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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更定从祀


  古人每事必祭其始之人,耕之祭先农也,桑之祭先蚕也,学之祭先师也,一也。《旧唐书》:“太宗贞观二十一年二月王申,诏以左丘明、卜子夏、公羊高、谷梁赤、伏胜、高堂生、戴圣、毛甚、孔安国、刘向、郑众、杜子春、马融、卢植、郑玄、服虔、贾逮、何休、上肃、王粥、杜预、范宁等二十二人,代用其书,垂于国胃。自今有事于大学,并令配享宣尼庙堂。”盖所以报其传注之功。迄乎宋之仁、英,未有改易,可谓得古人敬学尊师之意者矣。神宗元丰七年,始进苟况、扬雄、韩愈三人。此三人之书虽有合于圣人,而无传注之功,不当祀也。把之者为王安石,配享王雱,从祀地也。理宗宝庆三年,进朱熹。

  淳祐元年,进周颐、张载、程颢、程颐。景定二年,进张拭、吕祖谦。度宗咸淳三年,进邵雍、司马光。以今论之,唯程子之《易传》,朱子之《四书章句集注》、《易本义》、《诗传》及蔡氏之《尚书集传》,胡氏之《春秋传》,陈氏之《礼记集说》,是所谓“代用其书,垂于国胄”者尔;南轩之《论语解》、东莱之《读诗记》抑又次之;而《太极图通书》、《西铭正蒙》,亦羽翼《六经》之作也。至有明嘉靖九年,欲以制礼之功盖其丰昵之失,而逞私妄议,辄为出入,殊乖古人之旨。传注之功,遂列圣人之左右乎,夫以一事之瑕,而废传经之祀,则宰我之短丧,冉有之聚敛,亦不当列于十哲乎?弃汉儒保残守缺之功,而奖未流论性谈天之学,于是语录之书日增月益,而《五经》之义委之棒芜,自明人之议从祀始也。有王者作,其必遵贞观之制乎?

  嘉靖之从祀进欧阳修者,为大礼也,出于在上之私意也。进陆九渊者,为王守仁也,出于在下之私意也。与宋人之进荀、扬、韩三子,而安石封舒王配享,同一道也。

  成化四年,彭时奏谓:“汉晋之时,道统无传,所幸有专门之师讲诵圣经,以诏学者,斯文赖以不坠。”此马融、范宁诸人虽学行未纯,亦不得而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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