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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从淮军的教习到武右军的兵(3)


  我们新兵每半月换一次班,上半月住在城东营盘里,下半月住在城里总督衙门里。伙食自理,每月每人关四两八钱银子的饷。这时吃的食粮是小米绿豆,没有沙子,可口得多了。有一次我们买了绿豆抬回营里去,因为斤两太重—足有一百八十斤—路途又远,一下子把我右肩压了个大疙瘩,比鸭蛋还大,多天没有好过来。我虽然时常练习大刀、拳术、翻杠子、耍石头等等运动,可是杠抬重东西,却还是第一次。我觉得这实在是一件苦事,非经过一番练习决不能胜任的。以后我在车站上,或轮船码头上,看见杠抬东西的脚夫,就要想起我那次所受的苦楚。

  武卫右军在“练”的方面实在比淮军好,但在“训”的方面,却不大讲究。军官中不识字的占多数,不会喊操的却很少见。合计三十个军官里面,挑不出一个不会喊操的,这一点就比淮军军官高明多了。军中很注意射击,打靶的教法虽不见佳,但能够注意实习,即已不错。我们直接的统领姓徐,领官姓张,哨官姓李。

  八月中旬,袁世凯将总督衙门移到天津,队伍也随着同去。计共去右翼第二营,第三营的左右两队,陆炮山炮两队,骑兵一队。队伍开到距天津二三十里的地方,外人即出头干涉,不许开进,理由是《辛丑条约》内曾规定天津二十里以内不准中国驻兵。经此阻止,前头队部即行折回。我们到了杨柳青也是奉令向独流镇撤退。《辛丑条约》中有不准中国在天津驻兵条文,百姓不用说固然不知道,就是袁世凯怕也不见得清楚,不然,这次也不会冒冒失失地调令军队往这里开了。后来右翼第二营换上警察的服装,仍携带原来的枪械,才准开入。这是庚子之役后,我所亲身忍受的最大的一件侮辱与刺激。

  我们的队伍驻扎独流镇。这里两面临河,前面是一条横贯南北的运河,后面紧临直达天津的小清河。两河相隔六七里,独流镇即在运河之边。队伍退到这里,我们一部分暂时住在一家关闭了的当铺里,其余则分驻镇内其他各处。我们开来的时候,行李都由后河乘船装运,等船靠了岸,大家急忙去搬运行李。那时正碰着下雨,越下越大,因为急于要抬完,行李都打得特别大,每件至少也在一百六七十斤左右。独流镇土质非常地黏,一下雨就满街烂泥。此时行李又重,地下又滑,走几步就滑倒,滑倒了爬起来再抬,抬几步又再跌倒。我一直抬到当铺里,足足摔了十几跤,弄得满身烂泥,压得我直咧嘴。

  有一天出操回来,走过街上,一家门口站着两个织靴子的女子,年岁都在二十三四上下。队伍来了,她们俩也不预先让开,等到队伍到了她们门前,站在门左边的一个女子恰恰地把靴子弄掉在地上,一时慌张,就急得光着两只小脚往门边跑,那狼狈的神情,真令人忍不住笑。当时我就笑着对那女子的后身指了一下。这一指刚刚凑巧,哨官正戴着一副墨色水晶眼镜走在我头里,我指的时候,手指恰好在他反光的眼镜上闪映了一下。回到营里,哨官就问二行排头阎宝发:

  “你为什么指人家的女人?”

  “我没有指。”

  “一定是你指的。前行排头冯某人老实,决不这样地轻举妄动。”

  阎宝发还是说没有指,哨官硬一定说是他指的。弄到后来,看看哨官发脾气了,我赶忙说:

  “报告哨官,不是他,是我。”

  哨官听我这样一说,哧的一声笑了,说:

  “是我弄错了,散了吧。”

  哨官这样地宽容我,真是使我惭愧极了。

  我们在当铺住,有一个时候每天都要丢失东西。今天你失了小褂,明天他又失去包头布,一天到晚嚷着丢东西。六棚人,共计八十多个弟兄住在一间大房里,你猜疑我,我猜疑你,互相在背地里嘀咕。我们六棚中有两个平素好吃零嘴的弟兄,一个绰号叫做牛毛,一个叫王火烧,他俩有时看见人家掷下半截香烟也要拾起来吸。失窃的事情发生了,于是大家疑神疑鬼,都说就是他俩干的,常常对他们两个人指桑骂槐,冷嘲热讥。一天,一位王某失了一件小皮袄,他就向正目去要。王某原是由李鸿章的肃毅卫队来的,李鸿章死后,卫队解放,每哨里拨派几名,王某即被派到我们这一哨里。他自以为来头不同,气焰很大,说话向来不检点。正目就和他说:“你的皮袄没了,只怪自己不小心,为什么要赔偿?”王某见他说出这样不负责任的话,大怒道:“你凭什么当老总?”结果两个人大吵起来,几乎动武。后来相持不下,哨官知道了,立即召集大家讲话。哨官对大家说:

  “我看出是谁拿了东西了。我就说是你,快拿出来吧!”

  这原是吓诈的法子,心想谁要是偷了东西,听见这话,心里惊慌,一定会自己出来招认的。但结果竟然没有效,一点点破绽也看不出来。于是哨官又召集各棚子里夫役小孩讲话,仍然使用那个诈法,这次却奏了效,正说到“我看就是你”这一句话时,一个小孩子就吓得浑身哆嗦,一经追问,他就一一招供了。他说皮袄是他偷的,放在他哥哥开的茶馆里的一座风箱下面,当即派人到那里去找,果然找了出来。从前多次丢失的东西,他也一一承认是他偷的。案子查出来了,过去疑神疑鬼的人,此时再也不做声了。可是被嫌疑的两个弟兄却大骂起来:“真不开眼,看看我们吃零嘴,就说是我们偷东西!冤枉好人,真他妈的不开眼!”

  骂了几天,没人出头计较,一场风波才算平静。没有半点证据,就凭空猜疑某人偷窃,实在太不对了。小说上有个故事,说一个樵夫上山砍柴,半途上把斧头丢了。这时他看见另一个人在那里砍柴,他就疑心是那人偷的。看见那人的眼睛,像个贼,看看那人的鼻子,也像个贼,只差没有实证,不好明指。后来他在河边把斧头找着了,回来看看那人,眼睛也不像贼,鼻子也不像贼,处处都像个好人了。这故事的意思是很深刻的。所以无故猜疑,最须切戒。这次幸亏偷东西的人终于查出来了,要不然,说不定就会逼出什么大乱子来的。

  我们在独流镇住到月底,又奉令开往杨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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