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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四年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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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乙丑朔,南州蛮龚允进等来贡。 时虎翼军有率钱修公用什物者,上以法禁甚严,而此类赃非入己,情理可悯。丙寅,诏自今一事以上,并从官给。 丁卯,祔庄穆皇后神主于别庙,殿室在庄怀皇后之上。 令永安县民僦官舍钱减其半,永为定制。 诏妇人犯罪,杖以下非故为者,量轻重笞罚,或赎铜释之。 戊辰,审刑院言:“诸路脱漏丁口辇运金帛储粮,止缘失误,其命官、使臣无私赃罪案,望止付三司奏断讫报法寺。又,法寺与勘命官,内检断不当、公事失错或保任无状,止是公坐不至追官者,并止委转运司差官鞫问,如无情弊,即依法罚讫以闻。”并从之。 诏自今官吏犯赃,及情理惨酷有害于民、刑名疑误者,审刑院依旧升殿奏裁,自余拟定用刑封进付中书、门下施行。(会要云:诏审刑院凡有法寺奏断公案,皆具详议奏覆。今后宜令本院除官吏赃私渝滥、为事惨酷及有刑名疑误者,依旧奏覆,其余刑名已得允当,即具封进,仍以黄贴子拟云“刑名委得允当,乞付中书、门下施行”。时王济等上章乞废审刑院,帝因令宰相更为约束。王济欲废审刑院,当考。) 诏审官院,见任官满三年者,方得考较引对,被特旨者不在此限。先是,京朝官代还,无殿累者率考较引对,多获进改,未尝限年故也。 诏西路州军衣纲官健,为积雨河溢所滞者,续给日食。旧例,军士所至,止给一日口粮。上以道涂修阻,故恤之。 己巳,上谓辅臣曰:“王济上刑名敕五道,烦简不等。朕尝览显德中敕语,甚为烦碎,当是世宗严急,出于一时,既已行下,无敢谏者。”又言魏仁浦尝作敕草,云“不得有违”。堂吏白“敕命一出,违则有刑,何假此言也”?仁浦是之。王旦曰:“诏敕理宜简当,近代亦伤于烦。”冯拯曰:“开宝中差诸州通判,敕‘刑狱钱谷一一指挥’,又有‘不得慢易’之语,方今已简略也。”上曰:“大凡联官,苟协和商议,事皆中理。若一人异同,虽不得慢易等字,去之亦难。自今事理有关,轻重不侔者,当先访有司,具陈可否,然后降敕。”(冯拯传云王济编敕。今从实录。) 又谓辅臣曰:“近日谏官、御史言事殊少,岂未熟典故,或不知朝廷行事耶?苟能纠弹议论,切中时务,则中外耸听矣。” 诏:“群臣举官,例皆连坐,宜有区别。自今朝官、使臣、幕职、州县官,须显有边功,及自立规画、特著劳绩者,仍以名闻。如考覆之际,与元奏不同,当行朝典。或改官后犯赃,举主更不连坐。如循常课绩历任奏举者,改官犯罪,并依条连坐。其止举差遣,本人在所举任中犯赃,即用连坐之制。其改官他任,纵犯赃罪,亦不须问。” 诏:“如闻巩县西南积雨河溢,漂露邱冢,其令所在官为设祭埋瘗。” 赵德明请许蕃民赴保安军榷场贸易,从之。 庚午,置陵台令,兼知永安县事。 壬申,诏:“开封府判官、推官,各增置一员,以狱讼刑法为生事,户口租赋为熟事,分掌之,仍加俸给。如事有枉抑,未尽公理,非吏人受赇者,自今并以推判官为首。”先是,上之为开封尹,置判官二员、推官三员,及即位,止各置一员。于是,出笔记六事与王旦等议之,其二条以府事繁剧,欲增置推判官。既有是诏,仍令旦等择人而任之。其后,推判官止分掌左右军厢,无生熟事之别也。(无生熟事之别,在天禧四年,今且并书之。) 高班内品裴愈出隶唐州。愈前监广州纲,与交州使相遇,因言龙花軇难得之物,宜以充贡。至是,州采之为献,且言愈尝道诏旨。上曰:“朕怀抚远俗,何尝有所宣索耶?”即下愈御史台劾问,而有是责,仍以龙花軇还交州。愈素与知杂御史王济有隙,上初怒甚,济力为辨理,遂获轻典,人多称济焉。 上谓辅臣曰:“近见词人献文,多故违经旨以立说。此所谓非圣人者无法也,俟有太甚者,当黜以为戒。” 初,知宜州刘永规驭下严酷,课澄海卒伐木葺州廨,数不中程即杖之,至有率妻拏趣山林以采斫者。虽甚风雨,不停其役。六月乙卯,军校陈进因众怨,鼓噪杀永规及监押国均,拥判官卢成均为帅,僭号南平王,据城反。广南西路转运使舒贲移牒招抚,发桂、浔等州兵趣柳城讨之。甲戌,奏至,诏东上閤门使忠州刺史曹利用、供备库使贺州刺史张煦为广南东、西路安抚使,如京副使张从古、内殿崇班张继能副之,虞部员外郎薛颜同勾当广南东、西路转运事。发荆湖南北路先屯禁兵、蕲黄州虎翼、荆南雄略等军赴桂州阅习行阵,俟利用等至,合势攻讨,无得先进。 上谓王旦等曰:“司天屡上占候,言当有兵,方忧远地牧守不得其人,今此贼果作。廷议择官,且言利用精于方略,悉心王事,煦多历边任、尤熟用兵,从古颇知岭外山川险阨,继能勇往可任。然朕料此贼不出三策。若保其家属,据城距守,一也;略城中货以趋山林,二也。用此二策,皆不足虑。若选募骁果,立谋主,直趋广州,此贼之上策也。然其知识必不及此,但虑为人诱教尔。” 又遣入内高班内品于德润驰驿将诏谕贼中能束身自归者并放罪,仍旧收管,逐州长吏倍加安抚。如敢违拒,即令利用等进兵擒戮。将士务令整肃,无得妄伤平民,焚荡闾舍,蹂践田亩。立功者所在以官物给赐,实时迁擢,便宜从事。诸州县官属,如贼至,所部能规画擒戮者,厚加酬赏。随军将校,日给肴酒,务令丰饫。增置自京至宜州马递铺。命内侍高品周文质为广州驻泊都监,谕之曰:“番禺宝货所聚,民庶久安,万一贼沿流东下,则其患深矣。尔亟往与本州官吏密设备御,缓急寇至,即集近州兵马巡检使臣,控要路以扞之,仍许便宜从事。” 丙子,诏曹利用等,将士立功者不须给帖付之,第据功状迁补,内殊异者以名闻。先是,雷有终平西川,给立功人帖仅七千,上以行赏太广,即失于惩劝,故申条约。 权三司使丁谓言:“景德三年新收户三十三万二千九百九十八,流移者四千一百五十,总旧实管七百四十一万七千五百七十户,一千六百二十八万二百五十四口,比咸平六年计增五十五万三千四百一十户,二百万二千二百一十四口。赋入总六千三百七十三万一千二百二十九贯、石、匹、斤,数比咸平六年计增三百四十六万五千二百九。欲望特降诏旨,自今以咸平六年户口赋入为额,岁较其数,具上史馆。”从之。 龙图阁待制陈彭年言:“按汉书高平侯魏洪坐酎宗庙骑至司马门,削爵一级。此则骑不得过庙司马门之明文也。今太庙别有偏门及东门,祀官入斋宫,去殿庭尚远,其后庙唯有一门,每遇禘祫,神主由之出入。兼斋宫政与殿门相对,数步而已,祀官皆乘马而入,实非恭恪。望自今中书、门下行事,许乘马入太庙东门,自余并不得乘入。庶彰寅恭,以广孝思。”诏祀官遇雨,许乘马入东门,导从止门外,余如所请。 先是,将作监丞李迪、大理评事李咨、范昭同召试,上览所试诗赋,谓王旦曰:“迪稍优,咨、昭又其次也。迪可与著作郎、直史馆,咨太子中允,昭著作佐郎,并直集贤院。仍于制词述朕此旨,庶使知劝。” 丁丑,废东西薼务,以薪蒸分给诸班直、诸军,从内殿崇班谢德权之请也。(祥符二年五月,以修昭应宫复置东薼务。) 张崇贵又言缘边州军与夏州蕃部移牒往来不绝,望增置安抚使以莅其事。诏止令转运使往提振之。 审刑院言神勇军校岳荣戍延州,弋射矢伤人至死,法止赎铜。上曰:“军校非阅习而伤人,若处常法,何以为诫?”特诏罚俸钱五十千付被伤家。 庚辰,命閤门祗候张禹正、杨继筠为潭州、桂州驻泊都监。上以宜州用兵,此二州皆湖、广要地故也。 黎龙廷自称权安南静海军留后,遣其弟槵州刺史明昶、殿中丞黄成雅等来贡。辛巳,授龙廷静海节度使、交趾郡王,赐名至忠,给以旌节。又追封黎桓为南越王,明昶等皆进秩。及含光殿大宴,明昶等与焉,上以成雅坐远,欲稍升其位著,访于宰相王旦,旦曰:“昔管仲朝周,王飨以上卿之礼,管仲固辞,受下卿之礼而还。国家绥静远方,优待客使,固无嫌也。”乃升成雅于尚书五品之次。(实录误以管仲为子产,今改之。) 河溢澶州,坏王八埽,诏遣使完筑。 令河北、河东路部署等巡视军中,其阅习士卒,有材勇愿隶在京诸军者,听其自陈,州给装钱部送阙下;疲老不胜铠甲者,具名以闻。时河北骁健军士因防护至京,引对便殿,上询之,有愿留补禁旅者。上以两河就粮军多劲勇士,因广搜择焉。 壬午,诏广州幕职、州县官、军校及配流人,委曹利用等所过延问,询求利便,可采者疾置以闻。先是,被罪失职者多谪岭外,时宜贼方扰,上虑因缘叛集,议徙近北州军,故因令察访之。 诏诸州遣军士赴东京下卸者,自今除口粮外,月别给钱二百,仍创营屋,每冬使其休息。上以军士外役,即留廪给之半赡家,多致饥寒不给,特优恤焉。 知制诰周起言:“诸司定夺公事,望令明具格敕、律令、条例闻奏。或事理不明,无条可援者,须件析具事宜从长酌中之道取旨,不得自持两端,逗遛行遣。如挟情者,望许人论告,重行朝典;或止是畏避,亦量加责罚。”从之。 甲申,诏除潭州攸县大清塘鱼税米。 乙酉,舒贲言:“是月朔,陈进及卢成均等悉众来攻柳城县,殿直韩明、许贵、郝惟和率所部兵千余御之,明、贵战死,惟和仅以身免。成均乃奔宜州,即遣使诣臣求赦罪,臣察知其伪。是夕,进复陷柳城,官军不敌,退保象州,望亟发兵讨击。”上曰:“此诚诈也,然进等既以此请,宜传诏谕贼中,如能解甲归降,尽赦其罪,仍加转补。” 丙戌,益州地震。 丁亥,遣使赐曹利用等将士衣服。 戊子,上谓辅臣曰:“比诏庶官上殿,不得以无名札子奏事,盖虑邪说因缘交斗。而近日已来,殊无献言者,卿等宜勤接士大夫,察问四方事以闻。” 诏翰林遣画工分诣诸路,图上山川形势、地理远近付枢密院,每发兵屯戍,移徙租赋,以备检阅。 遣使葺西岳庙。 癸巳,复置诸路提点刑狱官。先是,上出笔记六事,指其一谓王旦曰:“勤恤民隐,遴拣庶官,朕无日不念也。所虑四方刑狱官吏,未尽得人,一夫受冤,即召灾沴。今军民事务,虽有转运使,且地远无由知。先帝尝选朝臣为诸路提点刑狱,今可复置,仍以使臣副之,先命中书、枢密院择官具名进内。”上曰:“河北、陕西,地控边要,尤须得人,取性度和平有执守者。”故亲选授太常博士陈纲、李权、李及,自余拟名以闻,咸引对于长春殿遣之。所至专察视囚禁,审详案牍。州郡不得迎送聚会。所部每旬具囚系犯由,讯鞫次第申报,常检举催督。在系久者,即驰往案问。出入人罪者移牒覆勘,劾官吏以闻。诸色词诉,逐州断遣不当,已经转运使批断未允者,并收接施行。官吏贪浊弛慢者,具名以闻,敢有庇匿,并当加罪。仍借绯紫,以三年为任,增给缗钱,如转运使之数。内出御前印纸为历,书其绩效,中书、枢密院籍其名,代还考课,议功行赏。如刑狱枉滥,不能擿举,官吏旷弛,不能弹奏,务从畏避者,寘以深罪。 初铸印二十钮,给在京厘事官,以“两京奉使”为文。先是,给印皆以“奉使”为文,内外无别,故改铸焉。 诏枢密院自今诸司使、副使至閤门祗候,外任代还,或召赴阙者,先具履历以闻。上以引见时或不能尽记其人履历,或有劳效岁久当迁者,故降是诏。(会要七月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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