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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要典、逆案重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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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甲申十二月二十二日(丙子),张捷抄出杨维垣所题,言:“韩爌之再相也,举国皆推之,独臣不肯附和。己巳东变,有一非爌所召者乎!只造一本不公之“逆案”,阮大铖及臣皆不附杨、左而入;乞皇上重复审定!有刘廷元、徐绍言、霍维华、吕纯如、徐大化、贾继春、徐扬先、岳骏声雪之而恤之,周昌晋、徐复阳、虞廷陛、郭如闇、李寓庸、陈以瑞、曹谷雪之而用之;王永光、唐世济、章光岳、许鼎臣、杨兆升、袁宏勋、徐卿伯、水佳胤发愤此案者,亦宜恤之!” 乙酉正月二十日(甲辰),编修吴孔嘉言:“《三朝要典》须备列当日奏议,以存其实;删去崔呈秀附和。”命下所司。 二十一日(乙巳),总督袁继咸言《要典》不必重翻;有旨:“皇祖妣、皇考无妄之诬,岂可不雪!事关青史,非存宿憾。群臣当体朕意。” 二十三日(丁未),杨维垣又请重颁《三朝要典》;言张差疯颠,强坐为剌客者,王之采也;李可灼红丸,谓之行鸩者,孙慎行也;李选侍移宫,造以垂帘之谤者,杨涟也。刘鸿训、文震孟只快驱除异己,不顾诬谤君父;此《要典》一事重颁天下,必不容缓也。” 二月初四日,杨维垣请恤三案被罪诸臣。初五日,昭雪珰案编修吴孔嘉。 十七日,予逆案徐景濂恤典。 二十二日,御史袁洪勋追论梃击、红丸、移宫三案及焚《要典》诸臣罪;因摘吴甡、郑三俊。并言“管绍宁不亟搜《要典》、袁继咸公然忤逆,宜急行究治。”诏勿问。 十五日,予逆案徐大化恤典。 二十八日(辛巳),刘孔昭言“逆案”尽翻似滥。左良玉言:“《要典》治乱所关,勿听邪言,致兴大狱。”有旨:“此朕家事,不必疑揣!” 三月初一日,“逆案”杨所修子为父雪罪;允之。 初三日,升杨维垣都察院副都御史;升阮大铖兵部尚书,赐蟒服。 十九日,设坛太平门外,百官素服望祭先帝;独阮大铖后至,哭呼先帝而来曰:“致先帝殉社稷者,东林诸臣也。不杀尽东林,不足以谢先帝。今陈名夏、徐汧等俱北走矣!”士英急止之曰:“徐九一现有人在。”大铖日与杨维垣谋,必欲尽杀东林、复社之人。大狱将兴,寻以上游告警始缓。 四月初五日,吏部尚书张捷奏请表章附郑戚诸臣;允之。于是刘廷元、吕纯如、王德完、黄克缵、王永光、杨所修、章光岳、徐大化、范济世各予谥荫、祭葬,徐扬先、刘廷宣、许鼎臣、岳骏声、徐卿伯、姜麟各赠官、予祭葬,王绍徽、徐兆魁、乔应甲、陆澄原各复原官;而唐世济、水佳胤、杨兆升、吴孔嘉、郭如闇、周昌晋、袁宏勋、徐扬、陈以瑞等先后起用。 初七日,御史袁宏勋请究追《三朝要典》诸臣得罪孝宁太后先庄妃者。监生陆浚源又借题三案,疏诋光禄少卿许誉卿。誉卿疏言:“当日诸臣以翊戴光庙为正、今日诸臣以翊戴陛下为正,俱从伦序起见耳。光宗母子无间,先帝身殉社稷,何嫌何疑;而小人无端播弄,假手浚源。先帝久任体仁,养寇酿祸;使得生荣死宠,窃谥“文忠。”陛下追削,万口称快。浚源满口颂其平章之功,何若辈之敢于党奸欺上也!” 史载誉卿疏在甲申八月十七日,而《遗闻》则列于乙酉年。 重提三案,欲伤宫帏骨肉之伦、构清流危亡之祸,此乾坤何等时,而谋杀正人?若非告警,祸正有不可测者。 先是,杨维垣言《要典》为党人所毁。夫小人自为党,而反目君子为党;此从来一网打尽之计。当时被其祸者三十余年,而国亦与之终始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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