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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


  黄堂也道:“是,可是她不肯说。”

  我伸手在夹子上敲了一下:“她不说,我们自己查!”

  黄堂大是高兴:“有你参加,说不定三年前的疑案也能破了。”

  我苦笑:“别期望太多,别忘记,我连一只鸡都对付不了。”

  黄堂忽然大生感慨:“人本来只有在对付自己同类的时候,最有办法;对付其他生物,即使小如蚊子也束手无策,比起历史上的人类大屠杀来,逊色多矣。

  我也不禁默然半晌,才道:“你去密切留意何可人的动态——我估计,那只三六五号的鸡,多半找不到了,且看她有甚么剧烈反应。我去看数据,同时也和白素商量一下。”

  黄堂没有异议,在医院门口我们分手,我驾自己的车回家,白素却不在。

  我到鸡场去,全是由于白素的坚持,这时她却又不知去忙甚么了。

  我定了定神,就开始看三年前,在何氏鸡场发生的那件命案。

  花了约莫两小时左右,才把所有数据看完,当然也明白了何以一桩命案,会到了黄堂这个特别工作室主任手中的原因。

  命案确然有特异之处。

  首先,是死者陈尸的地点。

  死者被发现时,是在鸡场附近的一个排水渠的建筑工地上。

  那工地上堆着大量巨大的水泥趸柱,每一个都有两公尺高,一公尺见方,自然其重无比。

  每五个或六个水泥柱堆在一起,每堆之间,留有十分狭窄的空隙,人要侧着身才能挤进去,身子稍胖一点,只怕也难以通过。

  在那工地上,总共有数十堆这样的水泥柱,所以,也形成了一个极窄的“迷宫”。平时,工人都是在水泥柱的顶上走来走去,从来没有人挤进柱堆中的通道过。

  何正汉的尸体,就在这一大堆水泥柱的中心部分被发现。

  由于尸体被发现的地点如此特别,所以可以肯定的是,死者何正汉一定是自己挤进去的。

  数据中有水泥堆的照片,也有自上而下拍摄的,可以清楚看到那些水泥柱堆中窄窄的“通道”,只有三十公分阔左右。

  不论从哪一边进去,要到达陈尸之所,至少要侧着身子,挤着行进五十公尺左右。何正汉行动不便,看来至少要四十分钟的时间。

  于是有了疑问之一,他费那么大的劲,挤到水泥柱堆的中心部分去,是干甚么去了?

  警方肯定发现尸体之处,正是凶杀现场,是由于若是他死在他处,根本没有可能把他的尸体搬进那么狭窄的通道,到达陈尸地点。

  人死了之后,身子变得僵硬,还会有些微发胀,所以尸体被发现之后,要大费周章把水泥柱移开,足足两天之后,才能把尸体弄了出来。

  起初,在尸体还未搬出来之前,派了一个身形瘦削的警方人员,挤进去看过,肯定人已死了,但是却未曾发现死因。所以,最早的猜测是,何正汉不知是由于甚么原因,挤进了窄缝,却由于行动不便,挤在里面,出不来了。所以,是饿死在里面,或是焦急之下,心脏病发死在里面的。因为事先,警方曾接获过何正汉的失踪报告。

  报告何正汉失踪的人,是鸡场的经理,和何正汉一起经营鸡场的何可人。

  何可人是在一次出市区到市场送鸡之后回来,发现何正汉不在鸡场之中,由于何正汉久已行动不便,根本不可能离开,所以何可人立即报警,警方也立即受理,作了调查。

  调查并没有结果,鸡场之中,绝无劫掠过的迹象,就是老人不见了。

  在调查失踪的过程中,警方已深入地了解了何正汉和何可人之间的关系,数据上全记录了下来。

  我在看这部分资料的时候,心中一直有一团寒意在打着转。

  因为那何姓老人,跟在床上一面吃着我为他煮的面,一面唠唠叨叨跟我说话的,一模一样。

  由此可知,我见到的那何姓老人,正是三年前离奇死去的何正汉!

  (活见鬼!)

  也有一些数据,是我所不知道的,重要的一点是,在何正汉死前一年,他已立了遗嘱:在他死后,他的一切全归何可人所有。

  处于偏僻郊区的一个鸡场,本来也值不了多少钱,但是对于一个无家可归的少女来说,却是可以安身立命之所,重要之至。

  所以,即使是在调查失踪期间,警方也对何可人有所怀疑。

  由于鸡场只有他们两人,何可人的话,也就是唯一的数据了。

  尸体是失踪五天之后被工地的工人发现的。

  好不容易,把尸体移出来之后,立时发现何正汉老人不是饿死的——死因一看就明,在他的咽喉处和太阳穴处,有两个明显的伤口。

  咽喉处的那个伤口,穿透了气管;太阳穴上的那个,更不必说了,那是致命的所在。

  法医检验的结果是,伤口由一个尖利的锥形物体所造成,两处伤口的深度,都是三公分。咽喉处的那个伤口较深些,太阳穴的那个穿了头骨,简直是匪夷所思。

  大家都知道,人的头骨坚硬无比,医学上,为了要解开人的头骨,不知经历过多少的研究。

  当然,若是用利器硬要在头骨上穿一个洞,也可以做得到,但必须要有很大的力道,譬如说,一根凿子,再加上一柄锤,用力在头骨上敲进去就可以达成。

  但是,在陈尸地点的那个空间之中,根本没有供凶手发力的空间,人挤在里面,连转个身都难,如何扬起手来发力伤人。

  当然,若有一柄手枪,要在人的头骨上开一个孔,也是轻而易举之事,可是检查的结果,那个小孔是利器所形成的,绝非子弹孔。

  就是因为这一点,所以案子才转到了黄堂主持的特别工作室来。

  黄堂的调查堪称全面。他又找来了法医,重新检验,仍然确定伤口是由“某种利器”所造成。而且估计,要在人的头骨上,造成这样深度的一个伤口,至少要有一百公斤左右的撞击力,才能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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