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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殇帝纪(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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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元年[106年] 春正月癸卯,光禄勋梁鲔为司徒。 三月甲申,葬孝和皇帝于顺陵①。 ①《范书》殇帝纪作“慎陵”。注曰:“俗本作‘顺’者,误。”按刘攽东汉刊误曰:“案皇后纪,和熹皇后葬顺陵,以为皇后纪误。而灵帝父孝仁皇称慎陵,世数不远,陵名必不相袭。参校前后,孝和实葬顺陵,言慎乃更为误耳。”按《御览》卷九一引《东观记》正作“顺陵”,《范书》及李贤注误也。 初,赐周、冯贵人归园。太后诏曰:“朕与贵人托配后庭,十有余年。上天不吊,先帝早弃天下,孤心茕茕①,无所瞻仰。贵人当以旧典分归外园②,相恋之情,感增悲叹,燕燕之诗,曷能喻焉③?其赐贵人青盖车,骖马各一④,黄金四十斤⑤,杂彩三千匹。” ①李贤曰:“茕茕,孤特之貌也。诗曰‘茕茕在疚’。” ②此句原作“贵人当以旧归典分园外”,据《范书》和熹邓皇后纪以正之。 ③李贤曰:“诗邶墉序曰‘卫庄姜送归妾也。’其诗曰:‘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不及,泣涕如雨。’” ④钮永建曰:“邓皇后纪作‘其赐贵人王青盖车、采饰辂、骖马各一驷’。考王青盖车见续汉舆服志,采饰辂未详。舆服志云‘大贵人、贵人公主、王妃、封君油画軿车。大贵人加节画辀。皆右騑而已’。云‘油画’,云‘画辀’,疑即采饰辂。云‘右騑而已’,见此车无左骖,故赐骖为殊礼。《范书》云各一驷者,兼王青盖车骖车而言也。纪文脱误,谊不可通。” ⑤《范书》皇后纪作“三十斤”。 初,和帝宫人吉成,成御者志恨成,乃为相人,书太后姓字埋之。事下掖庭考验,皆以吉成所为。太后独念吉成“我待之有恩,虽下贱犹人,托赖上在时,未尝闻有恶言,今我遇过于平常,何缘生此,不合人情”。即自呼见,反复实劾,果其御者所为。 夏四月,虎贲中郎将邓骘为车骑将军。 初,骘与同郡袁良为布衣之交,及骘当路,欲延良共议世事,良谢而绝之。 司空陈宠薨。 宠字昭公,沛国〔洨〕(佼)人也①。曾祖父咸,成哀间以律令为尚书,常诫子曰:“为人议法,当依于轻,虽有百金之利,慎无案人也。”王莽之诛何武、鲍宣,咸乃叹曰:“易称‘君子见机而作,不俟终日’②,吾可逝矣。”即乞骸骨。莽篡位,召咸为掌寇大夫,谢病不肯应。时咸三子皆在位③,乃悉令去官,父子相与归田,敛家中律令文书壁藏之。宠父躬复以律令为廷尉监④。 ①据《范书》、《续汉《郡国志》》改。 ②出《易·系辞》下。疏曰:“君子既见事之几微,则须动作而应之,不得待终其日。言赴几之速也。” ③咸三子,参、丰、钦也。 ④躬乃钦之子,建武初为廷尉左监。 宠少习家法,辟太尉鲍昱府①。是时三府掾属以不肯亲事为尚,专务交游。宠尝以事君之义,当供所职,以佐政治,何得但出入养虚。故独勤心于事,数为昱陈当世治化。昱高其能,使掌天下狱讼,所平决无不压伏。宠以律讼多错,不良吏得生因缘致〔轻〕重②,乃为撰科条辞讼比例,使事类相从,以塞奸源。其后公府奉以为法。宠虽〔传〕(傅)文法③,然兼通经籍,奏议温邃,号为名相。子忠,字伯〔始〕④,传家业,〔收〕才能甚有声誉⑤。 ①钮永建曰:“陈宠传‘太尉’作‘司徒’。按鲍永传,永平十七年,昱代王敏为司徒。建初四年,代牟融为太尉,六年薨。是昱先为司徒,终于太尉。章怀注引《东观记》云,时司徒辞讼久者至数十年,比例轻重,非其事类,错杂难知。昱奏定辞讼比七卷,决事都目八卷,以齐同法令,息遏民讼也。考陈宠传,宠辟司徒鲍昱府,时司徒辞讼久者数十年,事类混错,易为轻重,不良吏得生因缘。宠为昱撰辞讼比七卷,决事科条,皆以事类相从,昱奏上之。据此则昱为司徒时所上辞讼比七卷、决事都目八卷,即陈宠所撰,昱之辟宠,其在司徒府无疑。纪文作太尉,误。” ②据《东观记》、《范书》补。 ③据黄本改。 ④据《范书》补。 ⑤据《范书》补。 五月辛卯,大赦天下。 壬辰,河东恒山崩①。 ①续汉五行志与《袁纪》同,而《范书》殇帝纪作“垣山崩”。洪亮吉以为恒山在上曲阳,不属河东,应如殇纪作“垣山”为是。其说是。按《续汉《郡国志》》,河东郡有垣县,县有王屋山。注引博物记曰:“山在东,状如垣。”则垣山即垣县王屋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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