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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绍兴十五年


  乙丑绍兴十五年

  春正月丁未朔,初行大朝会礼于大庆殿。

  戊申,泸南安抚使冯楫献嘉禾九穗。上曰:“近日州郡所奏嘉禾甚多,大有年之庆,庶几可望也。”

  壬子,秦桧因论士大夫之弊曰:“军兴以来,士大夫无肯为国出力者,所以不能胜敌。臣尝谓敌之所以胜我者,以其用心朴实故也。”上曰:“朕观太祖、太宗以来,多用朴实之人,所以风俗忠厚。卿等尝出使,见彼北人,虽使蹈河赴海,皆所不辞也。”

  己未,分经义、诗赋为二科以取士。

  辛酉,初籍千亩,用司封郎中李涧请也。

  丁卯,四川宣抚副使郑刚中乞减成都府路对籴米三分之一、本司激赏钱二十万缗。时刚中于阶、成二州营田,抵秦州界,凡三千余顷,岁取十八万斛,而宣抚司激赏钱已减为一百万缗,至此复有此请。上谓秦桧曰:“累年民力少宽,此休兵之效也,其从之。”

  戊辰,命权户部侍郎王鈇措置两浙经界。李椿年既以忧去,秦桧请用鈇。上因言:“经界之法,细民多以为便。”桧曰:“不如此则差役不行,赋税不均。积弊之久,今已尽革。去年陛下放免积欠,天下复觉少苏。”

  己巳,左谏议大夫何苦知贡举,权吏部侍郎陈康伯、秘书少监游操同知贡举。若、操尝为发解所试官,及是再命之,非故事也。

  庚午,知抚州晁谦之知建康府。谦之尝言崇仁县民妇产三男,足验生齿蕃息之盛;又言临川县禾登九穗,足为瑞应,皆乞宣付史馆。秦桧喜,故擢用之。

  辛未,初命诸路僧、道士纳免丁钱。

  乙亥,主管台州崇道观向子忞特降三官。子忞寓居衡山,帅臣刘昉希秦桧意,劾其强横虐民,故有是命。

  ◇

  二月戊寅,上曰:“朕观史册,见古之养士有至二三千人,亦朝廷一盛事。”于是增国学弟子员百人,通旧以七百人为额。寻命置上舍三十人、内舍百人。福建运判徐琛为两浙西路提点刑狱公事。

  《挥麈录》曰:徐献之琛与秦会之为中表,而师川之族弟也。会之知高宗眷念师川不替,一日奏事,启上云:“徐俯身后伶俜可怜,有弟琛能承兄之业,愿陛下擢用之。”上从其请。其后献之为贰卿,会之并缘罔上,率皆类此。

  己亥,崇国公璩进封恩平郡王,以将出阁故也。

  ◇

  夏四月丙子朔,赐太师秦桧甲第一区。

  戊寅,桧迁居赐第,命内侍东头供奉官王晋锡押教坊乐导之。赐桧银绢、缗钱各万,采千匹,金银器皿、锦绮帐褥六百八事,花千四百枝。是夜,彗出东方。

  癸未,赐正奏名进士刘章等三百人及第、出身、同出身,正奏名张镃新科明法及第。

  甲申,特奏名林洵美等二百四十七人、武举正奏名应裒然等、特奏名三人授官有差。

  丁亥,赦天下。前四日,上谓秦桧曰:“彗星见,朕甚惧焉。卿等可图所以消弭之道。”桧奏太宗、真宗朝,尝缘彗星疏决狱囚等事。上曰:“且降诏,以四事为主:避殿、减膳、宽民力、出滞狱。”于是手诏监司、郡守条具便民事目,宪臣巡行,亲决狱事。至是肆赦。

  庚寅,知叙州邵隆卒。隆在金州,数以兵出北境,秦桧恨之。至是因饮酒暴卒。或谓桧密使人鸩杀之。叙人皆悲哭,为之罢市。

  甲午,上谕大臣曰:“比遣将捕盗,闽中第令歼其渠魁,胁从者皆释。若措置得宜,优与推恩,不然,罚亦随之。”

  庚子,省四川都转运司,以其事归宣抚司。

  辛丑,新和政县令汤思退、行太府寺主簿王曮并为秘书省正字,左承务郎洪迈为敕令所删定官。迈,皓子也。三人皆以博学宏词合格赐第,故有是除。既而言官汪勃论迈其父不靖之谋,同恶相济,乃以为福州州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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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丙辰,诏减东南和预买绢一千匹,以宽民力。

  戊子,诏贫民产子者,予义仓米一斛。以大理寺丞周楙转对有请也。

  壬戌,复置六部架阁官四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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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丁丑,上幸秦桧新第。

  戊戌,秦桧为上言:“士大夫多横议,无益国事。”上曰:“靖康之事是也。朕见当时士大夫奏状,多是李纲、耿南仲等纷纷争议,无肯以国事为虑者。”桧曰:“靖康之初,诚有人肯任国事,则大计久已定矣。”上曰:“后来生灵涂炭之甚,皆由于此。所以国家大事,须在得人肯任。”

  辛丑,江东转运判官赵不弃乞令监司察部内县令老病不职者与岳祠。上曰:“朕尝谓县令最为亲民,又非郡守之比。赃吏固不可,而庸缪之人,尤害百姓,盖因其庸缪,则吏计得行。若十吏用事,是有十县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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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七月乙巳朔,罢夔路军兴以来所置酒店,以宽民力。用四川宣抚副使郑刚中奏也。夔路旧无酒禁,为场店者,百四十余所而已。建炎末增至六百余,然土荒民少,人不以为便。刚中既以本司钱四万余缗代拨赡军,遂弛其禁。

  丙午,新添差浙东安抚司干办公事司马伋言:“建州近刊行一书,曰《司马温公记闻》,其间颇关前朝政事。缘曾祖平日论著,即无上件文字,显是妄借名字,售其私说。伏望降旨禁绝。”诏委建州守臣将不合开板文字尽行毁弃,伋特迁一官。初,范冲在史馆,上出光《记闻》,命冲编类进入。冲乃缮写成十册上之。至是秦桧数请禁野史,伋惧罪,遂讳其书,然后其书卒行于世。

  辛亥,执政进呈处州守臣徐度准诏条上便民事件。上曰:“因此亦可以观人才,如议论平正,留心国事,其说自然可见。不然,矫讦迂阔者亦可见也。”

  戊午,诏庐、光州上供钱米展一年,用转运司请也。上曰:“人皆知取之为取,而不知予之为取。若稍与展免,俟其家给人足,税敛自然易办。”

  己巳,秦桧进呈放免四川转运司因赡军借用常平钱十三万缗。上曰:“休兵以来,上下渐觉富实。大抵治道贵清静,人君不生事,则天下自然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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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丙子,上与大臣论事,因曰:“朕谓进用士大夫,一相之责也。一相既贤,则所荐皆贤矣。”上因论史事,秦桧曰:“围城中失节者相与作私史,反害正道。”上曰:“卿是时独不推戴异姓,围城中人自然不容。”杨愿曰:“桧非独是时不肯雷同,宣和间耿延禧为太学官,以其父在东宫,士皆靡然从之,独桧守正,不为易节。”桧曰:“臣尝闻范仲淹与其友书云:‘致意某官,为渠作东宫官,不敢通书’。圣主于忠义之臣与夫失节之徒灼然如此,诚立国之本也。”

  李心传曰:臣谨按,范仲淹祥符末登第,终真宗之世为小官。自为陈州通判以至执政而薨,仁宗未有子,安得有东宫官?桧之诞妄无稽,皆此类也。

  丁亥,国子监丞文浩面对,乞自今试教授,并于六经中临时取二经,各出两题,不拘义式,以贯穿该赡为合格。

  戊子,诏礼部看详行之。已亥,权户部侍郎王鈇言:“常平之法,本以抑兼并、备水旱。科条实繁,其利不一,有义仓和籴之储,坊场河渡之入,以产制役,欲使平均,以陈易新,俾无红腐。一有饥馑,则开发仓廪,以济艰食,岂一主管官能胜其任哉?望复置提举官,庶良法美意,不为虚文。”乃命诸路茶盐官改充提举常平茶盐公事,惟四川、广西以宪臣,淮西、京西以漕臣兼领,仍令检察所部州,有擅用常平钱物者,按劾以闻。

  辛丑,增太学弟子员二百人,以国子司业严抑有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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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壬子,金主亶祀天于郊。先是,资政殿大学士宇文虚中既为金人所用,虚中知东北之士愤为左衽,密以信义感发之,从者如响。乃与其翰林学士高士谭等同谋,欲因亶郊天,就劫杀之。先期以蜡书来告于朝,欲为之外应。秦桧拒不纳。会事亦觉,虚中与其子师瑗皆坐诛,阖门无噍类。

  丙辰,诏诸路安抚使见带待制以上者,所举京官状理为职司。

  甲子夜,太庙旁居民遗火。上令于左右各撤屋二十间,以备不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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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十月乙亥,上书秦桧第,赐书阁曰“一德格天之阁”,遣中使就第锡宴,仍赐桧青罗盖、涂金从物,如蔡京、王黼例。

  《大事记》曰:我高宗之待桧,既赐之相第,又赐之家庙祭器;既赐之画像赞,又赐之“一德格天之阁”六字。而孙二人尚在襁保,并赐之三品服,果何负于其臣,而桧忍于负其君如此,此桧之罪所为上通于天,万死而不可赎也。

  丙子,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杨愿提举江州太平观。

  癸未,枢密都承旨兼侍读李若谷签书枢密院事,寻兼权参知政事。

  戊子,提举亳州明道宫晏敦复力诋屈己之非。秦桧患其不附己,使腹心之人啖敦复以利曰:“公若曲从,两地旦夕可至。”敦复曰:“吾终不以身计而误国家。况吾姜桂之性,到老愈辣,请勿言!”桧卒不能屈。上尝面谕曰:“卿鲠峭敢言,无所间避,可谓无忝尔祖矣。”

  甲午,提举临安府洞霄宫折彦质郴州居住。彦质方居信州,侍御史汪勃希秦桧意,奏彦质与守臣吴说私相议论,妄及朝政。说坐免官,而彦质有是命。

  庚子,诏置四川宣抚司总领钱粮官。金都元帅、梁国王宗弼卒。宗弼且死,语其徒以“宋朝军势强盛,宜益加和好,俟十余年后南军衰老,然后可为寇江之计”云。

  ◇

  十一月癸卯朔,饶州童子戴松十岁,其弟槐九岁,皆能诵书。诏免文解一次。

  癸亥,宰执奏新制祀享礼器事。上曰:“今天下无事,郊祀庙享,礼莫大焉,不可不留意。”

  庚申,江南东路转运判官赵不弃充四川宣抚司总领官。时秦桧既疑郑刚中,乃荐不弃而命之。兵部言秦州旧买马二万匹,今仅发五十八纲,乞省押马使臣。许之。自绍兴后,秦州茶马司岁市马九千八百有奇,成都、潼川府、利州路漕司岁应副博马绸绢十万余匹,成都、利州路二十三茶场岁产茶二千一百余万斤,而茶马司岁输总领所钱四十万缗,此其大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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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闰十一月戊寅,提举秘书省秦熺言秘府多阙书。诏本省即诸路藏书之家借书录本,且访先贤墨迹。

  己卯,诏罢新科明法。

  癸未,权尚书兵部侍郎米友仁充敷文阁待制、提举佑神观、奉朝请。上好米芾书,友仁能世其业,上眷待甚厚。

  甲申,司农寺主簿宋敦朴面对,言:“望诏守令以来春耕藉之后出郊劝农,谕以天子亲耕,使四方晓然知陛下德意,仍自今每春行之。”上曰:“农者天下之本,守令有劝农之名,无劝农之实,徒为文具,何益于事?”乃诏从之。

  丁酉,进呈太学博士王之望面对,乞仿端拱、咸平故事,悉取近郡所开《群经义疏》及《经典释文》,令国子监印千百秩,俾郡县各市一本,置之于学。上曰:“古人读书,须亲师友,虽未必尽得圣经妙旨,然亦有渊源。今士大夫未有自得处,便为注说,以为人师,此何理也?”

  ◇

  十二月戊申,上谓大臣曰:“今虽无事,诸军教阅亦不可少废,宜丁宁戒饬之。”

  丁巳,孙道夫知蜀州。道夫入对,上谕曰:“军兴以来,蜀民应副不易。朕将诏郑刚中条具,尽与蠲减。止存经赋而已。”

  甲子,诏右司员外郎李朝正仍旧同措置经界。

  戊辰,诏诸路提举常平官复为监司,岁举属吏五人改京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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