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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光武帝纪(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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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鲁郡多盗贼,以永为鲁郡太守。降者数千人,唯彭丰,虞休各将千人①,称“将军”,不肯降。永数以恩礼晓喻之,犹不移。孔子阙里荆棘自除,从讲堂至里门外。永异之②,召府丞、鲁令告曰:“方今世道艰难,而阙里无故荆棘自除,意者,岂非夫子欲令太守行飨礼,而诛奸恶邪?”乃求民好学者,修学校之礼,召丰等观礼。丰等持牛酒,因谋欲害永。永觉之,手刃杀丰等,擒破党与,封关内侯。 ①陈璞曰:“《范书》尚有皮常。” ②惠栋曰:“连丛子云:鲍府君谓孔子建曰:‘为之奈何?’对曰:‘庠序之仪,废来久矣,今诚修之,民必观焉。且宪、丰为盗,或聚或散,非有坚固部曲也。若行飨射之礼,内为禽之之备,外示以简易,宪等无何,依众观化,可因而縳也。’府君从之,用格宪等。”按《范书》,彭丰等皆董宪偏裨,永所诛非宪,连丛子曰“格宪”,误。 于是冯衍未得官。永谓之曰:“昔高祖赏季布之罪,诛丁公之功①。今遭明主,亦何爱哉!”衍曰:“人有挑其邻之妻者,挑其长者,长者骂之,挑其少者,少者报之。俄而其夫死,而娶其长者。或谓之曰:‘非骂汝邪?’曰:‘在人之所即欲〔其报〕(骂)我,②在我之所即欲其骂人。’夫天地难知③,人道易守,守道之臣,何患死乎?”顷之,衍为曲阳令,诛剧贼郭胜等,降五千余人。论功当封,以谗不行。 ①按《史记》季布传,布“项籍使将兵,数窘汉王”。高祖即位,赦布,以为郎中,以示立国不报私怨,广纳忠贤之才也。又曰:“布母弟丁公,为项羽将,逐窘高祖彭城西。短兵接,汉王急,顾谓丁公曰:‘两贤岂相厄哉!’丁公引兵而还。及项王灭,丁公谒见高祖,以丁公徇军中,曰:‘丁公为项王臣不忠,使项王失天下者也。’遂斩之,曰:‘使后为人臣,无做丁公也。’。 ②《范书》冯衍传作“在人欲其报我”。《袁纪》文义不畅,作“欲骂我”,误,故正之。 ③陈澧曰,“地”是“命”之误。 甲申,以故密令卓茂为太傅,封褒德侯①。茂字子康②,南阳人。温而宽雅,恭而有礼,其行己处物,在于可否之间,不求备于人,乡党老少,虽行不逮,茂皆受而容之。常有认茂马者,茂问:“亡马几时?”曰:“有日月矣。”茂解马与之,曰:“若非公马,幸即归我。”后马主得马,诣门谢之。 ①按《范书》卓茂传与《袁纪》同。李贤曰:“《东观记》、《续汉书》皆作‘ 宣德侯’。”杨树达曰:“北堂书钞设官部、《艺文类聚》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引汉官仪亦均作‘宣德侯’。”文选李善注作“字子容”。 茂以德行举为侍郎①,给事黄门,迁为密令。其治视民如子,举善而教,口无恶言。民常有言亭长受米肉者,茂问之曰:“亭长从汝求之乎?汝有事嘱之受取乎②?将平居以恩意遗之乎?”民曰:“往遗之而受。”茂曰:“遗之而受,何故言邪?”民曰:“闻君贤明,使民不畏吏,吏不敢取,民不敢与。”茂曰:“汝为敝民矣!凡人所以贵于禽兽者,以其仁爱相敬也。邻伍长老,岁时致礼,人道如此,乃能劝爱。即不如是,侧目相视,怨憎忿怒所由生也。吏固不当乘威力强请求耳。诚能禁备盗贼,制御强暴,使不相侵,民有事争讼,为正曲直,此大功也。岁时修礼敬,往相见之,不亦善乎?”民曰:“苟如是,律何故禁之?”茂曰:“律设大法,礼顺人情。今我以礼教汝,汝必无所怨;以律治汝,汝无所措手足。一门之内,小者可论,大者可杀也。且归念之!”民曰:“诚如君言也。”茂教民制法,皆此类也。 ①《范书》卓茂传作“以儒术举为侍郎”。 ②王先谦曰:“嘱,俗字。《东观记》作属。” 初,茂到官,吏民皆笑之,邻县及府官以为下治。河南太守为置守令,茂治自若①。数年,教化大行,路不拾遗。天下尝蝗,河南二十县皆伤蝗,独不入密境。是时,王莽为安汉公,置大司农六部丞,劝课农桑②。茂迁京部丞,吏民老小皆啼泣道路。王莽居摄,茂以病免,常为郡门下掾,不肯为职吏。更始立,以茂为侍中③,从至长安,知更始败乱,以老乞骸,至是年七十余矣。 ①《东观记》曰:“茂为密令。河南郡为置守令,与茂并居。久之,吏人不归往守令。” ②《东观记》、《范书》与《袁纪》同。而《汉书》平帝纪曰:“大司农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劝农桑。”《通鉴》从《汉书》。愚意以为元始元年平帝诏未完全施行,后实设六部丞而已,故东观诸书皆作“六部丞”。 ③按续汉百官志曰:“侍中,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本有仆射一人,中兴转为祭酒,或置或否。”又王先谦集解引李祖楙曰:“卓茂传:更始立,以茂为侍中祭酒。建武十七年,拜承宫侍中祭酒。是侍中祭酒,更始之官号,中兴仍其旧制,而置此官也。又见儒林传,附见蔡邕传。”《袁纪》恐脱“祭酒”二字。 袁宏曰:夫帝王之道,莫大于举贤。举贤之义,各有其方。夫班爵以功,试历而进,经常之道也。若大德奇才,可以光昭王道,弘济生民,虽在泥涂,超之可也。傅岩磻溪之滨,顷居宰相之任①,自古之道也。卓公之德,既已洽于民听,光武此举,所以宜为君也。 ①按《史记》殷本纪曰:“武丁梦得圣人,名曰说。于是乃使百工营求之野,得说于傅险中。是时说为胥靡,筑于傅险。武丁举以为相,殷国大治。”又尚书大傅曰:“吕尚钓于磻溪。”《史记》周本纪曰:周西伯猎,遇太公于渭之阳,号之“太公望”,立为师。 吴汉率耿弇等十将军围朱鲔于洛阳①,数月不下。世祖以岑彭常隶于鲔也,使彭说之。鲔在城上,彭在城下,相劳如平生。彭因说鲔曰:“赤眉已得长安,更始为二王所反,今公为谁守乎?陛下受命,平定燕、赵,尽有幽、冀之地,百姓归心,贤俊云集,诛讨群贼,所向破灭。今北方清静,振大兵来攻洛阳,正使公有连城之守,犹不足当,今保一城,欲何望乎?”鲔曰:“大司徒被害时,鲔与其谋,诚自知罪深,故不敢降。”世祖曰:“夫建大事者,不思小怨。今降官爵可保,况诛罚乎?河水在此,吾不食言!”彭以告鲔。辛卯,鲔降,以为平狄将军、扶沟侯②。 ①钮永建曰:“光武本纪作吴汉率十一将军。今按诸将名具见岑彭传:彭与吴汉、王梁、朱佑、万修、贾复、刘植、坚镡、侯进、冯异、祭遵、王霸共十二人,除吴汉共十一人,与光武纪适合。《袁纪》作十将军,疑‘十’下脱‘一’字。又按耿弇传及光武本纪,弇是时与陈俊等正攻贼于荥阳、敖仓之间,并未与于洛阳之役,纪文作吴汉率耿弇等亦误。”钮说甚是。然非纪文有脱,实纪文本误,故不改补其文,而引钮说以正之。 ②《东观记》作“成德侯鲔”,当是日后所徙封。 冬十月癸丑,上都洛阳宫。 十一月,苏茂降。既而奔刘永,永以为淮阳王。 十二月,赤眉去长安,西略郡县①。 ①《范书》刘盆子传作建武二年正月事,其文曰:“自南山转掠城邑,与更始将军严春战于郿,破春,杀之,遂入安定北地。至阳城番须中,逢大雪,坑谷皆满,士多冻死,乃复还。”钮永建以为“西略”当作“东略”,盖误以《范书》建武二年十二月史文与此混淆,甚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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