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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志(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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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宾所造历法,其要: 以上元甲子己巳已来,至开皇四年岁在甲辰,积四百一十二万九千一,筭上。 蔀法,一十万二千九百六十。 章岁,四百二十九。 章月,五千三百六。 通月,五百三十七万二千二百九。 日法,一十八万一千九百二十。 斗分,二万五千六十三。 会月,一千二百九十七。 会率,二百二十一。 会数,一百一十半。 会分,一十一亿八千七百二十五万八千一百八十九。 会日法,四千二十万四千三百二十。 会日,百七十三。 余,五万六千一百四十三。 小分,一百一十。 交法,五亿一千二百一十万四千八百。 交分法,二千八百一十五。 阴阳历,一十三。 余,十一万二百六十三。 小分,二千三百二十八。 朔差,二。 余,五万七千九百二十一。 小分,九百七十四。 蚀限,一十二。 余,八万一千三百三。 小分,四百三十三半。 定差,四万四千五百四十八。 周日,二十七。 余,一十万八百五十九。亦名少大法。 木精曰岁星,合率四千一百六万三千八百八十九。 火精曰荧惑,合率八千二十九万七千九百二十六。 土精曰镇星,合率三千八百九十二万五千四百一十三。 金精曰太白,合率六千一十一万九千六百五十五。 水精曰辰星,合率一千一百九十三万一千一百二十五。 张宾所创之历既行,刘孝孙与冀州秀才刘焯,并称其失,言学无师法,刻食不中,所驳凡有六条:其一云,何承天不知分闰之有失,而用十九年之七闰。其二云,宾等不解宿度之差改,而冬至之日守常度。其三云,连珠合璧,七曜须同,乃以五星别元。其四云,宾等唯知日气余分恰尽而为立元之法,不知日月不合,不成朔旦冬至。其五云,宾等但守立元定法,不须明有进退。其六云,宾等唯识转加大余二十九以为朔,不解取日月合会准以为定。此六事微妙,历数大纲,圣贤之通术,而晖未晓此,实管窥之谓也。若乃验影定气,何氏所优,宾等推测,去之弥远。合朔顺天,何氏所劣,宾等依据,循彼迷踪。盖是失其菁华,得其糠秕者也。又云,魏明帝时,有尚书郎杨伟,修景初历,乃上表立义,驳难前非,云:“加时后天,食不在朔。”然观杨伟之意,故以食朔为真,未能详之而制其法。至宋元嘉中,何承天着历,其上表云:“月行不定,或有迟疾,合朔月食,不在朔望,亦非历之意也。”然承天本意,欲立合朔之术,遭皮延宗饰非致难,故事不得行。至后魏献帝时,有龙宜弟,复修延兴之历,又上表云:“日食不在朔,而习之不废,据春秋书食,乃天之验朔也。”此三人者,前代善历,皆有其意,未正其书。但历数所重,唯在朔气。朔为朝会之首,气为生长之端,朔有告饩之文,气有郊迎之典,故孔子命历而定朔旦冬至,以为将来之范。今孝孙历法,并按明文,以月行迟疾定其合朔,欲令食必在朔,不在晦、二之日也。纵使频月一小、三大,得天之统。大抵其法有三,今列之云。 第一,勘日食证恒在朔。 引诗云:“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今以甲子元历术推筭,符合不差。春秋经书日食三十五。二十七日食,经书有朔,推与甲子元历不差。八食,经书并无朔字。左氏传云:“不书朔,官失之也。”公羊传云:“不言朔者,食二日也。”谷梁传云:“不言朔者,食晦也。”今以甲子元历推筭,俱是朔日。丘明受经夫子,于理尤详,公羊、谷梁皆臆说也。 春秋左氏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推合己巳朔。 庄公十八年春三月,日有食之。推合壬子朔。 僖公十二年三月庚午,日有食之。推合庚午朔。 十五年夏五月,日有食之。推合癸未朔。 襄公十五年秋八月丁巳,日有食之。推合丁巳朔。 前、后汉及魏、晋四代所记日食,朔、晦及先晦,都合一百八十一,今以甲子元历术推之,并合朔日而食。 前汉合有四十五食。三食并先晦一日,三十二食并皆晦日,十食并是朔日。 后汉合有七十四食。三十七食并皆晦日,三十七食并皆朔日。 魏合有十四食。四食并皆晦日,十食并皆朔日。 晋合有四十八食。二十五食并皆晦日,二十三食并皆朔日。 第二,勘度差变验。 尚书云:“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即是唐尧之时,冬至之日,日在危宿,合昏之时,昴正午。案竹书纪年,尧元年丙子。今以甲子元历术推筭得合尧时冬至之日,合昏之时,昴星正午。汉书武帝太初元年丁丑岁,落下闳等考定太初历冬至之日,日在牵牛初。今以甲子元历术筭,即得斗末牛初矣。晋时有姜岌,又以月食验于日度,知冬至之日日在斗十七度。宋文帝元嘉十年癸酉岁,何承天考验干度,亦知冬至之日日在斗十七度。虽言冬至后上三日,前后通融,只合在斗十七度。但尧年汉日,所在既殊,唯晋及宋,所在未改,故知其度,理有变差。至今大隋甲辰之岁,考定历数象,以稽天道,知冬至之日日在斗十三度。 第三,勘气影长验。 春秋纬命历序云:“鲁僖公五年正月壬子朔旦冬至。”今以甲子元历术推筭,得合不差。宋书元嘉十年,何承天以土圭测影,知冬至已差三日。诏使付外考验,起元嘉十三年为始,毕元嘉二十年,八年之中,冬至之日恒与影长之日差校三日。今以甲子元历术推筭,但是冬至之日恒与影长之符合不差。详之如左: 十三年丙子, 天正十八日历注冬至, 十五日影长, 即是今历冬至日。 十四年丁丑, 天正二十九日历注冬至, 二十六日影长, 即是今历冬至日。 十五年戊寅, 天正十一日历注冬至, 阴,无影可验, 今历八日冬至。 十六年己卯, 天正二十一日历注冬至, 十八日影长, 即是今历冬至日。 十七年庚辰, 天正二日历注冬至, 十月二十九日影长, 即是今历冬至日。 十八年辛巳, 天正十三日历注冬至, 十日影长, 即是今历冬至日。 十九年壬午, 天正二十五日历注冬至, 阴,无影可验, 今历二十二日冬至。 二十年癸未, 天正六日历注冬至, 三日影长, 即是今历冬至日。 于时新历初颁,宾有宠于高祖,刘晖附会之,被升为太史令。二人协议,共短孝孙,言其非毁天历,率意迂怪,焯又妄相扶证,惑乱时人。孝孙、焯等,竟以他事斥罢。后宾死,孝孙为掖县丞,委官入京,又上,前后为刘晖所诘,事寝不行。仍留孝孙直太史,累年不调,寓宿观台。乃抱其书,弟子舆榇,来诣阙下,伏而恸哭。执法拘以奏之。高祖异焉,以问国子祭酒何妥。妥言其善,即日擢授大都督,遣与宾历比校短长。先是信都人张冑玄,以筭术直太史,久未知名。至是与孝孙共短宾历,异论锋起,久之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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