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史籍 > 后汉纪校注 | 上页 下页 |
汉顺帝纪(20) |
|
建康元年[144年] 春,尚书仆射黄琼上疏曰:“臣闻古之帝王,莫不敬恭神明,劬劳农事,必躬郊庙之礼,亲籍田之〔勤〕(劝)①,所以率先群萌,勉劝农功。昔宣王不籍千亩,虢公以为大讥②。伏惟陛下,遵稽古之鸿业,体虔肃以应天,顺时奉元,怀柔百神。虽诗咏成汤,书美文王,诚不能加。今庙祀适讫,而祈谷方至,恐左右忠孝不欲屡劳圣躬,以为亲耕可废。臣闻先王制典,籍田有日,司徒咸戒,司空除坛,所以迎气东郊③,以应时风。伏愿陛下率群后,冕旒三推④,则和泽滂流,苍生有赖。”上从之。 ①据《范书》黄琼传改。 ②《国语》周语曰:“宣王即位,不籍千亩,虢文公谏曰:‘不可!夫民之大事在农,上帝之粢盛于是乎出,民之蕃庶于是乎生,事之供给于是乎在,和协辑睦于是乎兴,财用蕃殖于是乎始,敦庞纯固于是乎成,是故稷为大官。今天子欲修先王之绪,而弃其大功,匮神乏祀而困民之财,将何以求福用民?’王不听。三十九年,战于千亩,王师败续于姜氏之戎。” ③《国语》周语虢文公谏宣王时曰:“先时九日,太史告稷曰:‘自今至于初吉,阳气俱蒸,土膏其动,弗震弗渝。脉其满眚,谷乃不殖。’稷以告王曰:‘史帅阳官以命我司事,曰距今九日,土其俱动,王其祗监农不易。”王乃使司徒咸戒公卿百吏庶民,司空除坛于籍,命农夫咸戒农用。”又《礼记》月令曰:“立春之日,天子亲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迎春东郊。” ④《礼记》月令曰:孟春之月,“天子亲载耒耜,躬耕帝籍。天子三推,三公五推,卿诸侯九推。”注曰:“推谓伐也。” 夏四月辛巳,立皇子炳为皇太子。大赦天下。赐男子爵各有差。 上使中常侍高梵迎太子,不赍诏书,直诣承光宫,以车载太子出。太子太傅杜乔不能止,不知所为。御史种暠适至,横剑当车曰:“太子国之储贰,〔民〕(巨)命所系①。常侍来无诏书,何得将太子去!安知常侍非奸邪?今日之事,有死而已。”梵不敢争,遣诣尚书,得报,乃听。太子既至,上嘉暠持重,称善者良久。 ①据钮永建校改。 秋八月,徐、扬州盗贼群起,遣御史中丞冯放督州郡兵讨之①。 ①《范书》顺帝纪作“冯赦”。惠栋曰:“滕抚传:九江范容、周生等相聚反乱,屯据历阳,为江淮巨患。遣御史中丞冯绲将兵,督扬州刺史耀、九江太守邓显讨之。案此则冯赦当作冯绲。袁宏纪作冯放,亦误。”惠说是。《通鉴》即作“冯绲”。 庚午,帝崩于玉台。遗诏:“无起寝庙,衣皆以故,珠玉玩好皆不得下。” 是日,太子即皇帝位,年二岁。太后临朝,以太尉赵峻录尚书事。 九月丙午,葬孝顺皇帝于宪陵。尚书栾巴坐谏作陵不欲坏民冢下狱,免为庶人。 丙午①,京都地震。诏公卿、持进、校尉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 ①《范书》作“是日”。时除京师外,太原、雁门亦地震。 皇甫规对策曰:“陛下圣德钦明,闻灾责躬,咨嗟群僚,招延敢谏。臣得践天庭,承大问,此诚臣写愤毕命之期也。臣伏见孝顺皇帝初勤王事,纲纪四方,天下欣然,几以获治。自后中常侍、小黄门凡数十人,同气相求,如市贾焉。竞思作变,导上以非,因缘嬖幸,受赂卖爵,分赃解罪,以攘天威。公卿已下,至于佐吏,交私其门,终无纪极。顽凶子弟,布列州郡,并为豺狼,暴虐群生。天下扰扰,从乱如归,至令风败俗坏,招灾致寇。今宜庭问百寮,常侍以下尤无状者,亟便绌遣,与众共之,披埽其党,荡涤其贿,以答天诫。大雅曰:‘敬天之怒,无敢戏豫。’此之谓也。大将军、河南尹,处周、邵之任,为社稷之镇,加与王室旧有姻族,今日立号,虽尊可也。而天下区区,愿其霈然增修谦节,省去游娱不急之费,减庐第无益之饰,近儒术考论经书,辅佐日月,宜有至效。夫〔君〕(朝)者①,舟也;民者,水也;朝之群臣,乘舟人也。大将军兄弟,操楫者也。虽曰众也,在所欲之。苟能卒志毕力,守遵常轨,以度元元,所谓福也;或乃怠弛中流,而捐楫放棹,将沦波涛,归咎受愆,可不慎乎!臣生长边远,希步紫庭②,怖慑失守,言不尽心。”梁冀忿其间己,以规对下第。拜郎中,托疾免归。 ①语出荀子王制篇。其文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亦见孔子家语。《范书》正作“君”,故据改。 ②文选宋孝武宣贵妃诔李善注曰:“王者之宫,以象紫微,故谓宫中为紫禁。”王宫亦称紫宫、紫庭,其意一也。 冬十一月,九江盗贼徐凤称上将军①杀掠吏民。 ①《范书》冲帝纪作“无上将军”。 己酉,令郡国死罪系囚减死一等,徙边戍。 于是殇帝庙次在顺帝下,鸿胪周举议曰:“《春秋》鲁闵公无子,庶兄僖公代立,跻僖公于闵公上,孔子讥之①。经书曰:‘大事于太庙,跻僖公。’传曰:‘逆祀也。’至定公正而下之,孔子是之。经曰:‘从祀先公。’为万代法也。殇帝在先,于亲为父;顺帝在后,于亲为子。先后之义不可改,昭穆之序不可乱。”上不从②。 ①文公二年《左传》曰:“仲尼曰:‘臧文仲作虚器,纵逆祀,祀爰居,三不知也。”《礼记》礼器曰:“孔子曰:‘臧文仲安知礼?夏父弗忌逆祀而弗止也。’” ②《范书》周举传作“太后下诏从之”。按《袁纪》以梁太后诏系于永嘉元年五月,则《范书》遗漏“上不从”一事。 举字宣光,汝南汝阳人也。聪敏多识,善属文。学者为之颂曰:“五经纵横周宣光。”初辟司徒掾,稍迁〔并〕州刺史①。尚书令左雄荐举为尚书。俄而雄为司隶,诏书选武猛任将帅者,选故冀州刺史冯直。直卒坐罪减死,又无猛验,举劾奏雄。后复为尚书令,雄谓举曰:“诏书使我选武猛,不使选清高。”举曰:“诏书选武猛,不使君选贪污也。”雄曰:“进君实所以自伐也。”举曰:“昔赵宣子任韩厥为司马,厥以军法戮宣子仆。宣子谓大夫曰:‘可贺我矣!选厥也,任其事。’②今君不以举之不才,误升诸朝,不敢阿君,以为君羞,不悟君之与宣子殊也。”雄谢而服之③。举公亮不挠,皆此类也。 ①据《范书》周举传补。 ②见《国语》晋语五。 ③《范书》左雄传曰:“举故冀州刺史冯直,以为将帅。而直尝坐臧受罪,举以此劾奏雄。雄悦曰:‘吾尝事冯直之父,而又与直善。今宣光以此奏吾,乃是韩厥之举也。”由是天下服焉。明年,坐法免,后复为尚书。”与《袁纪》异。 |
虚阁网(Xuges.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