不可者,此亦古德诺氏之心理也。

  夫中国人民知识程度之不足,固无可隐讳者也。且加以数千年专制之毒,深中乎人心,诚有比于美国之黑奴及外来人民知识尤为低下也。然则何为而可?袁世凯之流,必以为中国人民知识程度如此,必不能共和。曲学之士亦曰,非专制不可也。呜呼!牛也尚能教之耕,马也尚能教之乘,而况于人乎?今使有见幼童将欲入塾读书者,而语其父兄曰:“此童子不识字,不可使之入塾读书也。”于理通乎?惟其不识字,故须急于读书也。况令世界人类,已达于进化童年之运,所以自由平等之思想日渐发达,所谓世界潮流不可复压者也。故中国今日之当共和,犹幼童之当入塾读书也。然入塾必要有良师益友以教之,而中国人民今日初进共和之治,亦当有先知先觉之革命政府以教之。此训政之时期,所以为专制入共和之过渡所必要也,非此则必流于乱也。

  然当同盟会成立之初,则有会员疑革命方略之难行者,谓“清朝伪立宪许人民以预备九年,今吾党之方略定以军政三年、训政六年,岂不与清朝九年相等耶?吾等望治甚急,故投身革命,苦于革命成功之后,犹须九年始得宪政之治,未免太久也”云云。予答以“非此则无望造成完全之民国”。今民国改元已八年于兹矣,不独宪政之治不能期,而欲求如清朝苟且偷生犹不可得,尚何望九年之有完全民国出现耶?或又疑训政六年,得毋同于曲学者所倡之开明专制耶?曰:开明专制者,即以专制为目的;而训政者,乃以共和为目的;此所以有天壤之别也。譬如今次之世界大战争,凡参加此战争之国,无论共和、君主,皆一律停止宪政,行军政;向来人民之行动自由、言论自由、集会自由皆削夺之,甚且饮食营业皆归政府支配,而举国无有异议,且献其身命为国家作牺牲,以其目的在战胜而图存也。人之已行宪政犹且停之,况我宪政尚未发生,方欲由革命之战争以求之,岂可于开战之初即施行宪政耶?此诚幼稚无伦之思想也。今民国成立已八年矣,吾党之士,于此八年间应得无量之经验、多少之知识,若能回忆予十数年前之训诲主张,当能恍然大悟,而不再河汉予言,以为理想难行矣。

  夫以中国数千年专制、退化而被征服亡国之民族,一旦革命光复,而欲成立一共和宪治之国家,舍训政一道,断无由速达也。美国之欲扶助菲岛人民以独立也,乃先从训政着手,以造就其地方自治为基础。至今不过二十年,而已丕变一半开化之蛮种,以成为文明进化之民族。今菲岛之地方自治已极发达,全岛官吏,除总督尚为美人,余多为土人所充任,不日必能完全独立。将来其政治之进步,民智之发达,当不亚于世界文明之国。此即训政之效果也。美国对于菲岛何以不即许其独立,而必经一度训政之时期?此殆有鉴于当年黑奴释放后之纷扰,故行此策也。

  我中国人民久处于专制之下,奴性已深,牢不可破,不有一度之训政时期以洗除其旧染之污,奚能享民国主人之权利?此袁氏帝制之时而劝进者之所以多也。夫中华民国者,人民之国也。君政时代则大权独揽于一人,今则主权属于国民之全体,是四万万人民即今之皇帝也。国中之百官,上而总统,下而巡差,皆人民之公仆也。而中国四万万之人民,由远祖初生以来,素为专制君主之奴隶,向来多有不识为主人、不敢为主人、不能为主人者,而今皆当为主人矣。其忽而跻于此地位者,谁为为之?孰令致之?是革命成功而破坏专制之结果也。此为我国有史以来所未有之变局,吾民破天荒之创举也。

  是故民国之主人者,实等于初生之婴儿耳,革命党者即产此婴儿之母也。既产之矣,则当保养之,教育之,方尽革命之责也。此革命方略之所以有训政时期者,为保养、教育此主人成年而后还之政也。在昔专制之世,犹有伊尹、周公者,于其国主太甲、成王不能为政之时,已有训政之事。专制时代之臣仆尚且如此,况为开中国未有之基之革命党,不尤当负伊尹、周公之责,使民国之主人长成,国基巩固耶?惜乎当时之革命党,多不知此为必要之事,遂放弃责任,失却天职,致使革命事业只能收破坏之功,而不能成建设之业,故其结果不过仅得一“中华民国”之名也。悲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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