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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桓帝纪(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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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熹六年[163年] 春正月戊午①,司徒种暠薨。大鸿胪许栩为司徒②。 ①《范书》作“春二月”。按正月戊寅朔,无戊午,作“二月”是。 ②《范书》作“卫尉颍川许栩”,并系此事于三月。 暠字景伯,河南洛阳人。父早亡,有财三千万,暠皆以赈乡里贫者。当时豪贵,莫不遂识知之①。年四十四,县始召为门下吏。时河南尹田歆外〔甥〕(生)王谌名知人②,歆谓之曰:“河南当举六孝廉,皆得贵人书命,不宜相违,欲以五副之。自举一清名堪成就者,上以报国,下以托子孙,汝助我索之。”谌答曰:“知臣莫如君。君为二千石,当清察郡中,询于贤良,谌安得知之?”歆曰:“郡中所送,固凡庸耳,欲因汝之明,求人之所不知而有奇者耳。”明日谌东出送客,驻车太阳郭里,见暠。还语歆曰:“为君得孝廉矣。”问:“为山泽?”答曰:“洛阳门下吏也。”歆笑曰:“当得隐滞之夫,乃洛阳吏邪?”答曰:“夫异士不居山谷,但其居处异耳,德未必有也。处人间而有异,而人不知,己独知之,乃奇耳。若不相信,可召而与之言。”歆便于府召见于庭中,诘问职事长吏所施行,暠分别具对,皆有条理。乃署主簿、功曹③,举孝廉,由是知名。 ①按《御览》卷四七六引袁宏《后汉书》曰:“种暠字景伯,父为定陶令,有财三千万。父卒,暠皆以赈乡里贫贱者。其进趣名利者,皆不与交通。”与此文异,而与《范书》本传同。疑《御览》引书有名误,或系袁山松《后汉书》亦未可知。 ②据陈澧校而改。 ③《范书》本传无“功曹”二字。 二月戊戌,大赦天下①。 ①《范书》作“三月”。按二月戊申朔,无戊戌,《袁纪》误。 夏四月辛亥,康陵东署大火。 秋七月甲午,平陵园寝火①。 ①《范书》及《续汉志》均作“甲申”,《袁纪》误。 十月,上〔幸〕广城校猎①。光禄勋陈蕃上书谏曰:“臣闻人主有事于苑囿,唯西郊,顺时讲武,以杀〔禽〕(属)助祭②,尽孝敬之道也。违是则为逸游,肆乐情意。故皋陶诫舜曰:‘无敢游佚。’③周公诫成王曰:‘无盘游于田。’④虞舜、成王犹有此诫,况德不及二主者哉!当今兵戈未戢,是陛下焦心⑤,坐而待旦之时也。而不以是,乃扬旌旗之耀,骋舆马之观,非圣贤恤民之意者也。”上不纳。 ①“幸”字据文意补。或当作“上校猎广城”。又钱大昕廿二史考异曰:“‘城’当作‘成’,马融上广成颂,即此。” ②据《范书》改。 ③见书皋陶谟。文曰:“无教逸欲有邦。”乃皋陶将为帝舜谋而先语禹之语。 ④见书无逸,“游于田”作“于游田”,《袁纪》恐误倒。 ⑤《范书》“焦心”下有“毁颜”二字,《袁纪》恐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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