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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汝砺墓志铭


  ▼彭待制汝砺墓志铭〔曾肇〕

  绍圣二年正月,召彭公于江州,以为枢密都承旨。命下,识者相庆曰:“正人进矣。”越翼日,公以讣闻,识者复相吊曰:“朝廷失一正人,奈何?”既而遗表至,其略以谓“土地已有余,愿拊以仁;财用非不饶,愿节以礼。佞人初若可悦,而其患在后;忠言初若可恶,而其利甚博。”以至恤河北流移,察江南水旱,凡数百言。识者复相告曰:“忠哉若人,死不忘其君。”于是有诏加等赙恤,以都承旨告赐其家,授其弟汝霖江淮发运司句当公事,使办丧事。明年正月某甲子,葬公于饶州某县某乡某原。前期,其家以公故人缙云龚原所为事状属予铭。予曰:“呜呼,其忍铭吾友也哉!其忍铭吾友也哉!”

  按:

  彭氏世家金陵,复徙饶州,今为鄱阳人。公讳汝砺,字器资,自读书为文,已有志于其大者,言动取舍,必度于义,朋友畏之。

  治平二年,以进士试礼部,擢第一。故事,进士第一人无入吏部选者。公释褐,历保信军节度推官、武安军节度掌书记。丁外艰,服除,复授潭州军事推官。在选十年,人以为淹,而公处之澹如也。丞相王文公得公《诗义》,善之,留为国子监直讲,改大理寺丞。御史中丞邓绾欲举公御史,召公不往。后虽荐之,而为小人所訹,复自陈失举,且荐他官代之。神宗察其奸,怒甚。王文公亦以为言,即日黜绾,除公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时熙宁九年冬也。

  公在言职,非唐虞三代不论。初对上十事:一正本,二任人,三守令,四理财,五养民,六赈救,七兴事,八变法,九青苖免役,十盐事。指陈得失利病,多人所难言者。又言吕嘉问领市易司,专事聚敛,非法意,当罢黜。俞充谄事中人王中正,至使妻出拜之,不当除检正中书五房公事。神宗为寝充命,而究语所从。公言:“如此,非所以广聪明。”不肯奉诏。宗室卖婚,至女娼家子,行有日矣,公奏罢之。因言“皇族虽服属已疏,然皆宗庙子孙,不可使闾阎下贱得以货取,愿为更著《婚姻法》。”王中正、李宪用兵陕西,公言不当以兵付中人,因及汉唐祸乱之事。神宗初若不怿,出语诘公,公拱立不动,伺间复言,帝即为之改容。是日,殿廷观者始皆为公惧,已而皆叹服。以母老请外,神宗固留之,而请不已。

  元丰元年春,罢为馆阁校勘、江南西路转运判官。辞日,复上疏论时事,且言:“今不患无将顺之臣,患无谏诤之臣;不患无敢为之臣,患无敢言之臣。”神宗察其忠,慰谕久之。在江西三年,代还,复出提点京西南路刑狱。丁内艰去职。元祐二年,服除,以起居舍人召。既云,执政有问新旧之政者,公曰:“政无彼此之辨,一于是而已。今所更大者,取士及《差役法》,行之而士民皆病,未见其可。”执政不能屈。踰年,拜中书舍人,赐服金紫。词命雅正,人以为有古风。遇事不苟,多所建白,其论诗赋、回河事尤力,主议者皆不悦,公亦数请去。

  是时大臣有持平者,颇与公相佐佑,而一时进取者病之,欲排去其类,未有以发。会知汉阳军吴处厚得蔡丞相确《安州诗》上之,傅会解释,以为怨谤。谏官交章请治,又犯御讳,为危言以激怒太皇太后,必欲寘之极法。公曰:“此罗织之渐也。”数以白执政,不能救,则上疏论列甚切,又不听,则居家待罪。时中书舍人止公一人,既而蔡丞相有谪命,公曰:“我不出,谁任其责者?”即入省封还除目,辨论愈切。御史台自中丞而下五人,坐是同日出,台中一空。公复力争,以为不可。谏官指公为朋党,太皇太后曰:“彭某岂党确者,亦为朝廷论事尔。”

  已而蔡丞相贬新州,用起居舍人草词行下,而公亦落职知徐州,一二大臣相继去位,自是正人道壅,而进取者得志矣。公在台,既尝论吕嘉问事,且与蔡丞相异趣,使外十年,蔡为有力。后治嘉问狱,不肯阿执政意,挤之,坐夺一官。至是,又辨蔡丞相不当谪,至得罪乃已,人以此益贤之。在徐一年,加集贤殿修撰,召权兵部侍郎,徙礼部,又徙刑部。

  会有具狱,执政以为可杀,公以为当贷,而执政以特旨杀人,公执不下。执政怒,舍公而罚其属。公言:“奉制书而有不便,许论奏,法也,且非属罪。”自劾请去。章四上,不听。御史亦助之言,遂并其属免罚。公犹未出,再徙礼部,赐告其家。使契丹还,徙吏部,满岁为真。复言:“今人材空乏,宜稍责吏部荐拔淹滞,或赐对,或试以事,苟非其人,必罚无赦。”朝廷颇为更法。

  绍圣元年,今上初专听断,召二三大臣修举熙宁、元丰政事,人人争献所闻,公居之如不能言者。或问之,曰:“在前日则无言之者,于今则夫人而能之。”未几,除权吏部尚书。又月余,以宝文阁直学士出知成都府。命下,众愕然,公亦以私计辞行。章数上,或以为慢,当责,上不许,乃以宝文阁待制知江州。入辞,上劳问甚宠,曰:“与卿非久别也。”问所欲言者,公曰:“陛下今所议者,其政不能无是非,其人不能无贤不肖。政惟其是,则政无不善;人惟其贤,则人无不得矣。”至郡数月,得疾,草遗表,家人怪之。公笑曰:“此何可免?”作诗贻其子。十二月某甲子,有星陨于郡衙,是日,公终于正寝,享年五十有四。

  累官左朝散郎,勋上护军,爵开国男,食邑三百户。公立朝大节如此。其在外为监司,务大体,不事细苛,而于议狱必傅经典。故在京西,多所全宥。为州,所至有惠爱,尤以兴学养士、赈乏恤孤为急。居家孝友,事寡嫂谨甚。兄无子,为立后官之,又官其弟汝方,而后其子。汝方闻公丧,即弃所居官归,论者多之。族人贫者,分俸钱赒给,或为置义庄。与人交,尽诚敬。少时师事桐庐倪天隐,天隐亦奇之。及官保信,迎天隐置于学,执弟子礼事之。天隐死,无子,公为并其母葬之,又葬其妻,又割俸资其女。同年进士宋涣未官而死,公经理其后,不啻其家人。盖其笃行如此。

  公所著有《易义》若干卷,《章疏》若干卷,诗若干卷,杂文若干卷。

  曾大父某,大父某,父某,世有潜德。父以公贵,累赠朝请大夫。尝曰:“天下事可人意者,其为教子起家乎!”故四子悉使就学,果大其门。母张氏,京兆郡太君。

  前夫人宁氏,蓬莱县君。今夫人宋氏,静乐县君。

  长子侗,秀拔有文,未冠而卒。次子修,承务郎,袭善承教,庶几能世其家者。

  二女:长适宿州州学教授吴材,卒,以季继室。

  盖公平生好学喜问,乐闻其过,自任以圣贤之重,而于贫富贵贱、利害得丧,一不以累其心。至于忧国爱君,推贤扬善,则拳拳孜孜,常若不及。故自处显于朝廷,事知无不言,言不行必争,争而不得必求去。人始而骇,中而疑,卒而信,则曰名节之士也。忌之者则以为好异,或以为近名,最为今范丞相纯仁所知。范公再相,人谓公必用。既对,太皇太后首曰:“姑徐进彭某。”盖已有间之者。及出江州,未数月,上命召还,或曰“须改岁”,不幸而公死矣。

  公之学之守,若将大有为者,而天夺其年,中道而殒,宜其识与不识皆为之悲,而有志于天下者,哭之或至于恸也。孔子称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若公所自立,其近是欤!

  予与公游二十余年,朋友之分深矣。今公亡矣,予无以为质矣。悲夫!

  铭曰:

  乘时射利,小人之常。中行独立,君子之方。
  并驱一时,则有通窒。要之万古,孰为得失。
  有卓维公,既明且刚。弗茹于弱,弗吐于强。
  二十年间,世道三变。我无磷缁,终始一贯。

  何以贯之,唯义之践。人所竞逐,公则无求。
  众皆患失,公则无忧。笑言待终,不变声色。
  拳拳爱君,以至易箦。问胡以然,维学之力。
  人谁无死,公也不亡。体魄言归,兆此新岗。
  更千万年,樵牧辟路。是曰有宋,忠贤之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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